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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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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者: Fengyasong   |   ✉ 发送消息   |   134738字  |   免费   |   2020-09-19 20:37:00

第十六章 我的同事和老板
爱丽丝问我有没有最快的方法到达卤鸭镇,她说:“你会不会一些能在天空飞的魔法,比如用魔杖往一块地毯上施个法术,或者往扫帚上念个咒语,让我们骑着他在空中翱翔,对对对,这样的话就太醒目了,你还得施个隐身咒。”
魔毯?魔法扫帚?感觉她把我当成童话里的巫师了。答案自然是没有,现在我的施法所用的药液用光了,什么魔法都施不成。
当晚我们是在一家“农家乐”里的老农家投宿的,店老板是一名退伍军人,叫王小林,爱丽丝亲切地唤他“王大胡子”。的确,他留着一副醒目流行于国外的两撇胡。听阿达奇介绍说他是我们反抗军的同志,爱丽丝小时候也当过她的保镖。那他也算是我的老前辈了,我赶紧啊哈哈的笑着跟他握手,自然笑得不是很真诚就是了。
紧接着阿达奇就跟王小林商量能不能让店铺提前打烊,然后他又跑进厨房翻箱倒柜一通,把菜刀,锅铲,螺丝刀这些所谓的“武器”就连几只指甲钳也被他翻了出来,一股脑都扔到了垃圾袋里。就为此事,王小林的妻子跟他争吵了一番,嚷嚷着让他自个去炒菜做饭。
我猜想这应该是他犯职业病了,这一天里我们先是从警察的包围中逃离,又从炮弹的轰炸下逃离虎口,精神难免有些恍惚。保镖这行压力也的确不小,我认识几个做个保镖的兄弟,
他们就很少能睡上个安稳觉。
他们睡梦中一听到屋外下雨,得醒。
过道传来脚步声,得醒。
有老鼠,得醒。
而身为公主的保镖,阿达奇的工作压力显然要比我所说的还要大。就刚刚,他站在厕所门外挺直身体站了十来分钟,还时不时就敲下门。我还以为他是内急,在排队上厕所。很快我又听见厕所门里侧传来敲门声,就这样阿达奇敲几下,厕所里的人也敲几下,外敲,内敲,外敲,内敲,外敲,内敲,外敲,内敲。他想以此来确认老板的安全。
终于爱丽丝发了怒,她在厕所里大喊:“达奇你要是再不滚开,我发誓我出去后一定会把你往地上摔个十几二十次!”
她的过肩摔我领教过,我的脊背现在都在隐隐作痛。
爱丽丝刚出来,说句不客气的,就像是出水芙蓉般,顿时让我眼前一亮。她换了一套衣服,原本那件散发着霉臭味的校服被一件乳白色的蕾丝连衣裙替代,那蕾丝花边布满了她的整条裙子,最令我目不转睛的是她穿着一双白色微透的印有蕾丝花纹的丝袜,以及一双粉红色的中跟鞋,穿着的气质有几分成熟女人的妖艳,以及一种类似芭比棉花糖一样的甜美。
爱丽丝想钓鱼,她吩咐我帮她找一只水桶和钓竿给她。我是用不着瞎忙活的,宝大叔跑得比谁都快,等到他抓着钓竿跑回来后,我一把接过钓竿再说声“谢谢老板”就算完工了。爱丽丝面前排了一条队伍,大家逐个上前跟她报告工作情况。我跟她隔得远,大概能听到前面的同事说得最多的是战争发生后的应敌问题,以及要不要跟伪政府联合对敌等。
等排到我去给她送鱼竿时,她却说:“抱歉,我心情很糟糕,不想钓鱼,不如你来试试吧。”
跟美人近距离接触,我可是求之不得。于是,我往鱼钩上串上鱼饵,抓住钓竿,往池水中一抖,鱼坠“扑”的一声沉入水中,看着鱼漂子在水中载浮载沉,我那多情的臀部也逐渐朝爱丽丝的方向挪动,我得慢慢接近她。醉翁之意哪在于酒,在意的是美人。
我忽然有些紧张。要知道多情郎撩妹也分能力大小,我通常以被撩的主角来证明自己的搭讪能力。如果我去撩一个普通姑娘,那我只能算个微不足道的小流氓,然而我一旦撩上了某个名媛小姐,那我就会成为一个风流的情圣,然而一旦我泡上公主,那我就足以成为一个英雄。谁都知道这英雄不好当,所以我的紧张是有道理的。
遗憾的是,爱丽丝没有将注意力放在鱼漂上,她跪在一张地毯上,地毯铺在草地上。地毯是法兰绒材质,上面绣着一朵巨大的白玫瑰,看着非常精致。她低着头,小心翼翼地用剪刀给一盆富贵竹修剪枯黄的叶子。好笑的是她一边忙活的时候,眼泪便从她脸上滑落到地上,而她浑然不知,仿佛她在裁剪的不是富贵竹,而是穿在身上的绫罗绸缎。我想起了红楼梦里的“黛玉葬花”那段情节,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之所以会哭也是因为贾宝玉,至于爱丽丝为什么落泪,结合我多年的情感经验得出结论,这小公主是在想人了。
她自言自语地说:“詹姆斯,我有预感,战争就要来了,大人们都在问我要不要放下架子,一致对敌。詹姆斯,你知道我的,我哪敢跟你端架子,你不在的时候我的身体软塌塌,像是没了脊梁的躯体,真希望你能回来,让我们一起对抗帝国军。”
她口中所提到的“詹姆斯”其实是爱丽丝的兄长,也就是我国王子,詹姆斯·简殿下。
现在我想跟大家展开说一下有关我老板,也就是爱丽丝的故事——她怎么就成了一名通缉犯。
这件事我觉得还是由爱丽丝亲自说会比较带感。
当晚大家在餐桌前吃晚餐时,爱丽丝就给我们讲了她的那段真实经历。她以前写过几本畅销书,骨子里就带着一种极会讲故事的天赋,所以她开场一句“为了在奥运会闭幕式那夜越狱,我们准备了两个月的时间。”大家的目光就被她牢牢吸引了。
她的“越狱”经历究竟有多大的吸引力?这么说吧,王小林想到了爱丽丝的身份,也顾及到了我们明天的任务险峻,所以奢侈了一顿,特意去大酒店订了餐。这些摆在八仙桌前的菜式真的可谓玲琅满目,但偏偏就没几个人抓着筷子。
在我的认知下,食物只要好吃就行,然而这些菜式在登场的时候它所征服我的可不是味道,而是绚丽的化学反应。只见王小林往一盆川式鸡丁撒上调料时,满桌子洋溢起来一股薄雾,后来我才知道他手中的调料罐里混着干冰,那些烟雾是干冰升华所产生的。
王小林倒调料的时候不慎倒多了,弄的满桌子都是烟。有趣的是他顾不上满桌子升腾的烟雾,却问爱丽丝:“你说奥运会闭幕式晚上?”
餐盘中的食物有在炉中翻腾的排骨肉,有被烧的火红的小龙虾,有立在冰块上的秋葵,有正在铁板上滋滋冒烟的牛排,不管这些菜式从滋味还是从可赏性来看都是一等的上品,但就是没人去品尝,仿佛这只是些装饰品,只有几个小孩在瓜分着一块大牛排,其他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爱丽丝。
桌子上没有铁制品,即使有也全都让阿达奇收走了,只留下一些木质的筷子,一次性塑料碗,瓦锅,瓶装可乐饮料,以及切月饼用的塑料刀叉。由于我的饮食规格得跟公主一样,所以王小林也给我摆了左边五副刀,右边五副叉子,中间一高一矮两个高脚杯,全都是塑料制品,就像玩具一般。一阵风刮过,那些塑料杯,碗被吹落了一地。也没见几个人去捡,堂屋里只听见爱丽丝在讲述自己的故事,那声音一会急促的叫人喘不过气,直想冒冷汗,一会又缓慢的让人想伸懒腰,打瞌睡。这一紧一松的叙事节奏,让我们听得欲罢不能。阿达奇本来是坐在大门前把哨的,大概是他嫌自己坐的远了,听不清爱丽丝讲故事,所以把椅子移过来了一大截。
终于,爱丽丝讲完了。她端起面前的塑料碗,催促大家动筷:“啊,你们在发什么呆,还是你们这边的习俗是要等到菜凉了才吃饭?”
众人还是懵懵懂懂的,一个小男孩忽然说:“我还想再听一遍。”
好吧,那我们就回顾一下那段属于她的,最为浪漫,也最为惊心动魄的故事。
第十七章 爱丽丝的故事
“为了在奥运会闭幕式那夜越狱,我们准备了两个月的时间。我们曾经考虑过其他的逃跑方案,例如掘地道,翻墙,潜入下水道,贿赂司机混进送货汽车等,这些方案都被我们一一否决了。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那所堡垒被四五米高的电网包围,电网打着刀片,拧花网状的。同学们还以为玩意只是用来吓人的,直到大家亲眼看见一只麻雀被缠在网笼里被电得直冒白烟,众人才知道那铁网的确是接上了高压电流。你们应该用过电蚊拍吧,那麻雀在电网中就像大号的蚊子,冒着火星,发出刺耳的闪光,噼里啪啦作响。不一会那小可怜的身体就冒起白烟,火焰包围了它的身体,一股烧焦羽毛的气味刺激着我们的肠胃。不到数分钟,电网中的小生灵已经化为了一撮焦炭。当时我们在操场上出操,时间恰巧,巧合得大家还以为那是给我们特意安排的一场残忍的表演。当时操场上的人,除了那几名在打扫清洁的阿姨,剩下的人都注视着电网,神情庄重的宛如大家在参与一场升旗仪式。我知道杀鸡儆猴的意思,猴子是谁,毫无疑问,我们就是那群猴子。如果我们鲁莽的翻墙的话,那我们的下场就跟这只麻雀一样。
派来基地里巡逻的不是保安,而是一群荷枪实弹的士兵,他们的级别最低的也有两级军士长。基地里监视的规格是和监狱处于同一等级,狱警的棍棒电枪是不能离身的,要是被领导发现是要被处分。士兵们十米一岗,把学校包围得里三层,外三层。运送货物的司机都有两个以上的士兵跟着。我们第一次看见那辆白色的面包车时还以为是改装后的运钞车,后来我们才发现他们实则在给饭堂运送的瓜果蔬菜。防卫员手中握着的是一把不折不扣的泵动式霰弹枪,一发子弹里有上百颗小铁球,一搂板机,就像定向引爆了一颗手雷。
说到这我得提一下那次悲剧,有一次这辆面包车开出实验基地后,隔了大概数分钟,我们听见一声剧烈的枪响,不,是两声。后来我们才知道原来是阿打壮偷偷跑进了运货车里,她藏在一个箩筐中,筐子是被帆布盖上的,一时骗过了司机。阿打壮是个智障,逃跑可能不是她的目的,然而她还是被击毙了。我问过了那位司机,那司机不肯说,于是我找上级的熟人给了他一点压力才肯说。他说是士兵让她停下她不听,于是士兵们就开了枪。第一枪按规矩来说该是鸣枪示警,如果……真是一群混蛋,不管怎样他们都不应该对一个学生开枪,更何况那女孩还是一个低能儿。请你们做好心理准备,这件事可能有些残忍。当时士兵第一枪击中了她的后背,紧接着第二枪也打响。打第二枪的是另外一名士兵,当时阿打壮倒在血泊中,身体还在抽搐。另一名士兵扛着霰弹枪走到她身边,右脚着地,左脚踩着阿打壮的身体,枪口对着她的脑袋补了第二枪。子弹击中了后脑,打碎了脑袋,那情景我真不敢想象,我总能在噩梦梦见一颗甜瓜被炸得粉碎的情景。
我永远都没法忘记她被担架抬回来,那垂在半空的左臂。仿佛她还在留恋外面的世界而不甘心就这样离去般。在我的记忆中阿打壮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她的画,她在绘画领域简直是个天才,拥有着极为丰富的想象力。在她死后,我噙着泪水去收拾她留下的一些衣服被子。我有种错觉,仿佛这只是一场噩梦,梦醒时她就回来。而现实却是我不得不把这些已经失去了主人的生活用品,寄回去给死者的家人,让她的父母能嗅嗅孩子的气息,寄托一下思念。在被子里我发现阿打壮藏起来的铅笔以及数张白纸,还有几张画作,我的背影画就在其中,这让我想起她给我作画的事。
有次她把画板递给我,我还以为她要给我看看她的画。我正要接过来,谁知她又缩回去,怯生生地跟我说:“我想画画。”
我问她:“你要画什么?”
她说:“画你。”
原来她是想让我当她的模特,于是我坐在一张石凳上,手中拿着她送给我的一张纸折的玫瑰。她在观察我,我也在观察她。她的眼睛是有光芒的,这绝不是一个低能人士所应有的眼神。那眼神有点像警察审讯犯人的眼神,那是睿智的目光,能拆穿一切谎言。带着某种能量洞穿你的心脏,使你的为你犯下的错误而忏悔。又有点像扫描仪的摄像头,在镜头下一切无可遁形。过了一阵子,她完成了画像,当我看到她的作品时我哈哈笑了一阵。她居然把我的背影画了出来,当时她正对着我,却为我画出了一副能与照片媲美的背影图,现在大家知道我为什么我说她的想象力丰富吧。
或许你们觉得她只是碰运气画出来,那我接下来就要说重点了。也正是由于她的画,才帮我们破解了那张诡异的毕业照之谜。
阿打壮的天才就在于她只要看一眼物体的正面,就能把物体的背面给画出来。多神奇啊,正是因为她的这项异能,才让我相信了世界的确有些没法用科学解释的东西,比如咱们的国宝魔法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阿打壮的异能,我说到这里大家可能会想到,她无非画的是一些正正方方的集装箱或者一些极为对称的房屋,这些东西的确能从正面联想到背面的形状。然而如果她画的是这些,那她只能是个偷奸耍滑的画师。实际上她的画作都是一些极不对称的画。
例如卫星云图。当时她即兴作画,画画时她抬头仰望天空,却画出了一副从宇宙俯瞰地球云图的画。我让气象工作站的朋友给我发了一张那时的云图相片,两张照片放在一块,简直分不出彼此。
当我的朋友冯晓军知道阿打壮有这个异能之后,于是给她看了那张毕业照。
就是那张很有名的诡异毕业照,不知你们有没有看过。照片中的人物诡异的地方有很多,我挑几个说说。比如学生脸无表情,确切来说照片里的学生展现出来的是一张张毫无生气的僵尸脸,像脸瘫患者一般。照片里没看见可以用来垫脚的台阶,然而站在第三排的学生要比前排的同学要高出一头,而资料显示站在第三排杵木云同学的身高仅仅是一米五三,真令人难以想象在不垫脚的情况下他是怎么比前排一米六五的同学还要高。还有就是有几名学生博士服的红领带缺失,在那张照片中,那一抹红是比较醒目的颜色。刚开始我还忽略这个细节,后来当我看到阿打壮的画时,我才发现不仅是红领带,就连身体的个数都跟脑袋对不上数。
阿打壮看着那张毕业照,画出了照片的背向图,她整整花了一个星期才完成她的一生中最为杰出的代表作。在我为她的能力感到惊叹的同时,我更为这件可怕的事实感到震撼。请原谅我在晚餐时间说这些……没问题吗?让孩子们去端个菜吧——后来经过侦探们的调查确认是真实的。这张毕业照里的学生从正面看是很正常,然而从后面看,我们却看到了一根根的木桩。为什么要竖桩子,因为这样才能把死尸支撑起来,死人没法直立,只能借用外力。没错,照片里的学生都是尸体,有些尸体甚至残缺不全,只有上半身,下半身不翼而飞,被一根一米长的木头替代。难怪我查名单发现一些一米五的同学居然排在最后排,在没踩高台的情况下居然能比前面三排的同学都要高。我们见得最多的道具除了木头还有绳子,绳子起着固定的作用,当然了也有一些比较恶心的。例如有些学生的后脑还打了石膏,这是为了填充他们漏掉的脑浆,否则的话拍出的照片就会显得脑袋干瘪不自然。毕业照里的脑袋与身体数目没有对齐,因此很有可能是有的人只有脑袋的,失去的身体就是被支起来的木桩替代了。
第十八章 越狱要越出千古留名
真是一场噩梦般的情景,好了,我知道这张毕业照固然可怕,但我觉的最令人恐惧的还是促成这张照片诞生的疯狂时代。在此我得跟你们说一下“三大制度”,这三条法律的英文名叫examination-oriented education law,简称EOE法则,翻译过来就是“应试法律”。为了这三条法律,伪政府真是煞费苦心。在十年前,伪政府花了巨资建设实验基地。那基地有在我们看来有多种命名,可以是学校,也可以是监狱。学校与监狱最大的区别就是,逃离学校那是“逃学”,逃学的学生后果只是象征性的接受老师的口头警告,或者是教导主任的通报批评。至于逃离监狱,那就是“越狱”。组织越狱那是反革命,叛国,越狱犯人的下场很有可能会跟阿打壮一样,付出生命的代价。而这三大制度就是把全国学校变成监狱的法律,因此在“三大”笼罩下的城市,“逃学”这名词也就顺理成章被“越狱”所替代了。
这三条法律你们也应该知道吧,就是鼎鼎有名的‘三岁入学’,‘封校十七年’,‘成绩分等级’这三大,很荒唐是吧。还有更荒唐的,大概是为了使这三条法律看起来不这么荒唐,十年前伪政府从全国选取一百名学生进实验基地培训试验,试验三大制度的可行性,这有点像欧文为了试验乌托邦所建立的新拉纳克村一般。因此实验基地在媒体看来只是一所学校,但实质上它就是一座裹着学校外皮的监狱。那场昂贵的试验根本就是象征性的,不管试验结果如何,即使牺牲了九十九名的学生,三大制度依然会颁布。谁叫“三大”是伪政府维持它血腥统治国家的利剑呢。
说回毕业照事件,事件的准确发生时间是在纪年50年6月8日晚上,九十九名患有严重抑郁症的实验生集体跳楼自杀。本该是一起惊天动地的世纪惨剧,然而却被王议员伪造成了一次飞机坠机事件。为了更好的蒙蔽世人,这些遇难者的遗体本该是没几具是完整的,却被校方用极富想象力的办法拍了一张惊悚傀儡毕业照。
伪政府的议员们以为这样可以瞒天过海,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之前我也说过,实验生一共有一百名,正是因为那名幸运的孩子,让我们查清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我们甚至从她身上还得知实验基地还对她进行了人体试验,至于试验了什么有空我再跟你们细说。
因此为了不使悲剧降临到我们身上,为了摆脱三大的压迫,为了揭露这一切阴谋,我们必须得越狱。
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必须得摆脱伪政府的控制,去南方见我的外公国王陛下,平复这场内乱。
好了,以上就是我想要越狱的动机,抱歉讲得有点乏味,不过接下来的越狱压轴戏你们应该会感兴趣。
当我提出那则天马行空般的越狱方案时,几乎得到了全班同学的一致同意。你们应该也看过一些有关越狱的电影作品吧,凡是要越狱的囚犯为了不被狱警发现,总要换着办法折磨自己,用尽心机,花费数年乃至十几年的光阴为越狱行动做伏笔。然而,我们却要反其道而行。我们是要“越狱”,但我们不会像几只老鼠一样在地洞穿梭,忍受着臭气熏天的下水道气味忍辱偷生。我们没必要剪断电网,像几个二流小偷一般干这些丢人现眼的翻墙运动。
我们这“狱”要越出水平,让人一听闻便会望洋兴叹,连连感叹自己是绝对做不出来凌驾监狱于上千米的高空,并在天空中表演歌剧这样近似于奇迹般的行动部署。别人都做不到,而我们却能办到,这越狱便有了水平,还有了神话般的高度。
我们这“狱”要越出名气,我甚至要让它千古留名,让别人一看到越狱的新闻就会自然而然联想到,我们曾在监狱的高空放出万朵烟花。以六月飞霜的浪漫,以最高调的浓墨重彩挥洒天空,向全国民众宣布我们的越狱行动,从而使得其他的越狱事件如同尘埃一般淡然失色。
我们这“狱”要越出英雄气概,当我们穿着滑翔服从千米高空飞离监狱时,我们便等于告示天下,我们绝不会做三大的奴隶,我们宁死不屈朝自由飞翔。
说到这里你们也应该了解了,那次的行动已经不是单纯的越狱,更像是为了对抗这个疯狂的时代,而精心制作的一场最为盛大的演出。
有演出就必须有舞台,有舞台就必须有演员。为了那场举世瞩目的演出,我们班的天才们为全国观众们展现了他们最为精湛的技术成果,他们都知道那场演出是他们的出道之作,要摆在数亿名艺术家的挑剔眼光下评鉴,他们更知道他们那次行动的更深层次的意义——要与压迫他们个性的疯狂时代做斗争。
在此我很荣幸的给你们介绍我的这些各怀神通的同学们,我们先来认识下侗纳尔,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催眠大师。实话说我有些怕他,因为他的眼神好像能透过你的眼睛来读取你的大脑信息。我有次就着了他的道,他那时在班会课上表演他的催眠术,我很不幸被他选中。他当这众人的面给我施展了他那古怪的巫术。他多次暗示我仿佛他知道了我的把柄并要扬言把我的那张考不及格的试卷给抖搂出去一样。我知道这很好笑,那时的我像个孩子一样单纯,总是提心吊胆生怕被哥哥知道。于是恫纳尔得寸进尺,继续给我做暗示,那会儿我的大脑出现了幻觉,仿佛看见詹姆斯站在我面前气势汹汹要揍我,接着嘛,我好像吓晕了。真是个下流的混蛋,我当时穿着裙子,还是短裙,裙沿的的蕾丝边才刚到膝盖。幸亏我还穿着丝袜,否则我这一躺下去,先不说那副披头散发,四仰八叉的模样该有多难看,说不定还会露出最里层那条半透明的……啊,抱歉,该死,该死,该死,你们就当什么都没听见——总而言之,尽管我有些讨厌这家伙,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大师。
我知道“大师”意味着顶尖的技术人才,意味着从容登上维也纳的殿堂级人物,还意味着当大师的人总会垂暮之年的人。即使侗纳尔跟这些都不沾边,但我还是很肯定的说他是个大师。比如他在我们越狱那晚能通过音箱,用声音催眠站岗的士兵。
你们可以想像当晚从电喇叭里传出他的“催眠曲”的时候该有多可怕,一个人走着走着忽然听见一些电喇叭传来一些古怪的声响,紧接着自己的身体便被别人夺走了控制权,这能不可怕吗。听说侗纳尔在施术的时候,班上的同学全都躲在宿舍的被窝里,耳中塞着棉花,耳外带着耳罩,身体外罩着棉被,宿舍中的门窗关得严严实实,他们便是以此来抵抗那股魔音。你们可能没法体会到那种阴森森的气氛,当时的实验基地就像时间静止了一般,操场上耸立了一排排死气沉沉的雕像。听侗纳尔说被催眠后的士兵进入了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这有点像你们俗语说的鬼压床。他们睁着眼,应该能思考,但就是动不了。我朋友冯晓军耍流氓地对着某个士兵的脚尖撒了一泡尿,那倒霉的家伙脸上仍然挂着凝固的笑容,就是动弹不得。想想就令人毛骨悚然,如果有人要杀他们,恐怕只要捏住他们的鼻子,他们就会[不可描述],就连张嘴呼吸的动作都没法完成。既然他们动弹不得,也就意味着他们连眨眼也干不了,有些自控力强的人能眨眼,其余眨不上眼的人脸上都挂着泪珠。这样下去他们很可能会患干眼症,因此我一个接一个帮他们把眼皮给抹上了。
解决了守卫的士兵后,我们的舞台也就可以畅通无阻的升空了。
第十九章 越狱要越出数亿收视人数
当舞台升到了高空,你们很可能会说,这样的高度哪会有观众能飞上天空观看我们的演出,所以我这句“我们的表演要摆在数亿名艺术家的挑剔眼光下评鉴”只能是为了自娱自乐的吹牛。然而事实是我们的演出你们已经看了,在此我得介绍下一个大师“白巴图”,他的任务就是实况转播我们的歌剧演出。
大家都知道我们是通过电视频道直播的方式,让全国各地的观众收看了我们的歌剧。电视播出的确是个大范围收获观众的好办法,在现代几乎每家每户有了电视,有了电视的家庭很有可能也会有电脑,据我所知有大批的年轻人更愿意上网看自己喜欢看的视频,而忽略了一家人聚在电视前观看节目的时光,于是我的目标“上亿的收看人数”的目标很可能就没法完成。你们了解我的,你们觉得这是我的强迫症也好,坚定不移的优势也罢,我说了上亿就要上亿。哪怕观众达到了九千九百九十九万零九人,我也不会接受这个数字,这意味着我很有可能撤资,取消整个歌剧计划。
为了达到这个遥不可及的目标,我跟白巴图花了一个晚上去讨论,准备在某个热门的综艺节目中插播。就像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增热度,如果某档节目的收视率有上亿的收视人数,那我的目标就可以完成了。我知道在综艺节目中插播歌剧会显得整个节目不伦不类,就像街舞表演中[不可描述]一段诗歌朗诵般的煞风景,但为了提高影响力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我先后给各个热门电视节目的经理拨打电话,得到的收视率都不乐观。举个例子,就连某频道的圣诞联欢晚会的收视人数才是寥寥的两千多万人数,这在制作人眼里已经是乐观的数字。由于近期没有什么重大的节日,也就不会有什么一年一度播出重头联欢会什么的,所以我所要达到的上亿收视人数就像划船渡洋,几乎是件完成不了的事情。
最后我还是想到了主意,我还真得感谢电视广告上的五环logo给了我灵感。这段时间我们的确没有什么一年一度的重大节日。不过我们有个四年一次,不,可以说几十年难得一遇的大日子,一个世界性的日子,一个全世界的观众都会将目光聚焦在那场晚会的日子。如果全世界的观众都在看那场晚会,那么收视人数会是多少?
我想说的正是奥运闭幕式,现在你们知道我们为什么会在奥运闭幕式那晚越狱了吧。好吧,我说得太多,倒是忽略我们的黑客大师。那晚的三十分钟闭幕式插播里,对于白巴图来说那是他单枪匹马驰骋疆场的英勇时光。
当时你们观看闭幕式直播的时候是不是看见电视屏幕闪了一下,接着电视的右上角还是那个熟悉的电视频道,熟悉的live直播标志,熟悉的歌剧现场,不同的是舞台场景变成了云雾缭绕的高空,四周是被月亮映衬得白茫茫一片的云海,月亮毫无遮挡的悬挂在空中,大得仿佛触手可及。
你们或许会惊叹现在的全息舞台技术能营造出如此逼真的空中效果,其实你们所看到的就是一个真真切切是个天马行空般的空中舞台。只是你们没发觉电视的频道已经被白巴图劫持。他当时正在通过一台笔记本电脑,与国安局的计算机专家展开精彩的技术较量。仅仅一台二手的笔记本怎么可能跟国安局的超级电脑较量,那岂不是以卵击石,不管怎么看白巴图都是赢不了别人,后来我才知道他之所以能坚持到最后是动用了傀儡机作战。傀儡电脑简单理解成就像是中了病毒的电脑,被施毒者利用来干其他操作般。白巴图便是俘虏了一大批傀儡电脑,用来与国安局,乃至与国家卫星,全国总移动通信打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
那场三十分钟的大战该有多激烈啊,尤其是东北地区的一些大型网吧,星海市几乎所有的网吧在当晚都没法运营,一大批杀毒专家活跃在星海市的各大网吧,一起加入到这场网络大战中。为此我赔偿了不少钱,我还记得通缉令还没发布的前些天我穿着大风衣,推着一大行李箱的美钞和阿达奇在星海市奔走了一整天。
在一位喋喋不休的网吧老板的唠叨中,我这才知道原来那场可怕的网络大战比我想象得还要剧烈。据说中了病毒的电脑就连拖动鼠标都如同播放幻灯片般的卡顿,有些电脑的屏幕则在即时播放白巴图与网警,国安局的工程师又或者来自全国各地电脑天才的战斗过程。白巴图就像一名将军指挥成千上万的士兵去进行一场壮观的大战一样。屏幕上没有刀光剑影,没有拳打脚踢,有的只是一串串黑底白字的符号,他们交战的武器便是那一串串数字符号,以及无数的弹窗警告。桌面上的文件则在不断的变换图案,变成猫,变成笑脸,变成加密文件,甚至连整个桌面都消失,只剩下一排排的数据进度条。这都是拜一些稀奇古怪的病毒所致,也就是说他们在打病毒战,这是网络战争最常用的攻击手段。直到最后所有傀儡机的屏幕上都出现了十秒的倒计时。那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落幕之时,也是大战最精彩的时候。随着倒计时的进行曲,无数的网络数据轰炸将一台又一台的傀儡机变成蓝屏。这宛如敌人对着白巴图的军队发射了密集的炮击,我军部队在大炮的爆炸中损失过半。到了最后,白巴图的军队几乎全军覆没,在四面楚歌下他在凭着手中的破电脑,在为我们搭建堡垒,尽可能的多争取一秒是一秒……
我的目标是三十分钟,他为我坚持了三十分钟,一秒也没落下。
在那次越狱的行动中,他看起来像是打了场败仗,然而他真的输了吗。别忘了他曾以一己之力对抗全国,不,如果说奥运闭幕式是面向全世界,那他就是向全世界发起进攻,还坚持了整整三十分钟。
第二十章 最浪漫的歌剧
现在我得跟你们说一下,那次的网络攻击为什么会在社会引起巨大的轰动。
“网络攻击”在前几年还是个较炙手可热的名词,当时以黑客为题材的电影,或者文学作品受到大家的热捧,很大程度是因为这股新鲜的潮流。不过现在就连纸钞都快要淘汰的网络时代,网络攻击就如同人们在熙熙攘攘的菜市场吵架拌嘴,很难再成为什么热点新闻。为什么闭幕式那晚的网络攻击事件却成为了各大新闻媒体的头条事件,甚至就连国安局的特级工程师都要披挂上阵来跟一名学生叫板。
……你们只猜对了一半,在闭幕式里插播歌剧的确影响巨大,那到底是什么样的歌剧才有这样巨大的影响力呢?
好了,现在我们聊聊这个歌剧。之前我也说了,白巴图必须得以一己之力在全国的电脑天才攻击下熬过三十分,这宝贵的三十分钟便是为我们的歌剧准备的。
我还得说一下这有点魔幻色彩的空中舞台。为了表演一场歌剧,随便在操场找个地方,又或者将教室的桌椅清空,这不都能当一个舞台表演节目吗,要是担心有人找麻烦再不济就在楼顶应付一下,何必冒着生命危险在空中舞台上表演?你们没听错,我们就是在一千米的高空表演歌剧,我们表演的时候都系着安全带,以防被大风刮下去。我们还要忍受严寒的高空气温。当时首都的气温也就一二度,上到高空就成了零下五摄氏度。如此恶劣的舞台条件,我全都考虑了,我们只能硬着头皮上。因为一旦在闭幕式插播,警察就会立即过来阻止我们,警局就足够令我头疼了,更何况我哥哥也会掺一脚。我必须得找一个不被他们打扰的好舞台,因此没有比上千米高空还要清净的地方了。简而言之,这舞台也就是为了这个重磅级别的歌剧做的准备。
歌剧的剧本由我执笔,安琪儿是导演。在这两个月里,安琪儿每天都会用上三十分钟的时间来指挥大家排练歌剧。作为一名优秀的导演,她的敬业精神体现在众多细节上。例如舞台配乐,虽然她没办法把一支庞大的交响队伍搬到现场演出,但她所需要的乐曲配乐都是由作曲家亲自撰写,然后再由爱乐团演奏录制的。为了从闭幕式切换到空中舞台能更好的给观众带来衔接敢,安琪儿照搬了闭幕式歌剧《同一个世界》的演员服装,造型等。如果完全照搬别人的歌剧,那我们所做的努力就没有意义了。编写剧本的我赋予了歌剧一个全新的剧本,故事讲述了一个乌托邦国家在“三大制度”的颁布下,一间学校所发生一系列发人深省的故事。这是部现实题材的歌剧作品,剧本本来是六幕戏,后来由于时间的限制我把它缩减成三幕,也就是简洁的‘开端,[不可描述],结尾。’这对于一个史诗级别的大剧本来说,实在是讲述得有点仓促,伏笔什么的都没时间埋,不过故事讲完后大家基本都能了解在实验基地发生的事来龙去脉。没错,歌剧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揭露实验基地的真相。
作为编剧,我也给自己安排了一个角色,演绎的是一个见证这一切的观察者,换言之就是本色出演啦。歌剧的结尾是公主与所有的同学拥抱,以及给予最勇敢的英雄以“亲吻”。我写完剧本的时候是凌晨一两点钟,身体已经是疲惫不堪,所以忽略了这“亲吻”的深刻内涵,那时我还天真的以为所谓的“亲吻”也就是亲亲脸,亲亲额头诸如此类的。彩排的时候我便为我这草率的职业精神付出惨重的后果。当那流氓威廉王子乔纳斯把他的嘴唇伸过来那时——那家伙不是跟我们一伙的,他也是游客之一,听说我要彩排歌剧,他死厚着那张长矛捅不破的脸皮,非要导演给他演一回英雄,妄想干一回龌蹉的勾当,好险啊,差点就让他成功了。当时我宛如被打了一记晴天霹雳,闪电击中的后是怎样的感觉?我在那一刻算是彻底领教到了,那会我全身动弹不得,头皮在噼里啪啦的炸出一记又一记的鞭炮,我的眼睛瞪大了,瞪圆了,还挂着泪珠,死死盯着他的嘴唇离我嘴巴越来越近。我的嘴发蠢得半张着,还挂着一丝藕断丝连的口水,那不是期待,那更像是吓傻了的精神病人的痴呆反应。虽说我除了哥哥以外就没被异性嘴对嘴亲吻过……天啊,我现在还在为我当时那愚蠢的表情感到郁闷。结果是,我条件反射地往乔纳斯脸上推了两掌,把他的五官按得七扭八歪。
当我们来到空中舞台表演时,我总算是把剧本改了过来,然而空中舞台的限制条件很多,使我不得不增加环境交代。空中舞台用八条钢索连接着地面,用铆钉钉紧,你们都知道热气球提供的拉力受风速影响,高空的五六级的大风经常使舞台发生剧烈抖动,所以我不得不加入一些地震灾害的背景描述。
台前是精彩的歌剧表演,幕后是比新闻还要深刻的实话,这样的演出,这样的越狱计划能不引起轰动效果吗,能不使得王议员战战兢兢,下令国安局千方百计要阻止我们的演出吗。
到了那时,我们的演出也算是成功了一半了,接下来就该放烟花以及越狱了。大家很可能不理解我为什么要放烟花,难道是要给表演增加气氛?不,我说的放“烟火”其实是炸掉整座舞台。好了,我说完了台前的工作,现在就该来了解一下幕后的工作了。
那次的越狱行动消耗了我一台空客a380的价钱。当时我的钱被哥哥看得很严,我不敢擅动银行里的存款,只能私下把我的私人飞机卖给了乔纳斯。我得到的钱不敢存入银行,只好暂时存在乔纳斯的账户,因为我的账户一旦有波动,哥哥立即会察觉。詹姆斯是个极为谨慎的人,我在他面前他总是能向我展示他那胸有成竹的微笑,仿佛在对我说‘过来,咱们谈谈!’所以当他的对手我必须全力以赴。
准备好了资金之后我就要筹划装备的运送问题了,那辆给食堂运送货物的面包车便是我的目标,我计划出了一条从面包车经过饭堂,再从饭堂后门出来,再到宿舍的货物流经通道。这项计划最艰巨的部分是怎样招揽更多愿意帮助我的人。
第二十一章 越狱行动负责人
送货司机我直接就用金钱贿赂了,麻烦的是那两个随车的混蛋士兵,那两个杀人凶手我必须得给他们一点苦头尝尝。我查到他们都姓杨,是北方人,应该是一对同村的老乡,方脸的叫杨冰,尖脸的叫杨凯帆。我让阿达奇去把他们活捉回来,阿达奇带了几个武功高手,在一个小巷子里把他们给截住,我站在一旁监督阿达奇的工作,避免他下手过重。在打斗中,杨冰挣脱了阿达奇的牵制,向我冲过来。看来他知道我是主使者,想用我来当人质。真是一个只以为是的蠢货,他还真以为我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女生,很快他就为了自己的自负付出了代价。他当时绕到我的身后,从腰带中抽出匕首。他们当兵的军人的皮带上会有一个暗袋是用来装备匕首的,这是为了应付紧急事件。这枚匕首小巧精致,手握着刀把便是把杀人见血的兵刃,飞掷时便是一枚锐可入木三分的暗器。但不管匕首再怎么厉害都不上他们用来把阿打壮的脑袋打得稀巴烂的霰弹枪吧,我当时气急攻心,右手按住他的右拳,让他没法顺利拔出匕首,左手竖起中指与食指往他的两眼一戳。
我当时真想把他的眼珠子都给抠出来,只听他发出一声鬼哭狼嚎的叫声,我不得不说有时候声音也是一种杀伤武器,我的怜悯心被这段嚎叫全都抖落出来,忍不住停止了左手的下一步动作,赶紧缩了回来。我本以为这段战斗就到此为止了,不料他还要垂死挣扎一下,他用蛮力,直接把暗袋割破,匕首逃脱了我的牵制,出了鞘,挥向我的脖子。他的眼睛还没能看清我的距离,就草草进攻,这一挥臂之下,小腹,膝盖,裆部,脸门简直是破绽百出——这两人是新兵吧,我把阿达奇叫过来对付他们简直是杀鸡用了宰牛刀。
我接住他伸过来的匕首,并往他手腕上多加了一道力,让他的匕首扎在旁边的塑胶排水管上,匕首在管子上安了家,就像一枚钉进了木头的铁钉,恐怕要用上铁钳才能拔出来。卸掉了他身上的武器后,我就像把毒蛇的牙齿给拔了,他在我面前已经是砧板上的肉块,生杀大权归我掌握,我随时可以要了他的小命。在那一刻我又被怒火冲昏了头,我用了一招常用的过肩摔把他摔在地上,并从腰上取出我随身携带的一把洛洛克a10。这把手枪是爷爷送我的生日礼物,外观小巧精致,仅有五十克左右,材质是纯金打造,看上去就像枚闪闪发亮的钥匙挂坠。虽然小,但它依然是把致命的六发缘火式轮式手枪,尤其是当我把手枪抵在他的额头上时,那颗像针尖般细的离膛子弹,甚至能比其他粗大的弹头更容易的穿透他的脑袋。
我对他大喊:“你是不是这样杀了一个小女生!”
尽管我很想开枪处决这混蛋,但我还是忍住了,我把他们关在一间仓库里,关了三天三夜,最后他们终于肯帮助我,前提是我得帮他们减刑。解决了这两名硬骨头后,剩下的人我都用钱贿赂了,于是载着火药的大卡车便可以大摇大摆的开进基地里了。
正如我之前所说的,火药用来引爆空中舞台,其实它还有一个作用,就是掩盖我们逃跑轨迹,当时我们穿上滑翔衣飞离实验基地后,再用遥控器引爆空中舞台,制造了一则诈死的新闻,好让我们争取更多的时间逃离首都。
你们或许觉得我真是废话连篇,明明一件可以用几句话概括的事情非得要扯这么长时间。在此我得感谢大家愿意耐下性子听我把这段漫长的故事讲完,我觉得我必须说这些,我作为你们新任上司的第一场员工会议,我已经尽可能把这场会议开得妙趣横生了。好了,我说到这里你们应该也了解我的言下之意了吧,我可不喜欢把话烂在肚子里,所以伙计们,我坏话说在前头。我今晚说了这么长的故事,可不是为了逗你们开心又或者锻炼我的口头表达能力,你们要知道我见过的奇人异事虽比不上你们多,但也绝不少了多少,我虽比不上你们来的老气横秋,但我所信任的千里马,也不比你们所使唤的精英们要差。说到我的同学,我刚刚所说的只是两三个人才,要是我把全班的千里马都显露出来,恐怕要耽搁你们好几天的晚饭。他们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员工,因为那场行动我都给了他们丰厚的报酬,他们得按我说的去工作,就算那个敢对着士兵的脚撒尿的全国太极冠军冯晓军,他都在听我指挥,这样他们的满腹才华才得以施展,否则别说什么报复,梦想,他们很有可能会沦为基地里的小白鼠,被残忍的开肠破肚。
作为他们这群千里马的领军者,作为那晚惊天动地越狱行动的总负责人,我希望你们能改改这迂腐的目光。正如你们所见,我的年龄在你们所有员工中算是最小的,你们可以私下把我叫成“小可爱”,“小公主”,“小同学”,“小甜心”,“小丫头”这些我都不在乎,但如果涉及到工作问题上我想请你们端正一下态度,客观的看待事物,尤其是你们的上司。花瓶也能砸死人,更何况有的花瓶里填满了火药!在你们质疑我有没有能力领导你们的同时,请好好掂量掂量你们自己的实力。我不说远,不说近,就说那张全国最高A级通缉令。通缉令的确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它却能从侧面体现出一个人的能耐,试问你们有多少本事让伪政府花上数十万赏金来通缉你们。
本来晚辈不应该教训长辈,既然外公让你们听我命令,那你们就是我的部下,我不仅能把话说直了,还要说得更难听点——在我看来你们这可怜的工作能力,给我的同学提鞋都不配!尤其是你,魔法师司徒宝,别忘了你还是个实习生,我给你的待遇可不低,如果你把明天的任务搞砸的话,那你就回去继续洗你的碗,我报销你车费!”
第二十二章 加班
今晚这顿晚餐我可是吃得极难受,明明餐桌上摆着的是山珍海味的,吃起来却觉得是隔了几夜的残羹剩饭。更雪上加霜的是,明明吃起来像残羹剩饭的食物,又像是我最后一顿晚餐,仿佛吃完了这顿恶心的食物之后,下一顿就得等到下辈子了。
仔细思索下,我觉得爱丽丝的话很有可能是吓唬人,这种事是老板就爱干,现在她还是需要我的。相比较于其他的同事来说,我的工作能力就比较独特了,毕竟我在这个国家可是扳着指头就能算出的会魔法的奇人,挥挥手就能穿越空间的魔法师。爱丽丝的确有几分能耐,但只要那张通缉令仍贴在墙上,她就得靠我来逃避警察的追踪,否则她有再大的本事又怎么能躲得过警方天罗地网的搜捕。她刚刚吹牛逼时真是说得天花乱坠,本事她的确是有,领导的才能也不逊色,我甚至还可以评价她有几分谋略家的风采,只是她干的事还是见不得光的。既然见不得光,又怎么能摆上台面,既然摆不上台面那不就成了一些邪门歪道的小把戏了吗,有什么了不起!退一万步说,就算我被她炒了鱿鱼,我也是一个英雄,因为我保住了其他同事的饭碗,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敢入地狱的人才是英雄。大不了我就再找工作,世上工作千千万,何必在一棵树[不可描述]死。
当晚我在庭院里煮药,加班。可不能说我加班就是怕了她,我堂堂女娲之子抓过水怪,见过浊龙,北上北极石头怒砸北极熊,南下南极生擒活捉大企鹅,什么大事没干过,却会害怕一个小女孩?我只是紧张自己手头积蓄,怕吃泡面而已。拔高点说我这是为了追求幸福的生活而在努力奋斗,你们可以轻视一个不思进取的懒汉,但是不该嘲笑一个为了生活而兢兢业业加班苦干的好职工。职工肯加班并不意味着他就怕老板,例如我之前给大家说过的南宫婉儿,她为了自己的事业献出了生命,难道仅仅因为自己惧怕老板的淫威?这种崇高觉悟的责任精神丢人吗?肯加班,敢撸起袖子干,丢人吗?为了以后能开上豪车,买上套房,娶上老婆而努力奋斗,丢人吗?
为了生活而奋斗的也不止我一个人。除了爱丽丝,庭院里的众同事打电话找人的忙着打电话,巡逻的巡逻,站岗的站岗,就连那几个孩子都在一旁噼啪作响的用斧头给我劈柴,怎一个精力充沛了得。
我坐在火炉前,回忆起今天这带着几分传奇色彩的经历。如果有人敢在我面前跟我吹嘘他是怎样遭遇劫匪抢劫,又或者曾目睹大盗抢劫银行等的危险时刻时,我一定会嗤之以鼻的说一声“仅仅如此?”没错儿,遭遇劫匪算什么,我还被通缉犯招揽,帝国军的炮弹与我擦身而过!
想到今天上午的炮击事件,我仍感到心有余悸,开枪都算谋杀了,更何况他们还开了炮。跟每个受害者相同的是我一样感到怒不可遏,并想查清究竟谁是幕后真凶,然后让他蹲个十年八年的监狱。我仔仔细细地回忆起了我透过传输口看到那片汪洋大海的情景。在旷阔的海上最容易影响视线的那就是暴风雨或者大雾,当年导致泰坦尼克沉没的原因很有可能就是那大雾。只是我当时没有眼花,天空万里无云,没有雾,没有雨,视线良好,如果不是海市蜃楼的话,我可以确定那面挂在船主桅上的旗帜正是帝国军的五色旗。那面旗帜有五种颜色,五个方块填满了一面旗帜,看上去像个七巧板。其中红褐色占去了一大块,鲜艳得不能再鲜艳了,我怎么可能会看错。诡异的是阿达奇居然说距离交界海域附近的渔民没看见那群军舰,我知道他联络的渔民是我们的人,不致于说谎,但我看到的情景又该怎么解释。
我思来想去最后得出一个比较靠得住脚的推断,那很可能是一场误会。由于地理环境变化的影响,使得我施展的法术出口越过了我国海域,开在了帝国军统辖的海域内,恰好他们又在搞秘密军演。军事演习相信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而秘密军演不同于为了彰显军威的公开军事演习。就“秘密”这俩字而言,便隐藏了不敢公开的事情,既然是不敢公开那就不会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尤其当秘密加上军事演习,那诸如“机密”“阴谋”的味道便会愈加浓重,没有哪个军官会愿意泄漏这样的机密行动吧。抛开间谍行动不谈,我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越境,俗称偷渡客。一般的偷渡客的目的只是为了潜入他国生活,而我这颗“头颅”明显跟他们的动机不沾边,哪有的偷渡客会以这种诡异的方式,把一颗脑袋探出来,鬼鬼祟祟地偷窥别国的军事演习,所以我的行为自然而然被军官们误以为是间谍行动,接下来那顿炮击也就说得过去了。
第二十三章 战前会议
我胡思乱想了一会,觉得脖子酸溜溜的,像接通了电流一样。于是我对着二楼的窗户,也就是我老板的房间努力地竖起两根中指,我努力让这两根中指显得长而直,我顺便伸了个懒腰,并大喊一句:“累彪啦,老子不干了我,有种来炒我啊,我要看看是谁炒谁!!”
“我听见了,要不要报销你车费,还是你帮我个忙,自己走回去?”
这时我才悲哀的反应过来,原来爱丽丝已经站在了我的身后。她端着一只乳白色盛汤用的炖盅,居高临下的瞪着我,她手中的炖盅仿佛会变成一件杀人凶器,随时会劈头盖脸的砸向我的头。我赶紧站起来,挠着脑袋一个劲地打哈哈,说:“老板也喜欢吃炒鸡蛋吗,我刚才说的是炒鸡蛋……”
真是废话,这种低劣的谎言怎么可能骗得了她。我一张嘴她便立即盯着我的脸看,我知道她有一种神奇的能力,她能通过我脸部表情以及身体的肢体语言来判断我究竟是不是在说谎,准确率高到吓人,堪称一台活生生的测谎仪。于是她看罢后便说:“你在撒谎!摆出一副油嘴滑舌的奴才相想讨好我蒙混过关是吗,你早上那副在我面前摔纸币的帅气样子哪儿去了?”
帅气?我刚听见这词还以为她在反讽我,但对于她从不说谎的性格来看,恐怕这“帅气”是她的心里话,一脱口就说出来罢了。其他异性说我帅气,我只会冷笑一声,犹如听见有人在夸霍金很聪明般。不能说我自恋,说句大实话,女娲后人的颜值都不会差到哪儿去。我拿来族谱一翻,眼睛所到之处总能找到一群混迹于青楼的名妓。主要是古代没有什么服装模特或者影视演员之类的职业,因此靠拼颜值的职业只能是花旦或者歌妓这些行当了。可别小看了“妓”这种职业,这可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妓的。入这行当人先得有颜,能令异性看上一眼便被牢牢吸引住那才算勉强及格。有了颜还得有身材,如若脸如天仙却有着一个水桶腰,恐怕也招不徕生意。接着便是能懂上几式才艺,张口高歌,横吹玉笛,半抱琵琶半遮脸,否则怎能逗引得来伟大诗人白居易。就凭以上三则职业要求,就能淘汰掉一大批应聘者。而说到风靡一时的名妓,那得是需要多么苛刻的职业条件啊,那必须得是这行当里的状元才有能力担当。
尤其是当我的祖先参与到了这个职业中的时候,便赋予了这职业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在有人感叹商女“隔江犹唱后庭花”时,殊不知弹唱者或许是我的祖先,只不过她们的职业过于卑微,不由令人遗忘并颠倒黑白遭人白眼。如果真要把这职业展开来说,那真要说上好长一段才能说完,我就退回头,说一下这些名妓的颜值。这些妓中的状元的究竟有多大本事?据族谱记载有一位名叫白牡丹的歌姬,她便是魅惑术“嫦娥踏月”的发明者。据记载当时她魔法初成的那晚,也是北羌兵八月十五破城的那夜。那晚的大雨已经是绵绵阴雨的第三天了,却在白牡丹施法的三更时分停了。确切来说也不算停,据说天空的乌云硬生生裂开了一道口子,银白色的月光洒满了整座城池,城外的大雨还在哗啦啦的下。有太阳时下雨,那会出现彩虹,那么有月光时下雨,那便是月光彩虹,俗称月虹了。一轮巨大月虹仿佛从满月上搭桥到了城池上方,月虹上缓缓步来一个婀娜多姿的仙女,那仙女一丝不挂,长发飘飘。满城池的羌兵全都定睛仰望那位从天上降临的仙子。那仙子也就是白牡丹,难以想象究竟需要什么样的颜值才能让这群渴望鲜血,渴望杀戮的野兽全都顶礼膜拜在她的脚下,而失去理智让援军轻松了结这群侵略者的性命。身为女娲一族唯一的一名男性,身为经过上百乃至上千年的优胜劣汰基因沉淀下来的女娲之子,我实在不想讨论颜值这些虚的东西,不过既然连公主都愿意赏脸夸我一句“帅气”,我自然要做做样子,挑逗挑逗一下她才行。
我知道她喜欢我那副不羁的浪子形象啊,于是我拇指一捋额前的几束刘海,牵起她的左手,吻了吻,说:“现在是下班时间,如果你想约会,我会考虑。”
爱丽丝忍俊不禁,噗呲一声,嘻嘻哈哈的笑着。她一边笑一边跳,似乎忘了手中捧着炖盅,这上下一跳,炖盅的瓷盖被她抖得叮当作响,很快便摔在了地上。炖盅没了瓷盖,一股清香扑鼻而来,闻着是一股腥味,有点像是鸡蛋白。当我一看炖盅里面却感到有些吓人——一股鲜红色的液体,那东西该不会是血吧。
爱丽丝笑罢,把炖盅往我怀里一塞,说:“好吧超模先生,这是你的夜宵,我们说好的,我吃什么总会有你的一半,今晚的点心我实在不忍心吃,你就替我吃了吧。”
先把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摆在一边,现在是时候进入正题,该对诸位读者说明下爱丽丝给我的第一个任务了。大家应该都知道我的壮举,那就是撤离沿海的难民,把他们带到安全的地方,问题是爱丽丝为什么会给我这么一个任务。我当时蹲在荷塘边上听她跟我讲这次的任务的时候,我顿时热血沸腾,摩拳擦掌,脑中想象着自己在监狱的上空腾云驾雾,跟持枪的狱警们来一场惊天动地的火拼,干一票大的劫狱行动。可是哪料她居然让我去救人,我那时听得一头雾水,脑中立即又联想到抬着担架往车祸现场赶路的护士。我能理解工作的复杂性,但我不理解的是她为什么要我去救人。首先她她本身就是一名通缉犯,抛开她的帝国皇室血统不谈,身为一名通缉犯自己的安全有没有保障都难说,哪还有时间去关心陌生人。更别谈那群陌生人还把口号喊得震天响,要随时打到这位“帝国间谍”。刚才我在网上看到一段视频,视频里的群众们在搞示威游行时我看见有人在放火焚烧一个稻草人,稻草人的头上就贴着她的照片。当时可吓得我大汗淋漓,幸亏我们没在那片疯狂的地方,否则她肯定发慌,她一旦发慌就容易露出她那金灿灿的头发,她那光彩夺人的形象被别人识破那是时间问题。我真担心那些发了疯,红了眼的示威人群会不会也把她给烧了,像烧毁一个稻草人般的轻松。烧完了她自然就该轮到我了,老板都完蛋了,更何谈下属,唇寒齿亡,颠扑不破的真理。就连城市的示威者都如此疯狂,我可不敢想象像一些小镇村落的示威者会凶狠成啥样,因此我实在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救一群想要她性命的疯子。
“我跟帝国使者有一场约会!”那时爱丽丝就是这样说的,她所说的“约会”可不是我们所理解的情侣约会,原来她要参加一场秘密的两国战前外交会议。这真是一件了不得的国家大事啊。为什么说这是一件大事,因为这次的会议决定了未来两国会不会开战。一旦谈妥说不定两国会重归友好,什么商贸合作,经济往来,友好访问都好商量。而一旦开战,整个国家乃至数亿国民都会卷入战争的漩涡中。自然这场关系两国利益的会议我是插不上话的,也不够格去插手,再说这场会议并不是我要关心的重点,那重点是什么?
“我们在会议结束前,帝国使者一定会问我,要不要回家看看外公。”她说。听到这里我算是窥见这项行动的冰山一角了。爱丽丝所说的“外公”就是帝国的国王,野心勃勃的军事家查理三世·简。很显然她的外公在此时此刻想见她并不单纯是想念孙女,恐怕更多是想保护爱丽丝。就像战争前夕,各国都会撤离敌对国的侨民一样。想到此我心中便惶惶不安,看来那场外交会议多半是说说几句客套话而已,利益冲突还是没法轻易解决,该来的还是会来。
“我知道他们在盘算些什么,一旦我身陷敌营后,身为公主的我就不得不帮助外公实行他那可怕的侵占他国的梦想。”她说完后,我真是大吃一惊,同时也暗暗惊叹查理三世的野心,看来他的“野心大帝”的外号可不是白得的。听爱丽丝这样说来,那“保护孙女”就不是查理三世“请走”爱丽丝的目的了,他的目的便是为了侵略。再说细点,他想招降爱丽丝,换个角度也可以说是大公司在挖墙脚。转念一想,那些示威者称爱丽丝为间谍也不是没道理的,一旦她投靠了帝国把她接触到我国的军事秘密全都抖漏给帝国,那她就真的成了间谍了。而她的外公还真是不择手段,他这是在让自己的孙女成为我国遗臭万年的叛徒啊。
我听她说到这里时,我们两人都沉默了一阵。周围的气氛骤然变得严峻起来,四周的草垛,荷塘都暗藏杀机,我觉得那刻我们俩就像两个即将决斗的神射手随时准备朝对方扣动扳机一样。我的紧张并不是没有缘由的,现在关键的是爱丽丝的立场问题,一旦她要选择投靠帝国,那她就不是我老板,而是我敌人了。
第二十四章 樽海鞘
“你的思维就不能敏捷点吗,愚钝!我如果真要帮组帝国,我何必冒着被警察抓住的危险,然后花个十几万把你招聘过来去救人?好了大魔法师,给我集中精神,接下来你听仔细了,帝国使者一旦知道他们的阴谋落空,帝国军就该使出杀手锏。我猜他们已经盯着莱特武器制造厂很久了,那两间弹药厂是我国军队军火补给的大动脉,他们想摧毁兵工厂包括整个卤鸭镇,只要一枚核弹。”爱丽丝说完,咕噜噜的喝完了一整杯水来定神。
我脑袋里顿时“嗡”的一声,一阵心悸的无力感让我猛打了个哆嗦,我不由用颤抖的掌心捂住脑袋,原来额头上已经挂满了汗水。那惶惶不安的感觉就像自己得知,明天就是末日来临一般。我可不担心什么兵工厂,卤鸭镇,我只担心要是炸弹爆炸的话会不会把自己也给炸没了。于是我脱口就问她导弹打击的位置是不是这里,如果真是的话那现在就该撤了,我得赶紧去凑药材,弄个空间跨越,得逃多远?就以投在日本广岛的那枚原子弹来说,在方圆十六公里内的人基本是没有生还的可能啊。要逃的话自然是越远越好,跨省,出国,或者逃到某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对了,还有交阳,那是我老家,如果导弹不幸是打到那里的话,老家那边还有我一大票的亲戚朋友,我得立即打电话通知他们,好让他们把我老家那些值钱的家具统统转手卖了,然后把钱汇给我……唉,我怎么会有这样失算的想法,我应该让去找他们借钱才对啊,利息随他们开,能把钱搞到手就行。别说我无情,我不介意告诉他们实情,说是世界末日,不,就说黄毛鬼的炸弹要来了,只是他们能相信吗,说不定我这苦口婆心的劝说换来的只是他们一通臭骂以及更加剧烈的游行示威。
“司徒宝!看着我,你别发蠢,我还没说完呢。那则消息情报局还没确认,不一定是真的——就算核弹真的打过来,我保证,只要我的部下没有造反,否则卤鸭镇的核防洞里一定会有一间挂着你名字的房间。”爱丽丝用两手按着我的肩膀,她的腔调是一股不可置疑的沉着气息,她那碧蓝的双眼把我的闪烁不定的黑瞳盯得我目不转睛——她给了我一个承诺。
她那时的语气严峻仿佛世界大战一触即发,那压抑的气氛现在仍令我惴惴不安,于是当她问我有什么计划面对明天的任务时,我便说:“隐身术!”
我在跟大家谈起这项任务时就已经把爱丽丝的交代捋了一遍,现在冷静想来她花这十几万雇我来干这事并不是一时冲动的结果。这真是一件棘手的活啊,说到底还是得拿着小命去搏那十几万,既然我已经接了她的钱,就放手去干吧,反正我会空间穿越,危险的时候随时能卷钱跑路。这次任务给我带来的最大威胁无疑是那枚核弹,我觉得就算爱丽丝投靠了帝国,那枚核弹也会从天而降,帝国打算使用那种典型的下三滥的诈术。我只要保证爱丽丝没法登上帝国的贼船就行了,然而我还得假设谈判中的一些突发变故——比如帝国使者招降不成,直接枪杀爱丽丝,或者直接用核弹把我们这群人一窝端了。后者我可以用空间跨越解决核弹危机,然而如果帝国使者突然掏出刀子或者枪械,又或者徒手劫持我老板,那我又该怎么办?
隐身术!
提到隐身术,我就不得不说一下海生生物樽海鞘。这种凝胶状的无脊椎海生动物,有些类似我们平常食用的鱼类,奇特的是她的身体呈透明状,只有内脏才呈现出黄褐色。我说到这里大家就应该能猜到隐身术的效果了,我们族人俗语把隐身术叫做隐形,术语叫光线绕过或者折射固体的光学隐身,被施术者就如同一条隐身在大海中的樽海鞘般,樽海鞘也就形象的成为了隐身术的药引。其实在我们女娲一族中,隐身术最开始是叫做“樽海鞘”,命名者便是隐身术的发明者潘淼淼。族谱上有关于她的记载是比较少的,我小时候先是读过一篇母亲为她撰写的文章后,才勾起我对她生平的兴趣——真是悲壮的一生啊,尤其她的遗物那把不完整的三齿叉。为什么说是不完整的鱼叉?因为鱼叉的铁柄中间看上去被截断了一截,可怕的是首尾却仍然相连,就像是那一截失去的铁柄仍然连接着首尾。表妹小时候在老家看见这把“完好无损”的鱼叉时,把她吓出了两天的高烧。现在这把鱼叉还放在我老家的谷仓里,如果大家想到交阳旅游,我可以带你们去看看这件神奇的文物,在观赏之前我得跟你们提个醒,免得心理素质欠佳的你们受惊吓。其实这柄鱼叉便被潘淼淼施了隐身术,她上战场时用的就是这把武器,这鱼叉便是这位烈士的光荣见证。当时那鱼叉是整个透明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法术的效果渐渐消失,唯独沾着潘淼淼鲜血的那一截铁柄直到现在还维持着魔力。我们这一代代的女娲后人一路走来,都瞻仰过这柄鱼叉,没有哪位长老提议去擦拭这件文物,让它成为一个整体,或许鱼叉上的血迹一旦擦去便再也没人记住潘淼淼这个人吧。
第二十五章 英雄纪念碑
潘淼淼定居在磐安村,这条村庄就是现今以花灯烟火节闻名全国的古城即墨市。当时的磐安村并不是她的出生地,她的出生地无从考究,族谱只记载着她是因羌兵战乱而移居磐安村。好了,接下来我得说说这纪年700元贞年中那惊天动地的大事,那就是大家熟悉的历史书中所写的羌国进军我国的元贞战乱。如同九年义务,啊,忘了,现在是十七年义务教育标准历史教材中所写的那样,东北的茂城要塞被羌军攻破后,我国便陷入了五年轰轰烈烈的抗战史。在羌军刚刚破关那一段时期成为了我国最黑暗的“元贞十月”,“元贞十月”这一词除了代表了那个民不聊生的战乱时期以外,其实最早是起源是那条从茂城通往磐安城的十里官道。有个邪门的传说,据说逢年过节时,这条道上的灯笼都不用点蜡烛,为什么不用点蜡烛,因为点不着,为什么点不着,因为那里风大,蜡烛点着就灭,点着就灭,点着就灭,那多点几次怎样?没人敢这样做,也没人敢在天黑时抬头仰望头上的青松,毕竟这些青松曾经悬挂着尸体。尸体便是羌兵的灯笼,灯笼间隔十步挂一只,尸体也就十步挂一具,整整挂了十里。十月战乱,十里官道,十步一尸,故名元贞十里,又名元贞十月。在这元贞十月中,潘淼淼所在村庄的村民也成了这些青松上的灯笼。
那条无名村除了潘淼淼以外就没有活口了,想想真是不可思议,潘淼淼又是怎么逃脱羌军的搜捕的?族谱上没有记载这些琐事,甚至关于隐身术的术成时间也没有记载,这在族谱里还真是少见。我曾经大胆的猜想,在敌军进村的那天,在她的父母死亡那夜,便是“樽海鞘”的术成的时间。也就是元贞730年十月,修炼成隐身术的盘淼淼,孤零零地站在一排被挂在树上的村民尸体面前,那排尸体一望无际。家人的尸体正被士兵一点点拉拽升高,虽然父母已经没了呼吸,但潘淼淼仍然能感觉到他们筋挛的脚尖,她想让家人再看自己最后一眼,然而她身上隐身术让她置身于另一个世界,一个即使千军万马也无法看见自己的世界。
身为大屠杀的幸存者,潘淼淼看到这些血腥的一幕幕,所积累的满腔怒火仇恨成了她日后修炼隐身术达到炉火纯青的必然导因。据族谱上记载,她最后施展的那次隐身术居然把整片浩浩荡荡的大军给变没了。想要完成这样偷天换日的宏大的工程,必须要使用足够多的樽海鞘做药引,因此身为渔民的潘淼淼便可以发挥她的职业特长。身为渔民的盘淼淼,这也就可以解释她为什么遗留下一柄鱼叉这样的劳动工具,而不是什么帅气的刀剑长枪。
我能想象她捕捞樽海鞘的情景,她右手紧抓能与鲨鱼较量的三齿钢叉,左手拖拽着墨绿色的渔网,挺身直立于船头,怒视大海。她支起大锅熬汤煮药时,被烈日晒的黑红的脸庞,那股咸腥的鱼臭味伴着海风与药汤的腥气弥漫在村子的各个角落。药汤熬好后,她亲自为将士们的长戈涂上鱼汤,为斜插在大道上的尖利木桩涂上鱼汤,为家中的三齿鱼叉涂上鱼汤。说到鱼汤我便不得不提一下那股刺鼻的鱼腥味,相信很多人吃鱼时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鱼腥气,腥味已跟臭气只有一步之遥,这还得多亏厨师料理海鱼时放了几片生姜除腥。真正的鱼腥味那是你漫步在黄昏的海滩上所闻到那股弥漫着三甲胺的臭气异味,这股味道几乎能比肩化粪池的氨臭气。因此把潘淼淼煮“鱼汤”用来比作煮大粪一点也不为过,锅里同样的味道刺鼻,同样的黏糊糊,只是颜色白惨惨没那样难看罢了。
在给士兵们上药的那时绝对是一场壮举,虽然参战的士兵仅有几千人,但如果用毛刷给每个人全身刷上鱼汤那工作量也难以想象的庞大。于是王将军便想把一个澡堂子给包下来,起初澡堂商人并不愿意,因为那鱼汤一旦进池那澡堂便成了茅厕般臭了,臭了澡堂哪还能做生意,生意人到底为的是银钱。潘淼淼见此把一盆鱼汤往那商人的头上泼了一脸,刹那间那家伙便没了脑袋,只剩下一具身体竖在原地,潘淼淼对着“无头尸”说:“我让你做一辈子鬼魅,如何?”商人无奈,只能胁从。当时跑腿的士兵大概有十余人,每个人都脸蒙黑布,把一大桶鱼汤哗啦啦倒进洗澡池。随着鱼汤倒入池子,一大群饥肠辘辘的苍蝇蚊子被臭味吸引,爬满了澡堂的围墙,像是往墙头刷了一片漆。农人用火把去驱赶,火焰把蚊蝇烧的噼里啪啦炸响,能吸引成片的苍蝇蚊子的东西只有茅坑或者尸体,从这便可以知道这一池子的鱼汤该是怎样的臭气熏天了。据说一名士兵被升腾起来的水蒸气熏晕,扑通一声摔进池子,便再也没有爬起来。就是这样一池子恶心的东西,潘淼淼待水凉透,纵身便跃进池里,爬出来后干呕了几下,抓着鱼叉始终挺直了腰杆。她身为一名女性,身先士卒,她身后的那些七尺男儿自然也跟着她一个个跃进池内。有的人能自己爬出去,有的人需要帮忙拖出来,有的则是直接呕吐在池里。而这一切艰苦的付出,是为了一场战役的胜利。
在现今即墨市东南方向五里外的磐安路上有一座纪念碑,纪念碑是用大理石雕成,方方正正的,碑顶竖着一颗硕大的五星英雄纪念勋章,这座纪念碑便是纪念了我国姜战中首次获得胜利的战役,那场战役便是著名的磐安战役。那是一场连皇室里的史官都不知如何下笔记载的战役,那是一场极具传说色彩的战役,那也是一场拉开我国抗羌幕布的战役。传说当姜兵行军至磐安道时,后方不断传来将士们的惨叫声,有人发现后方不远处横七竖八躺了一大片尸体。古怪的事情还在接踵而至,有人的喉咙突然迸射出鲜血,但却没人看见他的喉咙究竟是怎么被划破的。有人忽然捂住自己的脖子,他的脖子出现一道细细的勒痕,那很明显有人要绞杀他,但却没人能看见他身后的敌人。更有几名羌兵腾空而起,升到了几米的高空,突然头朝下的栽下来,摔断了脖子。这些诡异的事情便发生在光天化日下,太阳的光明普照大地,可怕的是这些“幽灵”居然连影子也没有。于是我方的隐形军队所向披靡,在他们看来,这些木讷的羌兵简直就是发了晕的牲畜。王将军让将士用匕首对准敌人的咽喉,他抛起一块石子做暗示。石头落地,将士挥刀,数千名士兵,一人一目标,刹那间,数千名敌军被割了喉。短短一炷香的时间,敌军以几何数量的迅速被歼灭,成片成片,一团一团的死在隐形的刀刃下。难道羌军就是那样的毫无抵抗能力,不,并不是,否则他们怎么可能势如破竹的进军南下,只是倒霉的他们遇上了女娲的后人的潘淼淼。在隐身术面前他们就像一个个睁眼瞎。
族谱上记载着这样一件事,一位姓杨的憨厚士兵,他谨记王将军的教导要攻击敌人的要害部位。只是敌军的胸膛都挂着铠甲,于是他便执着地在攻击前先把敌军左胸膛的铁甲给挑落一片,然后再用匕首[不可描述]敌人的胸膛,一共连歼二十几名羌兵而毫发无损。
然而这样一群无敌的军队,在最后为什么会用死伤惨重的结果才换得胜利?原来潘淼淼也参战了,只是即使她参战敌军应该也没法伤到她才对,那为何最后她死在敌将的刀刃下。
是雨!
这种天气现象被长老写进了族谱有关隐身术的注意事项里,除了下雨,还有风沙,雪,沙滩,水池等的东西都是隐身术的大忌。磐安一战,就是在交战到一半时,天色突然大变,下起了大雨。这场大雨勾勒出了潘淼淼的身形,暴露了她的位置,被敌军少将用长刀捅穿了心脏。她咽了气后,没了施术者,我方士兵身上的也就没了魔力,隐身术顿时被破解,众人接二连三显了形,敌我双方展开了最后的厮杀。最后交战的结果大家都知道,那块纪念碑便是最好的见证,碑上的英雄永远值得我们铭记。只可惜碑上没有潘淼淼的名字,为了证实族谱的记载,我去过即墨,去过磐安道,问过公园管理员,甚至用手摸索过被修缮完毕而崭新纪念碑,密密麻麻的名字上的确没有“潘淼淼”。
原因我能猜到,可能是当时的军方把潘淼淼出现在战场的行为理解为她是逞个人英雄主义,导致我方部队损失惨重,而没法荣登纪念碑。真是令人心酸,其实她只是想报仇罢了。虽然她没法成为国人的英雄,但至少她是我的英雄,就以那隐身术而言她便给我留下了宝贵的遗产,因此我觉得有必要缅怀一下她。潘淼淼,即墨人,元贞701年出生,死于元贞735年磐安,享年34岁,职业是渔民。
我之所以想跟大家说那么一大段故事,一来是吃水不能忘了挖井人的艰辛,二来我是想借这件事来问问我的老板,今天的公主殿下,未来的蕾申女王:你能相信这项伟大的世纪发明只是从一只满是鱼腥味的铁锅炖出来的?你能接受一位渔民用她那满是鱼腥味的手创造的劳动成果吗?你能忍受我用粪便一样臭的鱼汤泼你全身,又或者用你那尝遍了世间山珍海味的嘴巴把这恶心的鱼汤给咽下去?
第二十六章 备战
隔天我五点多就醒来了,我整整一个晚上都睡不着。除了工作所在的新环境有些影响以外,其实最关键的是昨晚爱丽丝给我喝的那盅“糖水”。那东西红褐色看起来的有些像猪血一般的恶心,但吃进嘴里却感觉很是爽口,就跟吃果冻一样。这玩意真有一股魔力,我感觉我成了一个拖着鼻涕的小鬼,用汤匙一勺一勺掏着炖盅里的果冻吃。吃完了一盅后我仍然意犹未尽,只觉胃口大开,肠子咕噜噜地催促我再给他来点。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喝的那盅糖水是燕窝,这还不是一般的燕窝,而是印尼进口的血燕窝,难怪我一晚做了两次手指操也睡不着。这东西究竟有多滋补?千年人参也仅需一把锄头,然而采摘血燕窝就得拿着小命去飞檐走壁了。要知道血燕窝也叫洞燕窝,洞燕的巢穴筑在洞穴里。采燕人为了凑够这盅糖水,他们得光着膀子,徒手攀爬数百米高的悬崖陡壁,一直爬到洞穴的最深处,地狱大门的正前方,才得以采来几克重的血燕窝。而我昨晚居然喝了一斤多的燕窝,的确是一斤,我的手感很准,别人用弹簧秤才能得到的重量,我用手一掂量就知道这东西有多重。这一斤的燕窝相当于让采燕人冒了数百次的生命危险才成就了我这一顿夜宵。不,这是公主的夜宵,不愧是领导人的宵夜,仅仅是收集食材便得令上百名工人用自己的生命去做赌注,真不知道烹煮这盅糖水又要耗费多少大厨的心血,这才有资格成为她的“夜宵”,按照这样的比例推算,那她的正餐还不得要飞龙凤肉?
真遗憾,今天她的早餐就没有那样美味了,那是一道我特意为她熬制的鱼汤,散发着浓郁扑鼻的腥味,希望她能咽得下去。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隐身术发展到现在已经不用药汤冲澡了,被施术者改成了喝药,便捷了许多。至于穿在身上的衣服那还是得用药汤去浸泡,那一身的鱼腥气是无法避免的,这算是一个不小的遗憾,但总不能让爱丽丝赤身裸体的在出现在外国使者面前吧。
只是能不能让爱丽丝咽下去这样腥的鱼汤同样令人伤脑筋,为了防止她反胃呕吐,餐桌上放上了蜂蜜,陈皮,蜜枣,清水,医用漱口水,这些调节或清理口腔的东西,可以说准备得一应俱全。我昨晚问了她敢不敢喝这恶心的东西,她自然知道我的这个问题关乎了谈判事件的成败与否,而究竟是成败与否还在于她能否信任我这个女娲后人。她当时对我说:“我相信你!”
自然说起话来总比做起来容易,她双手捧着盛满鱼汤的青花碗,嘴巴嗫嚅着,硬是不敢去碰碗里的汤。她忽然干呕了一下,大概是被那股味给熏了,王小林赶紧把纸袋递过去,但她没吐出来,只是把碗里的药汤给撒了一半。我只好再去给她盛满一碗,她把脸埋在手中,有些歇斯底里地大叫:“真见鬼,这汤太可怕了,就不能改成静脉注射吗?”
她还是接过了我手中的那碗鱼汤,并盯着碗中漂浮在水面的白色浮渣,再次做着艰难的心理斗争。我的心情也同样复杂,先不说这碗汤背后的光荣历史,就是从烹饪这碗汤所需要的料理功夫我都要算上我一晚的加班时间,我费时费力真的是闲的无聊吗。我当然可以用其他魔法来完成任务,但一样会用上中草药,难道每一次施法她都要因药水难以下咽而逃避?那这样我的岗位还有什么存在意义?看来是我想多了,原本还以为她会成为我的老板,到头来还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大草包。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她居然喝了一口。真令人意外,她没有呕吐,脸上也没有什么痛苦不堪的表情,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她喝进去的只是一杯凉开水。我得意地对她一笑,仿佛我那得意的鱼汤料理已经被大厨颁奖了般,我告诉她:“再喝一次,这次就别吞,含在嘴里,把舌头微微卷起,闭上眼,想象一下无边无际的大海!”她按我照我的建议,再次喝了一口,这一次她脸上的痛苦的表情就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被我捉弄后的苦笑,她说:“你昨晚讲的那段故事原来就是为了这碗汤啊,你现在开心了?不过,能尝到英雄的遗产也算是我的荣幸吧。”
看来她早就知道这碗汤是个小小的考验,但是如果说昨晚的故事只是我为了考验她而耍手段骗她,那也不正确。如果她生活在我爷爷那代的话,她喝完隐身汤绝对会呕出来,那玩意就像吃隔夜菜般的令人难以下咽。而到了现在这鱼汤吃起来就像臭豆腐,或者螺蛳粉,这些食物闻着的确是臭,吃起来那酸爽只能让你停不下来。因为我的舅妈和姨妈在大酒店里当厨师的,在她们的耗时数年的艰辛改良下,现在的隐身汤变得既美味又养身,甚至还在南方电台的地方小吃栏目露过脸。当然我在她喝前心里也没底,再怎么说她都是个用血燕窝当夜宵的皇室公主啊。
一切准备妥当后,在出发去卤鸭镇谈判前我们进行了实操演习。
第二十七章 演习(上)
当时我们在王小林家的一楼的大厅里演习,我和爱丽丝坐在一块,方桌的对面是阿达奇和王小林,他们扮演的是帝国的使者。他们两人都是军人退役,要靠武力对付我们简直是易如反掌,我跟他们硬拼的话绝对毫无胜算,只能用隐身术遁逃。我没有把隐身术的详细作用跟他们说,因为这也算演习的一部分。
我的任务是让爱丽丝安全地逃出大厅。
就在我和爱丽丝刚坐在沙发上时,阿达奇立即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并且一脚蹬开横在我们面前的方桌,桌子侧翻在一边,把我们的身形全都暴露在了他视线内,我知道他在担心我们会隔着桌子搞小动作,这在一些影视作品里很常见了,但放在现实里我实在没必要去耍小聪明,因为我根本就不需要,我只要动动嘴就行了。
阿达奇晃了晃他手中的玩具枪,对我说:“起来,跪下,双手抱头。”
这些我都一一照做,只要他没有用胶布封住我的嘴巴我都没必要去激怒他。在此我得说说他说中的玩具枪,那是一把仿真手枪,是一把只能发射BB弹的玩具枪,对人根本就没有威胁性,只能充当一下舞台道具。那廉价的塑料质地与阿达奇脸上那严肃的表情看上去有几分滑稽,但我不能大意,如果这一幕换成谈判现场,那很有可能会是敌人把一支能发射九毫米子弹的伯来塔对着我的脑袋了。
说回这次的演习,为什么要让阿达奇佩戴武器,是因为爱丽丝吩咐了要尽可能的以出现最糟糕的情况为准则。所以我就配合阿达奇的演出,装作真的受他手中武器的威胁,双手抱头的半跪在地,并用眼睛的余光瞄向了爱丽丝。我望向她是有深意的,在演习前我就跟她谈好了,在施法前她会给我暗示。我没经历过外交谈判这样的大场面,心中一旦紧张很容易会判断失误,失误的后果会是什么?轻则爱丽丝整个人没了影子,尤其在签署文件或者交谈的时候,人们只能看见在半空漂浮的钢笔,又或者听见她那幽灵般飘渺的声音。更可怕的是如果魔法失误,隐去了她的脑袋或者下半身,那我肯定要被裁员了。因此一旦施法失误那会是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只见爱丽丝仍然端端正正地坐在沙发上,双目直视着阿达奇的双眼,脸上露出微笑,给人的感觉就是一副由衷的赞许,她说:“你叫什么名字?”
“阿达奇。”
“真是一位勇敢的战士,我希望你以后听从我的调遣办事。”
“抱歉,除非你乖乖跟我们回国见你外公。”
“我很乐意见外公,我更乐意跟外公谈谈,你不畏权威,向我发出挑衅并且在全世界人民面前举枪威胁我的下属,相信你也有勇气成为一名保卫我国边疆的勇士,我想把你调去帝国的西北边疆守边境。你应该知道,那里是极地气温,你回家得绕上地球半圈,你每年只有两天的假期可以回家,也就是说你每年有一半的假期得在飞机上渡过,当然你愿意买单乘坐飞机的话,那么现在,你还想在我面前威胁司徒先生吗?”
阿达奇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把胳膊放下了。
毫无疑问他们还是在演戏,是设身处地站在不同的立场对彼此说的话。由于他俩太入戏了,说的台词又是一板一眼,刚开始差点把我给弄糊涂,还以为爱丽丝真的是在教训阿达奇。后来我才知道这些台词中还真有着故事,那是爱丽丝刚认识阿达奇所说的话,只不过跟现在说的有点不同,现在我就先不打断大家阅读兴致,改天再跟大家说说阿达奇的经历,现在我们说回演习。
爱丽丝接着对我说:“司徒宝,该你说话了。”
在这种紧要关头我能说些什么,除非施法的时候念几句咒语就能说上一句——没错,她在暗示我施法。我屏住呼吸,在施展隐身术前我得屏息数秒钟,嘴里得念出三段咒语,叫什么“呀吧哈吧哈巴巴哈……”这咒语要说表面的字义那的确没什么意义,甚至还有些装神弄鬼的滑稽可笑,但在施法前我必须得厚着脸皮念一遍,就像开启一道门的声控密码。紧接着最关键的一步来了,为了让被施术者尽快进入隐身状态,我得让一束可见光照在爱丽丝的身上。魔法本身就带着某种深奥的化学反应,光能穿透物体,物体便能隐身,隐身离不开光,于是光也就成了隐身术的催化剂。当然大家也知道,大白天的,四周无时无刻都有光,但我们身在室内,没有剧烈的可见光,隐身术的生效时间就难以瞬间发挥了。问题是我该怎样才能顺理成章的让光照在我们身上?
拿出镜子,去阳台把一束阳光给倒进屋内?
不行,这么庄严的场合不适合随意走动。
用手机上的闪光灯?
动作太明显,尤其是在剑拔弩张的情况下,一个多余的动作都可能成为一个致命的伤害。
那如果让别人开闪光灯怎样,尤其是那些摄影师,记者,他们在近距离拍照的时候总喜欢用长焦镜头,并且开启闪光灯,以此减少曝光时的画面模糊现象。他们的相机一旦发出闪光,魔法就可以生效了,我只要等着他们拍照就好,如果他们没有拍照,那就让爱丽丝给他们一个暗示,比如两国大使的“友好”握手。至于现在嘛,阿达奇都把武器亮出来了,这一爆点新闻别说记者,就是普通人都会拍上几张。
好了,现在我们缺一个摄影师。我朝一旁正蹲在煤炉前烧水的宝大叔“啪”的打了个响指,说:“记者同志,来给我们拍张照?”
他一声不吭,用后背对着我,身体动也不多,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我知道他是听见了,他只是故意摆出一副傲慢的样子来发泄自己对我的不屑罢了。他昨晚就问我,我的工作内容是不是拿把桃木剑,烧上几张鬼画符,然后往盛了水的木碗撒上符灰,舞几下剑然后含一口符水喷一下,再舞几下,再喷,或者边舞边喷。他还问我肠胃好不好,会不会经常拉肚子。看来又有人把我当神棍了,我仿佛受了奇耻大辱,他居然拿我跟骗子相提并论。一想到此,我的脸色肯定难看,为了不被别人笑话,我赶紧把头压低了,不过这样似乎更垂头丧气了,这哪行,于是我赶紧抬起头,却看见了王小林那幸灾乐祸的眼神。
第三十八章 演习(下)
求人不如求己,既然没人肯帮我拍照,我只好自己掏出手机自拍。只见室内亮起一阵白光,第一次闪光我和爱丽丝的身影就变得有些模糊了,第二次闪光,光线便穿透了我们的身体,照在了阿达奇的脸上。即然连光线都穿过了我们的身体,没有光线的反射,那么旁人的眼睛看见得也就只剩下空气了。周围的同事全都吓得呆若木鸡,尤其是宝大叔,他在使劲的揉眼睛,脸上的表情木木然,像是第一次看见了万里长城,第一次看见了大海,第一次透过飞机的舷窗望地面,乡巴佬第一次进城看见了满街的游客。正所谓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既然我都露了相,那我就让你们这群凡夫俗子开开眼界!
在演习前我没有告诉他们我会施展隐身术,因为这也算演习的内容。至于我为什么也要隐身,相信大家也知道此时我和爱丽丝就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缺了谁都不行,于是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我们两人一起隐形。一想到此我就想仰天大笑,你们能想象吗,我的老板,不是某个镇的书记,不是某个市的市长,不是某个县的县长,也不是某个参议院,而是下一届的女王继任者,爱丽丝公主,没了我她就没办法走出这间会议室,更没办法当咱们国家的统治者。这事想着还真有些梦幻,如果我能漂漂亮亮的干完这票,说不定还真能出人头地呢。
我都忘了跟大家说说周围人的反应了,两个大活人在原地凭空消失?很显然不会有人相信光能穿透人体的超自然现象。按照常人的逻辑,他们一般会认为我是在变魔术。举个典型的例子,有些魔术师最喜欢用一块红布往身上一披,身形便会渐渐的变矮,直到最后会消失在众人面前,其实这些魔术师的脚下往往就会有一个地道入口——他们不是消失了,而是从地道口溜走了,红布只是他们一个施展障眼法的道具,而我手机上所发出的闪光在旁人的眼里也很可能是某种障眼法,我和爱丽丝很可能借助强光的掩护,从某个地道口“消失”了。大概是从这个思路来考虑,阿达奇与王小林发挥了他们多年,身为军人那沉着处理紧急情况的强大心理素质,他们踏着铿锵有力的步伐逼近我们,用锐利的目光搜寻着地板,寻找着可能隐藏在地板下的机关。至少,他们认为我们还在大厅里。
没错,我就站在他们面前,真可惜他们得为自己的无知以及自大遭一顿皮肉之苦了。
我对着王小林伸出两只中指,在他面前比划了下。大家应该都知道这手势的意思吧,然而王小林却对我的挑衅一点也感到生气,仍然瞪着他那牛眼在傻乎乎的“寻宝”。
这次,我伸出左臂,装作要跟他来个兄弟式的搭肩,自然我的手没有碰上他的肩膀,不过我的手指就往他的左耳垂用力的揪了下。他猛地转向身后,望着空荡荡的沙发,满脸的疑惑。我绕到他面前,只可惜他还是看不见我,我伸出俩手指,缓缓的,缓缓的,速度就跟蚂蚁爬树一般,我的目标是他的眼睛。我知道他看不见我,他在我面前就是个盲人,为了给予盲人关照,我慢慢的用手指戳了戳他的双眼。王小林大叫了一声,捂住双眼连连后退,最后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我没用多大力气,我怎会用大力气,否则就太胜之不武了。这只是一记象征性的攻击,让他暂时失去攻击能力,并让他吃个教训——别在高人面前自以为是!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他身后是既没桌子,也没香蕉皮,怎么会无故摔倒。看来是爱丽丝 把他给绊倒了。我们身上都有隐身术,他见不到我,我看不到她,只能猜测,以及默契配合。
在此我得澄清一下,我们攻击王小林可不是为了泄私愤,而是为了演习,按照谈判现场来看,如果我们要顺利逃走就必须得把现场,那些能威胁到我们安全的人给先控制了,这就是以攻为守的防御之法。
我瞥了一眼蹲在墙角上瑟瑟发抖的宝大叔,这人也算是个中年人了,按理说他那颗硕大的秃头应该是见过大场面的象征,然而当他看到隐身人也成了这般畏畏缩缩的熊样。我故意用力地踩踏地板,使地板发出响亮的“哒哒哒”的脚步声,我俯视着他,大踏步朝他走去。他看不见我,但能听见脚步声。宝大叔赶忙从衣兜里掏出一张折成三角形的黄色符纸,上面用朱砂画着一道道歪歪扭扭的图案,看上去就像那些传说中用来辟邪的护身符玩意。看来他把我当成了鬼魂了。为了去伪存真,我把他手中的护身符夺过来,展开,折成漏斗状,吹一口气,“啪”的一掌拍爆了。接着,我往掌心呵上一口气,拍拍他的脸庞,让他感受一下我手上的热量,说:“告诉我,我是干哪行的?”
他大叫一声,听不清他叫什么,估计是哭爹喊娘吧,然后便飞出了大厅,消失在小树林中。
现在大厅里就要数阿达奇最有威胁性了。
终于等到我跟阿达奇的对决了,我还真期待能跟他交手。虽然我跟他交往不深,但我随时能感受到他那不屑的眼神。想想也是,身为一名职业的保镖,他跟随了爱丽丝多年,论主仆之情,他在我这名实习生面前我得给他端茶递水拍他马屁。论经验,他是我不折不扣的老师。论学历,他是真真正正的四年本科生。然而他的工资跟待遇却跟我差了不只一个等级,因此他那黑脸不敢展示给老板看,所以才端给我看呗。
那我今天就趁这机会告诉他,魔法师与保镖的区别。
我大喊了声:“爱丽丝,你别插手,我陪他捉会迷藏,你到一旁修剪玫瑰就得。”
我绕到阿达奇的面前,用手抓起一只花瓶在他面前晃动着,就像一个斗牛士用一块红布在招引一头公牛。在他眼里,这只在半空飘飘荡荡的花瓶,毫无疑问是最醒目的招引道具。身为斗牛士的我当然知道公牛的危险性,所以我的姿势是侧着身体,右臂横伸,尽量使我手中的花瓶离我身体远远的。这样的话即使王小林用身体撞过来也只能扑个空,沾不到我半根毛发。
王小林从地上拾起一把扫帚,把竹棍拧脱,耍起了一套长棍打法。
那长棍横扫时所覆盖的面积巨大,棍端差点就要接触到我的脖子了,只可惜这一击还是落了空。
轮到我反击时,我举起花瓶。他看不见我这个“举起”的动作,只能看见花瓶稍微上升了一点。这也就意味着,这只花瓶可以冷不丁的砸到王小林的脸上,他能闪开吗?不,他根本就没时间,因为他看不见我,也就不知道我要发动攻击,更不可能预测到花瓶究竟要砸向谁的脸。
正如我所料的,我把花瓶往他头上一掷,花瓶把他的额头砸出了一个包,泛出青红色,花瓶没有碎,不知道是质量好还是我不没用上力气。阿达奇随即从腰带上抽出他的玩具枪,很显然他别在腰带上的还有真枪,他没有抽出那把真家伙那就意味着他还在进行演习,还保持着理智,还在专心工作。看到他那沉稳的处理工作态度,我真有些惭愧,他是对事不对人,而我就是对人不对事了。
阿达奇胡乱开了几枪作为掩护后就走进了厨房,我嗅到一股白面粉的气味。果然,他提着一大袋面粉奔出来,然后朝四周大肆挥洒这些难缠的粉尘。他这是犯规的,要知道谈判大厅跟厨房隔了好几层楼的距离,“面粉”这种道具不应该出现的。看来阿达奇是真心要跟我较量一下工作能力。好,很好,当着老板的面,我就让你输得心服口服。
隐身术用不着了,那我就用分身术如何。
只可惜在这精彩的关头,爱丽丝却得到消息,大使来了!
第四十章 地震
抱歉,我犯了语病,我一紧张就容易犯语病——大使没有过来,只是给爱丽丝打来了电话。
当爱丽丝的手机响的那会,我只好把隐身术给解除了,并且匆匆结束了演习。这次的演习还是能看出隐身术的威力可见一斑,至少用来逃跑那是绰绰有余,不过我说什么也不能让谈判大厅出现面粉这类的粉尘道具就是了。
当爱丽丝接通电话后,大厅中一片寂静,我们仿佛要接见领导一般,保持着直立的姿势,左手握右腕,尽量使自己别发出一丝声响。我不知道是谁打来的电话,但能给她打电话的人又能是谁,不是某个名媛贵族就是某个省级干部又或者直接是国王陛下,看爱丽丝脸上那绷紧的脸,以及她那庄重并字正腔圆坠地有声的外交腔。我很容易能猜到手机另一边的人便是帝国大使。在这种情况下,最忌讳的便是受到杂音的干扰,据阿达奇说爱丽丝的家里就有这样用来通话的一间静室。那房间的墙壁安装了密密麻麻的吸声泡沫,即使在门外放一枪,室内的人还是什么都听不见,其隔音效果绝对是录音棚级别的。在录音棚通惯了电话的老板,把环境转移到了大庭广众之下,那她得对噪音敏感到什么程度啊。尽管我们尽量克制自己别发出噪音,但其他的杂音还是能从庭院隐隐约约传来,原来是王小林的小儿子正用一根塑料长剑在庭院里割草,与其说他在做杂务活更不如说他在虐待植物,更何况那声音听着还越来越响亮,就像割麦子的刷刷声。
爱丽丝瞪了一眼那孩子,然后把脸转向王小林,她用牙齿咬着下唇,表现出一种像被谁拧了一下的痛苦神色。王小林自然知道爱丽丝的意思,于是他蹑手蹑脚的走出大厅,然后飞奔至院里,一把揽起他孩子的腰便飞也似的蹿了出去,转瞬就没了人影。通话结束后我才知道,原来爱丽丝并不在意那孩子制造的噪音,而是怜惜那些花草,她说看见被棍子打飞的花草根茎让她有种宛如看见尸体般的血淋淋的感觉,容易让她心不在焉。
帝国大使跟爱丽丝重新确定了谈判日期,日期改为了明天下午。其实我早该想到谈判日期的变更是与地震有关,帝国大使也早就知道卤鸭镇会发生地震。我接下来得谈谈卤鸭镇所发生的7.5级的大地震,这是我们女娲一族永远也难以磨灭的黑点,也正是因为那件震惊世界的大地震,揭开了我们女娲一族的神秘面纱。经历了那次卤鸭镇的10.12大地震后,我的族人终于站在了全国舞台前,这还是几千年以来第一次上头条。真应了那句“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自从10.12事件发酵之后。一干电台的记者,段子手博主,甚至一些网红等的游客,他们神通广大,不知从哪个社交平台得到我老家的地址,并不远万里造访了我家族扎根那靠海交阳小镇。这来势汹汹的“粉丝”们使得我的亲戚个个人心惶惶,因为有些好事者会用鸡蛋,石头去砸窗玻璃,尤其是晚上简直没法睡个安稳觉。公安干部更是踏破了我老家的门槛,他们问得最多的就是何紫呈在哪,以及我什么时候给家里打过电话,能不能让舅父给我们打个电话。他们在我我家人面前把大地震的伤亡人数大声的朗诵出来,并且把偷拍到何紫呈对艾可儿敬礼的照片摔在桌上,他们把我和表妹的房间搜了个遍,就连我那块嵌在墙缝里的钢镚,警察用一支钢笔一样黑乎乎的东西,往墙缝里捣鼓几下,就把钢镚给吸了出来。舅父看了好一会才明白那是一块微型的电磁铁,只可惜那块钢镚并不是什么证物,只是一块我小时买的游戏币罢了。
这些事都是我和爱丽丝回老家时听舅父说的,毕竟我也是卤鸭镇大地震的经历者,我能体会到10.12事件的严重性。如果说我是给爱丽丝干活是还情有可原以外,那何紫呈投靠艾可儿的行为那便是不折不扣的叛国了,我记得在大地震发生后的一个星期后,家族中传开了通缉令,不管是在国内的女娲族人还是漂泊在海外的兄弟姐妹,见到表妹都必须无条件活捉。
好了,现在我就来说说那场大地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在爱丽丝通完电话后,我能感到从地板上传来一阵轻微的晃动,刚开始我还以为附近有建筑队伍在施工,要知道打桩机开动起来地面也会微微的晃。只是随着震动的加剧,我能看见天花板上的吊灯开始摇摆。这的确是地震,级别还不低,大概有三级。就在那时,爱丽丝收到了消息,说是卤鸭镇地震了。我们一行人冲出大厅,站在院子里往东北方向眺望。我们离卤鸭镇还不到十里的距离,东边的地区地形辽阔,如果卤鸭镇发生地震的话,从这里望过去应该能看见什么。
我们也的确看见了一些了不起的东西,例如“风眼”,或者说类似风眼的乌云,这或者也没什奇怪的,云的形状千变万化,出现一个甜甜圈一样的云层并不是不可能。然而奇异的是风眼的中央隐隐约约出现了一栋栋高楼大厦,这天马行空的壮阔感,像极了一片空中城市。毫无疑问,那就是海市蜃楼了。我承认我那时的确有些松懈,只顾着看风景而忘了分析这种异景 背后的线索。我要是能记起书中描写的那一段话,我或许就能用空间跨域阻止这场地震,阻止成千上万民众的牺牲了。那段话便是——“云如漏斗,天露异象,鸟如雨坠,金石裂尽,满目苍夷,生灵涂炭。”
第四十一章 出发
中午的时分我们乘坐一辆吉普车前往卤鸭镇,由于时间紧迫,我们争分夺秒地在车上乔装打扮。如果真要瞒天过海的话,乔装外表只不过是入门技能,更重要的还要配合身份,口音,走路姿势,身材特征进行伪装。这些都是阿达奇在出发前给我说的,现在我要抓紧时间记住爱丽丝给我们安排的身份。
我们三人是一间谈判业务有限公司的职员,至于王小林他是位兼职司机,我们公司名字叫做“畅谈共赢”,公司的总部在白城,在职人员有两千三百人,公司的主要业务是负责商务谈判,私人冲突调解。前几天我们接到一单国际贸易大单,得去卤鸭镇找外商谈一笔交易,争取达成共识,哪料来到卤鸭镇后遭遇地震,只好暂时居住在这里。总而言之我们扮演的是谈判人员,换个角度一想这个“谈判人员”并没有在说谎,只不过升华成了外交谈判罢了。谈判人是应该怎样的穿着?皮鞋,西服,钢笔,无度数眼镜,公文包,这些东西早已经准备妥当。当然了,我们每个人都得改变发型。阿达奇正给爱丽丝戴假发,本来她适合扮演一个金发的英国同事女儿,只是她的肤色以及金发太醒目,所以不得不乔装成一个害羞的农村姑娘。为了让她的皮肤变得黝黑,阿达奇只好往她脸上搽一种深色的护肤脸霜。
爱丽丝抓着一瓶冰冻的可乐,贴在阿达奇的额头上,那块地方正是被我用花瓶给砸肿了,她正在给阿达奇的伤口冷敷止疼。他们两人的脸几乎是鼻尖贴着鼻尖,阿达奇有些脸红,不由把身体慢慢往后挪,他的后挪体现在额头离爱丽丝手中的可乐瓶渐行渐远。爱丽丝噗嗤一笑,对他说:“你的脸好红好红好红……又害羞了?真是个大男孩,也许我该替你的脸降降温。”
其实我也受伤了,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刚才的演习说白了就是干了一场架,打架哪有不受伤的道理。如果我是为了自己而打架,那是我自讨苦吃,但我是为了整个集体而打架,那就是工伤了。别以为找不到伤疤就不算伤,有些伤并不是伤在肉体,比如心伤。这种伤折磨人的精神,摧毁人的意志不用吹灰之力,大家应该知道皮外伤最多十天半月能好,但又有谁能确定十天半月能治愈心伤。自古伟人多磨难,甚至可以说磨难创造伟人,没有卢伽雷氏症也就没有霍金,没有相思病也就没有我司徒宝,我比霍金幸运的是我的病可以被治愈。现在能治我的伤的只有爱丽丝,这绝对是一段佳话,毕竟霍金的妻子伊莱恩都没能治愈她丈夫,而爱丽丝却能治愈我的病,伟人终归是离不开他的另一半,这更教导世间的男女老少——爱情的伟大。我不敢奢求爱丽丝付出什么,只要她给我一个吻,让我活动活动舌头,又或者让我在她的怀里或者大腿上打个盹,我也就心满意足了,而且人也活蹦乱跳,干起活来效率能翻倍。
为了证明我的心痛,我手捂胸口,抽搐鼻头,眼噙热泪,“哎哟”一声,腔调里饱含人世间酸甜苦辣,凄凄然,犹如身负重伤的将军归来只为看亲人一眼。爱丽丝一听,连忙转头看向我的眼睛,我赶紧闭上眼,只可惜我迟了半拍,她已经识别完毕。她忽然缩到阿达奇的身后,然后用两手撑着沙发往后挪,一直挪到后背紧贴了车门才肯罢休,紧接着她右手一扬,把那罐可乐劈头盖脸地砸向了我,车厢狭小,我被砸了个措手不及,咕咚一声闷响,我的额头也被砸出了个不大不小的包。
好了,这些鸡毛蒜皮的工作杂事先告一段落,我们一行人来到了卤鸭镇几里外的蟠桃湿地,这里是有名的大天鹅保护区,爱丽丝说她想看看天鹅,我们只好在此地就餐。
我们坐在几张供游客休息的石凳上啃汉堡,爱丽丝在翻她的挎包。她那挎包很有特色,外观为粉色,提耳是一只大号的法兰绒兔耳,袋口蝴蝶结状,一副十足的甜美的粉色女生气,华而不实。而我的单肩包嘛,主要是以大方实用为主,材质是结实质朴的帆布,帆布鞋的帆布,帆布船的帆布,千磨不破的帆布。单肩包的最外层缝上了透明的塑料膜,A4尺寸,方便我装名片以及简历。每当自己走出家门,每时每刻都在给自个打广告,赚来无数的目光,我都不记得我有多少次背着简历穿梭在大街小巷里了。
爱丽丝总算从包里掏出了鸟饲料,这一包黑乎乎像老鼠屎一样的东西几乎占据了她的挎包里一半的体积,看情形这些鸟玩意就一直备好在她包里,就像我的简历一样。
这段看鸟的小插曲,看起来似乎跟卤鸭镇的地震没多大关系,不过也幸亏了爱丽丝要跑去喂鸟,否则我就没看到那壮阔的一幕,也就没法理清思路,更没法猜到当晚卤鸭镇那场令人发指的大屠杀事件了。
我们来到一间木制的小亭望台上朝湖中望去,白茫茫的一片天鹅全载浮载沉的飘在了水面上,整个湖泊散发着一股腐肉的臭气,我们赶紧用衣袖捂住口鼻,要是这地方流行什么瘟疫或者禽流感就糟了。看来喂鸟是喂不成了,整整一湖的天鹅全都成了尸体。除去天鹅外,还有一只看着像是金雕的大鸟,那可怜的家伙肚子胀得像一只鼓足了气的皮球,仿佛随时要炸裂,看样子已经死去多时了。湖中有几名穿着军绿色衣服看着像清理员一样的人,开动着一艘马达木船,在打捞湖上的鸟尸。他们的装束奇怪,如果他们穿一身醒目的防化服,又或者潜水服这都没法引起我的注意。然而他们三人戴了三顶头盔,头盔配有防风镜,就像摩托飙车党的安全盔。我真的很好奇这头盔是用来干什么,或许他们是蒙面大盗,想捕获天鹅获利,或许这满湖的死天鹅就是糟了他们的毒手。
第四十二章 迫击炮
我正想着保护区里的保安到底去了哪里吃闲饭时,船中的一名高个子用捞网把那只泡胀了的金雕给撑到了半空。恶心的一幕来了,不知是不是坚硬的铁钩子剐破了金雕的小腹,鸟尸忽然猛烈炸开,噗的一声闷响,猩红的烟雾把打捞人的头盔给喷了一脸。这恶心的一幕给我带来不少冲击,我能感到肠胃在腹中剧烈地翻滚了一圈。我发出几声突兀的笑声想装出一副见过大世面的淡定感,其实我主要是想缓和一下这紧张的气氛。站在我旁边的爱丽丝赶紧捂住眼睛,垂头,依靠着护栏,呼哧呼哧的喘粗气,一副随时要晕厥的难受样子。阿达奇掏出了一只香水瓶,往拇指喷上少许,然后用指甲紧压爱丽丝的人中。那香水是玫瑰精油,爱丽丝头晕时便用它来亢奋,看来她喜欢用玫瑰香水有很大原因是为了提神。
打捞鸟尸的三人已经发现了望台上的我们,他们朝我们挥动手臂,大声吆喝。他们吆喝什么来着,我听不清,他们说的是方言更何况我跟他们隔了一大段距离,根本就不可能弄懂他们的话意。现在想起来,我估计他们是在喊“快跑”,“离开这里”,“危险”之类的话吧。他们吆喝了一阵子,大概累了,不喊了,随即拉动柴油机,载着满船的鸟尸,突突突的往对面的望台驶远了。我还以为他们是在跑路,我当时在想其实他们用不着这么慌,我们现在也是通缉犯,谁都不愿见着警察。只要他们别招惹我们,那就井水不犯河水呗。
看到这里,你们也应该能猜到了,那些打捞鸟尸的人并不是什么不法分子,而是正经的环卫工人,热心人,他们朝我们挥手是在警告我们远离这片危险的区域。他们驾船而逃不是为了躲警察,而是纯粹为了逃难。想起当时的自己我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在打捞人驾船到达对岸的那时,我突然听见头上炸出一声巨响,如同一记旱天雷。当我抬头仰望天花板那时,眼前划过一道黑影,伴着一股风,贴着我额前的头发掠过,紧跟着许多哗啦啦下落的石头瓦片纷纷打在我的头上。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惊心动魄,要是我的脖子再往前倾一公分,我的颈椎就会被砸断了。
是天鹅,一只比公鸡稍大的乳白色的天鹅,就是这只大鸟把木亭的天花板砸出了个窟窿。就在我还惊魂未定时,旁边又是一声石破天惊的巨响,当我们定睛看向铁围栏时,原本是横着的护栏已经弯了一截,那可是一根手臂粗的钢管啊。这两起惊吓让我有些精神恍惚,我的身体仿佛重达千钧,难以动弹。我废了好大劲才勉强抬起头,仰起脸,透过那被天鹅砸出来脸盆大的窟窿望向天空。好多的鸟,白的,黑的,乌灰的,青紫的,斑斑点点,像斑斓的风筝,原本星星点点,散落在空中各个角落,但渐渐的他们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密集,并传来刺耳的声音,这声响有些像蜜蜂的震翅,又像大风猛刮塑料袋……
突然,有人打了我一巴掌,接着又是一耳光,这两下把我扇得眼冒金星,头皮一炸,身上的束缚顿时没了。多亏这股剧痛才让我从迷糊的状态清醒过来,打我的人是爱丽丝,她仍旧高举右臂对我说:“你真像个苟延残喘的老人,你是不是想见鬼,还能走吗,或者让我再帮你清醒清醒你的大脑!”我现在也没时间让她帮我清醒了,我们一同朝越野车的方向冲刺。
现在我总算是知道那些打捞人为啥要戴厚实的头盔,当我看见爱丽丝只能用小手捂住脑袋仓皇逃跑时,我心中的英雄气概让我鼓足了勇气——出到社会混,往往就身不由己了,谁让她是我老板呢。我脱下外套,揉成一团,衣袖绕了一圈,捆扎好,我虽然没有头盔,但我可以临时用外套来充当头盔。我把外套塞到爱丽丝的头上,没料她一把推了回来,说:“你比我更需要它。”话毕她居然自己开始脱外套。
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真是难以相信这位传奇公主居然能在大庭广众下,大方从容的脱下自己的外套。大概是由于早些年爱丽丝曾跟她的哥哥平民“王子”在农村过了几年大大咧咧的生活,才让她摆脱了皇室的拘束礼仪吧。虽然我很期待看她跳脱衣舞,但现在危机四伏的,我们随时面临生命危险,现在真的不是时候。我可不是在小题大做,她穿的衣服并不多,她也就套了一件毛呢外套以及一件粉色的内衣打底了,那内衣看上去还有些透,她这么一脱有失身份事小吸引了多余的目光那就麻烦了。我一把按住她的手,将我的外套硬塞到她的头上。我的强势动作遭到了她的剧烈抵抗,她用手推我的胸膛,并吵吵嚷嚷的用抱怨的语气数落我说:“你自己都自身难保,别在我面前逞强,你不是会魔法吗,我不指望你能飞天遁地至少也该变出一只防暴盾来用用吧,真是没用,没用,没用!魔术师还能变兔子给我解闷——你能脱,我为什么就不能,把你的衣服拿回去,别塞给我,别!我用我的,你要是出了事你让我怎么跟你家人解释,你先顾好自己吧,看在上帝的份上把你的手松开!”
第四十三章 鸟如雨坠
一时间我真是难以辨认她的脑子是懵了呢,还是在飞速思考。她这顿发牢骚,句句在理,针针见血,让我没法吐出一个字去反驳她。幸运的是我们安全的接近了越野车,阿达奇从车内一脚踢开车门,我们鱼贯而入。车厢里飘动着洁白的长尾羽,这些羽毛有一半是我们带进来的,其余是被风刮进来的,从着便可以知道这些坠地的天鹅的数量该有多恐怖。王小林拧动车钥匙,发动机哧啦啦的闷响,空中飘荡着死鸡死鸭的腥臭味,四周全是噼里啪啦的撞击声,有点像打桩机捶打地桩的巨响,声源渐渐从左侧靠过来,让我有种打桩机即将来临的噩耗。乒的一声,越野车左侧的照后镜没了,紧接着大家头顶又是一声震耳欲聋的撞击声,我抬头往上一瞧,只见车顶篷凸出了一大块,像有人往车顶上用力抡了一锤子。
谢天谢地,王小林总算是把汽车开动了,我像一个要躲避子弹的枪手,战战兢兢地探起脑袋往车窗外瞄。我第一眼看见的是一块路牌,路牌蓝底白字的标上了离卤鸭镇还有一公里的距离信息。这时,一只不幸的天鹅正好撞在了路牌的刃口上,坚硬的钢板把这只大鸟切成了两半,两片翎羽往上腾了个高,然后就落了下去。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我也是看见了这一幕才静下心去理清思路,我有必要谈谈这些天鹅的坠落方式。相信大家都从一些影视作品中看到,某地区发生地震前,一些海鸥,蜻蜓什么的,凡是在天空飞的动物,大都会在空中乱飞一气,最后总会出现一些倒霉的鸟撞上电线杆或者轿车的挡风玻璃这样的镜头,这样的画面总能营造出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紧张气氛。以前我在长杉村被莫镇的3.17大地震波及,我的手机盖即吸不住也合不上,手机零信号,旁边那取款机的玻璃自动门关上又打开,关上又打开……在这稀奇古怪的环境下,飞鸟飞成了半瞎子,在空中如无头苍蝇般也见怪不怪了。我之所以举了这么个例子就是想告诉大家,那些受地震影响的大鸟,在空中乱飞一气的家伙,只要他们在空中挥动几下翅膀,做一个简单的滑翔姿势,他们都可能只会撞上路牌,至少落得个全尸,而不会被路牌切成两半。卖了这么大个关子,我也该说重点了。其实这些天鹅在天空中就已经咽气了——如果说地震中有鸟乱飞那是奇景的话,那大鸟砸破木亭的话那就叫诡异了!
公路上随处可见天鹅的尸骸,有几只掉在路中央的已经被车轮碾成了肉酱,看着怪揪心的,毕竟这可是一些漂亮优雅的生灵。但渐渐的,我对于地震遇难者的同情已经远远胜于动物。我看见几个小孩,大概五六岁的样子,他们灰头土脸,席地坐在一棵歪倒的松树下,用酒精喷雾互相清理彼此的伤口。一个身穿蓝色工人服装的老头,推着一辆老旧的自行车在公路中央步行,那辆自行车的前轮已瘪,断了的链条脱落在地,画出了一条油腻的痕迹。他走到我们面前也没打算闪避,要是平常他绝对像个碰瓷的家伙,而现在天灾人祸的无疑是使我们这些坐在汽车里的运气人的良心收到了谴责。爱丽丝下了车,牵着他的手把他引到了路边,原来他眼睛失明了。我还看见一个小伙,他跟我差不多大,胸前挂着件围裙,两手肿胀发红,皮肤破了,焦黑,大概是被烫伤了。这小伙应该是个某个餐馆的后勤工人吧,这让我想起了我在莉亚餐馆任职时被水泡掉了皮的双手,那时我的双手贴满了止血贴,戴了两层的橡胶手套都阻止不了开水的渗透,那滋味就如同被藤蔓抽打的痛苦,回到宿舍后,我脱了手套,伤口都流了脓,既臭又脏。
这一幕幕在我面前一晃而过,却留给我深刻的记忆。这些孤儿,流水线工人,洗碗工都有我经历过的身影。
汽车开始颠簸起来,柏油马路上出现了一道道沟壑。有几块路面成了高凸,有了凸起就会有凹陷,落差还达到了数级台阶。这一路颠过来真把我的肠胃颠得翻江倒海,所幸没过多久我们就被前面的车堵住了,一直堵了半个小时左右。见前方的车没有移动,我们索性下车步行。爱丽丝吩咐王小林留在车内做后援,不必进去,一但镇里有情况方便叫人。
前方的车队堵了一路,大概有半里长。我当时还以为是车祸堵车,其实是通向卤鸭镇的公路被滑落的巨石堵住,汽车开不过,绕路绕不了,公路两旁盘踞着清风岭,山路陡峭,根本就没有车道。既然没法驾车,一些志愿者跟我们一同改为步行。起初我还以为这些头戴红色棒球帽的志愿者是附近的居民,后来我从他们中的几个女孩留着的金色马尾辫以及那流畅的叽里呱啦的英语腔听出,他们原来是外国人,还是一群……就是我们各个城市都把游行示威闹闹得沸沸扬扬说要打倒的这些人,安吉尔人。这真是出乎意料,有可能地震发生前的一秒,卤鸭镇的居民还在游行示威,还在打砸进口汽车,燃烧安吉尔的国旗,殴打安吉尔公民——说实话我们身上都揣着本国国旗的,就是为了防止被疯狂的示威者捅刀子,他们对待自己人比外国人要凶残数倍。在这种疯狂的时代背景下,当我看见这群不要命的安吉尔人出现在抗震救灾的最前线时,我不由自主的发出了由衷的感慨——不是谁都有勇气给敌人包扎伤口的。
第四十四章 我成了伟人
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中年人,确切说他是故意挡在我面前的。他自然是个安吉尔人,他频繁地转头打量我,那眼神锐利得就像警察拿着通缉像审视我的脸般。如果当时我就得知他的真实身份的话,那我能很确定他的目光是如同春天的甘露般温柔似水了。他叫罗斯,是位有名的行刑官。或许大家都知道杀手这个职业,同样是杀人的职业,行刑官与杀手最突出的不同点是他们在杀人的时候可以在太阳底下,光明正大的,当着媒体与围观群众的面,迅速的屠戮生命。这名刽子手在我们第二天外交谈判的时候,就当着我和爱丽丝的面,把一位安吉尔的上士给处决了。当时我只看见他踢了那上士的腿弯子一脚,让上士半跪在地,他右手掏出手枪,拧开保险栓,子弹上了膛,枪口抵在上士左后背,扣动扳机。一声剧烈的枪响后,那上士连声音都来不及发出便扑倒在了我面前。他杀了一个人,也就是艾可儿抿了一口茶的时间。转眼间,他已经用白布把尸体包裹好,扛在了肩上。我在那时才看见鲜血哗啦啦的渗出裹尸布,如同倒水般的倾泻在地。我自然见过别人杀猪,被捅了一刀的肉猪出血量就是那样的血如泉涌。他明显要比杀猪人高明,行家杀猪前也得磨刀,捆绑猪蹄,找准入刀口,摆好盛血盘,杀一只动物都如此繁琐,更何况杀一个大活人。
既然有行刑人就该有验刑官,走在我右侧,戴着个圆框眼镜的苏珊女士便是个法医。她也在观察我,那目光就如同手术室里的柳叶刀般冰冷刺骨,感觉她不是在盯着活人看,而是在看一具尸体,又或者说她的眼里只有尸体。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她给上士验刑时,她右手抓着上士的腕,左手腕一甩,瞥了一眼手表,报时道:“下午三时十五分!”
现在大家能理解我为什么会被他们盯得惶惶不安了吧,他们可是一些同尸体打惯了交道的狠人啊。在不知是敌是友的前提下,我望向爱丽丝,想从她的脸上得到下一步的计划——该逃还是开干?
爱丽丝也在盯着那人的眼睛看,她目不转睛的,像在阅读一本书,大脑在飞快地浏览着海量信息。我真有种错觉——她的双眼不仅能测谎,似乎还能读心。很快,她的眉头就皱了起来,嘀咕了句:“难以置信!”她停住脚步,也让我站住,她两手一伸,抓住我的领子,把我拽得半蹲下来,然后理理我胸前的领带,十指微屈梳理了下我有好几个月没梳过的油头,她微笑着,带着慈祥目光说:“真奇怪,他们不像在怀疑你,更像是某种崇拜,就像粉丝看见了偶像,看来你是他们的偶像,你还真有人气,好了,你得精神一点,跟他们多说几句,让他们见识下你的魅力,别忘了那帅气的桀骜微笑。”
爱丽丝越说越激动,直把我的头皮挠的刷刷响。我倒是听得一头雾水,他们的目光明显是意图谋杀,在爱丽丝看来怎么就成了崇拜者。
就在我发懵的时候,苏珊挤了过来,她抓着我的手,准确来说她抓着的是我的右腕,大概是职业习惯,她看着我,说:“司徒宝?大魔法师,司徒宝?”
我一时有些不知所措,其实我是想否认的,不过听爱丽丝说的,似乎同意我承认自己的身份,于是我一扭头,给苏珊留下了个轻蔑的冷笑,说:“不认识。”
更多的安吉尔人在大呼小叫我的名字,走在我身旁的罗斯不顾一切的抓着我的另一只手,没错他就是我说的那位杀人如麻的行刑官,他用力摇晃我的手臂,以至于他扣惯了板机而粗壮有力的食指掐得我手腕生疼,他激动得结巴了:“罗森,罗森桥,您,穿过了,对不对?”
我甚至觉得他这种表情语气夸张得有些滑稽,这有一部问是因为我不知道他的话意——啥是罗森桥?会不会是本国的哪座名叫“罗森”的玻璃桥?当时我支支吾吾,陷入了窘境,不知该怎么回答。后来当爱丽丝举起她的iPad,让我看见屏幕上的“虫洞”两字后,我才开窍,原来她所说的是爱因斯坦所提出的“罗森桥”也就是虫洞。这不能怪我,知识是无限的,恐怕连爱因斯坦也无法预料到未来会有个能穿越虫洞的司徒宝出现吧。
我一抖两腕,甩开了他们的握手,仰头说了句:“什么罗森桥,我还能穿越时间,见过爱因斯坦!”我一语话毕,宛如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群安吉尔人哗哗大嚷着,满脸敬佩的目光纷纷打量我的周身。他们踊跃地挤进来,把阿达奇和爱丽丝挤了出去,他们把我围了一圈又一圈,向我问好,并争抢着向我握手。那时候我真感觉自己成了下乡访问的书记领导。
他们如同记者般争先恐后地向我提问:“我听说,您的族人都是一群了不起的巾帼英雄?”
我咬住嘴唇,犹豫了下,他的话无疑刺中了我的痛楚,我只能,就算有警察在我面前晃着手铐我也必须得给予肯定的回答:“废话!”
罗斯将我的右臂摇地呼呼作响,语无伦次地说:“谢谢,谢谢,你们为,世界做的一切。”
听这名外国人这么一说,我心中有些酸楚。我从没听见哪位邻居亲戚跟我道谢的,反而是一个安吉尔人跟我说了这么一通,我都有点难为情了。转脸望向我的老板——她的脸色有些泛红,脸上满面春风,看起来心情好极了,自豪极了,感觉这些人连同她也夸了一遍。
“据说您以前在外企单位工作,有着属于自己的工作室?”
“不值一提啦。”
爱丽丝很明显噗呲一声,就像打了个喷嚏——她笑得合不拢嘴,这明显让她够呛,于是她两手捂住小腹,呼呼哈哈地做深呼吸。她吸了两口气后,眼镜又眯成一条缝,终于忍不住又笑了。她笑得头上黑色假发都在哆哆嗦嗦,阿达奇赶紧替她别紧了假发,避免被她的晃晃悠悠的脑袋颠掉。
笑,笑个屁!我说谎了吗,莉亚餐厅难道不是外企?难道我不是独占一个工作室?何况我都说了“不值一提”,那是要谦虚有谦虚,要礼貌有礼貌,要低调有低调,难道这样的回答还是不够体面吗。至于他们怎么理解那就是他们的事了,我又怎能干涉。退一万步说,就算我说自己的洗碗工,他们会相信吗。再退一万步说,他们相信我是洗碗工,那我也是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洗碗工,因为我是会魔法的洗碗工。我不妨再退个一万步说,我去掉魔法师的头衔,我也是个落落大方的外企洗碗工,别人想当还要参加性格测试呢。
第四十五章 艾可儿连裁神探,影星
“听说您年纪小小便辍学回家,而您今日的成就竟然全凭自学。”
“年轻气盛,血气方刚,所以多走了弯路。当然了天降大任于一个人身上,就是让他先苦后甜,我是从小就看不惯南方的填鸭教育的——自学成才浪迹天涯,这才是属于我的浪漫,因此我毅然决然辍学回家勤工自学。”
“您的第一桶金来自街机厅,在那里您战无不胜,每天都能赢个盆满钵满?”
“多少年的事了。”
这些人还真是消息灵通,他们到底是从哪里知道我的老黄历的。我小时候的确有过一场街机瘾,在打拳皇游戏的时候是有些心得。那时我已经辍学,为了去凑够赌游戏的本钱,我替小吃店的老板给校里的学生送外卖。当然了,送外卖不是一个技术活,能走路的人都能干。不过想要在校宿舍熄灯后再送外卖就是个技术活了。一来学校里巡逻的老师很多,二来学生也不能外出来接应,我们的外卖大部队只能贿赂校警再跟老师主任们打游击战。我自然是战争的常胜将军,在我面前没有任何的铜墙铁壁能阻拦我,因为我会穿墙术。我可以大摇大摆的穿过两米高的十寸宽的混凝土高墙,老师见了我还以为我是学生外出倒垃圾。走得多夜路也会撞上鬼,这可不是我见鬼,是那位倒霉的主任。有次我送完了外卖正要出校的时候,被陈主任喊站住。陈主任是专门管纪律的,严厉得很又蛮横,很多学生既怕他又讨厌他。他让我站住我便跑,我跑他就追,他没法追上我。我看见前面有一堵墙,我一闪身就穿了过去。而我听见身后墙上传来一声闷响,估计是陈主任跟着我一头栽到围墙上了,听学生说他碰破了额头,流了不少血,头上缠了好几道纱巾。自那以后学校就闹了一阵子的鬼,五花八门的传言闹得沸沸扬扬。那送外卖的一阵子算是我第一次将魔法投入到商业活动吧。
在我想着回忆往事的时候,有几个安吉尔老板迅速地握住我的手,问我要不要当经理,还硬往我口袋里塞名片。这些名片印着各行各业公司的名字,有物流,有客运,有安保,真是五花八门,只是可惜这些公司都在安吉尔国,这就意味着如果我真要应聘他们的公司那就得跨国出海了。我自然不会考虑这些小角色,有什么职业能比得上跟着爱丽丝当魔法师更有面子呢,除了艾可儿。
接下来我得介绍一下艾可儿,对于她这名狠角色我真是有太多能说的,例如她跟我约定给她绑架上千名人质时那满脸赏识的微笑。枪决上士的残酷时刻,她匆匆抿的那口浓汤。以及她当着众人的面,给我屈膝行大礼。在她给我行礼前,我先说下她能跟爱丽丝相比美的颜值。她出现的时候由两个安吉尔男子替她开道。他们熟练的分拨开我面前的围观人,只留下我站在中间,艾可儿站在我对面。她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黑发虽然比不上金发那样的醒目鲜亮,但黑发黑到了极致也一样具有光泽。她的眼瞳是黑的,皮肤很白,白得有些病态,类似贫血,更像白化病,这跟爱丽丝白得水嫩大相径庭。至于她的五官,爱丽丝那精致得从一众世界超模脸上抠下的鼻子嘴巴,她也一个不落全都有了,美得睁眼闭眼都是一张价格不菲的封面照。
她穿着一件黑色赫本风的连衣裙,与其称它是复古,更不如说是宫廷的洋礼裙,尤其是那上半身透视的黑色蕾丝花边,我能清楚得看见她那若隐若现的纯黑文胸,而她的下半身则是一条半透明的黑丝袜,以及一双高跟鞋,跟部细得跟个筷子相当。来到这儿的人大都是参加救援活动的,所以很多人是穿着宽松的运动装加上一双简洁实用的登山鞋。而艾可儿这身打扮,明显跟周围的环境气氛格格不入,她更像是来走秀的。
艾可儿的脚步声哐哐哐的清晰响亮。她走到我面前,手中嚓啦啦的撕着几份白纸,我看清楚了,原来那是些劳动合同,她看着我的眼睛说:“乔纳森罗伯特,我最得力的私家侦探,他能跟随目标的不远千里从洛杉矶飞到首尔,他能躲在床底窃听目标的呼吸,他能踩着目标的脚步声独自尾随在荒郊野外——我把他解雇了。麦克罗斯,他是安吉尔最大的物流快运老板,他拥有五十架超音速A15货运飞机,从纽约送货到伦敦,他的货运团队只用了三小时,这项货运吉尼斯记录至今没有被打破,他和我签订了五年的货运订单被我撕了。乔纳安吉斯,他曾经当过电影演员,反串女主而惊艳四座并获得本国格莱尔最美男演员奖,他也是我公司,我所见过的异性中最帅的一个模特,但他还是失业了。”
接着她两膝一弯,冲我行了个标准的皇室大礼并自我介绍:“安吉尔艾可儿有礼,您应该见过我妹妹爱丽丝了吧。”我有些受宠若惊,谁都知道爱丽丝她姐姐意味着什么身份。那我看在她也是公主,并且长得还不丑的份上卖她个面子吧。于是我恢复了自信的微笑,牵起她的右手,往她手背上啜了一口,啧啧,百合的芬芳。
然而她得寸进尺,见我回了礼她随势把身体凑近了我,我能感到她的胸部贴近了我的胸膛,艾可儿用食指提起我的下巴,让我直视她的眼睛,说:“您知道我所说的那些大人物为什么会失业吗,英雄阁下,恐怕您是罪魁祸首,那么您要不要考虑下加入我的大家庭,去领他们三人的酬劳,也让他们走得心服口服?”
艾可儿说完眯着眼睛,嘴巴微微张开。我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薄荷清香,看来她嚼了口香糖,并且早就预谋好了——她在向我索吻,是以公主的身份在向我索吻,这是一份荣誉,又或者说是她在给我颁奖。这时候我如果拒绝那就不是矫情了,那是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愚蠢了。于是我也闭上了眼睛,伸长了右臂,想一把揽住她的腰,想给她一个永生难忘的热吻。遗憾的是我扑了一个空,两脚一趔趄,差点一头栽到她脚下。她已经退后了一步,朝我捂嘴一笑,说:“抱歉,我的英雄,原来您已经有老板了。”
第四十六章 挖墙脚
我感到有人抓住了我的后领,然后将我一把提领起,当我抬起头才发现原来是爱丽丝,她板着脸,鼻孔呼哧呼哧的,嘴里像在磨牙,咯吱吱的叫。这下麻烦了,我还是太张扬了点,我刚才可是当着她的面跟她的姐姐调情啊。我应该先把身边的美人给哄好,再去搭讪的。
我微微一笑,只留一边嘴角动,这样既有痞气的桀骜又给人一种邪魅气质,我说:“我刚才测过她了,好看是好看,有点媚也有点调皮,只可惜我还是看不上眼,既然我看不上眼,那她在我面前就是路人甲,既是路人,又何必自添烦恼?”
果然,我说完爱丽丝便喜笑颜开,她松开了我的后领,脚尖一踮,搂着我的脖颈,朝我的额头亲了一口,她说:“谢谢你的忠诚,刚才我还真担心你会投靠帝国了,你放心,炮击的事我一定给你讨个公道!”
爱丽丝一转身,面对着艾可儿说:“我没心情和你说废话,你千里迢迢来这里到底想干什么!”
艾可儿两腿屈膝,行了个宫廷礼,她的手心朝向爱丽丝,似乎想让爱丽丝过去握住她的手,又似乎纯粹是一个礼节的姿势,令人捉摸不透。她说:“我亲爱的妹妹,一家人只能用手机才能见上一面吗,多么残酷,我无时无刻的想你,祖父也是,你不想见见他吗,为了家人,为了两国美好的未来,我们该好好的谈谈。”
其实爱丽丝只是她的表妹,这当然是我后来才知道,我在那时还真以为真爱丽丝有个亲姐姐。毕竟艾可儿一口一个妹妹,爱丽丝一口一个姐姐的,我又哪想到她们是亲表关系,还是一对冤家。这冤家我可不是说说罢了,她们刚见面就要差点打起来。先动手的是爱丽丝,只见她忽然朝前走了几步,我还以为她想跟艾可儿握手,可我哪知道她一拳冲着艾可儿的脸就招呼过去。她的动作猛烈,身体往后蓄势时呼的一阵风,挥拳攻击时又搅起一阵风,真难以想象艾可儿被她打上这一拳会怎样的鼻青脸肿。
艾可儿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举起右手,啪的一声接住了爱丽丝的拳击。这样敏捷的反应令我有一瞬间误以为是某种默契,就像是朋友间的击拳。当然,瞧爱丽丝那斜向两边的眉毛以及微张着的嘴仿佛随时要破口大骂的怒容,我是不会相信她在跟艾可儿打招呼,我更相信艾可儿是个练家子,她轻而易举的接下了爱丽丝的攻击。
这俩大老板的仅仅两个动作,差点让四周成了斗殴的现场。其实爱丽丝看似鲁莽的行动,实际上是在测试这些可疑的安吉尔人,她这一拳下来果然套着了狼。围在我面前的安吉尔人突然抽出警棍,他们的动作整齐规划,就像运动员操练般。我环视了现场一周——围在我身边所有安吉尔人都抓着警棍。这种伸缩甩棍三尺长,钢材结构,顶端为了增加击打威力而设计成圆球状。这种武器不像刀子那样致命,但用力击打下还是能轻而易举击碎砖头。要是这么多人一起围攻上前我怕是难以招架。于是我跟阿达奇背对背,往地上抓起一把沙子,口含药液往手中一喷。要是他们不长眼敢动手,我就撒他们个千苍百孔。
爱丽丝捏紧了拳头,将艾可儿推得节节后退,丝毫就不打算就此收手的样子,她说:“你想谈判,但我不想给你机会,昨天你的人朝司徒先生开炮,差点把我朋友炸成一滩烂肉,你现在还要挖我的下属,姐姐,我现在真想一拳把你打回安吉尔,你听着,如果你想谈判,那你就把凶犯押到谈判桌前!”
幸好爱丽丝搁下狠话后便转身分拨开人群离开了,这场群殴没打成。
爱丽丝漫步的速度也不担心有人追过来寻衅,我和阿达奇跟在她身后,战战兢兢,倒退着走。
爱丽丝问我和阿达奇他们这群人想干什么?
这个问题我也在思考了,回顾一下刚刚的那一幕,我像做了个美梦,既荒唐又令我心酸。那些安吉尔人对我终归是阿谀奉承,仅仅是为了完成艾可儿的任务罢了。说到这群人究竟想干什么,我心里也没个谱,只好联系爱丽丝之前交代的鸿门宴事件敷衍道:“一群打手,来绑你的。”
爱丽丝说:“他们肯定是绑匪,我要知道他们想怎么把我弄走,你可以试着从他们的职业找破绽。”
爱丽丝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我,他们是干哪行的?我记得他们往我口袋里塞了几张名片,我掏出来逐个看了一遍——物流公司,安保业……难道他们只是普通的民众,来旅游的?
第四十七章 见总统
爱丽丝微笑着,满怀期待地看着我的眼睛。我用手轻轻把她头上假发的灰尘掸去,说:“一群三教九流之辈,别担心,有我在,他们敢硬来还挡不住我一把沙子。”
“愚钝!”她没控制好情绪,嘴巴一张朝我面前喷了几滴的唾沫星子,她急忙用手绢擦干嘴边的残留唾液,耷拉着眉头说,“见鬼,我还以为你早就知道了,结果却像蠢驴般的毫无自知自明的吹牛卖弄。”
爱丽丝突然握住我的手,古怪的是她握住的是我的右腕,她将我的右腕推到我眼皮子底下,让我看清了腕上的一个深深的指印。我一时还搞不清楚,这个指印究竟是谁戳的。爱丽丝说:“你得留意细节,谁也不会蠢到在警棍上露出马脚,但他们就喜欢栽倒在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上。握住你手腕的那名女士应该是位医生,爱看手表的医生可不简单,她很可能是位法医。那位先生,就是跟你道谢的那个人,他跟你握手时,他的食指指甲在你腕上留下痕迹,你觉得什么工具经常用到食指——板机!枪械!还有他们掏警棍的动作像操练般整齐,很明显他们是一群有组织的团队,他们没有攻击你是因为他们坚守严格的纪律——一群雇佣兵,不,姐姐根本就不屑与雇佣兵为伍,他们是一支装备齐全的士兵!”
我们步行进入了卤鸭镇后,马不停蹄地赶到了海洋宾馆。那间宾馆算是卤鸭镇最大的酒店了,如果没有这场大地震明天的谈判应该是在这里举行,只可惜经历了大地震后,酒店大楼已经是摇摇欲坠,宾馆的大门拉起了警戒线,警戒线里是从楼上掉下的玻璃渣与摔变形的不锈钢防盗网。我们赶到大门前时,正好看到一群人簇拥着一个矮胖的老人从大门里出来,那位老人就是我们今天的任务目标。
他叫哈萨克·齐齐尔,盟国切尔斯国的总统,不是哪个乡村书记,某市的市长,而是一国之首,正正经经大人物。他走路跟着一群人,乘车跟着一排车,前有警察开道,后有墨镜保镖跑步跟随,一排黑黝黝的气派车队行驶在来来往往,推着斗车,抬着担架的抗震救灾的队伍中,简直就是鹤立鸡群。爱丽丝看了一眼那排长龙般的车队,右手一捂双眼,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感叹道:“恐怕是他了,哈萨尔叔叔真是越来越混蛋了,从这里到避难所连一公里都不到,担心别人不知道他是总统吗,那颗虚荣的小心眼连还不如一个乡绅土豪,他要是我国的总理,我一定让他停职几年!”
我远远看见跟在哈萨尔保镖队伍最后面的几个抬担架的人,担架上的伤者应该就是他们中的一位同事,一块巨大的白布把那人的身体盖的严严实实,鲜血染红了一大片,我隔的老远都能嗅到一股腥臭气。当保镖被白布包裹抬出来时,那是他们最光荣的时刻,当然这是他们燃尽自己的生命的时候,而我说不定就会成为下一个躺在担架上的人。
爱丽丝抓住我和阿达奇的手,把我们俩拉进一个巷子里,说:“好了,先生们,工作的时间到了。”
爱丽丝从挎包里取出一副手套,那是一副用来搬东西的厚棉手套,她替阿达奇小心翼翼地把手[不可描述]在他的手上,捋直了,阿达奇双脸紧绷,看得出爱丽丝这样的动作让他非常紧张。爱丽丝说:“达奇你去盯紧艾可儿他们,你可以伪装成救灾的人,尽量靠近他们,他们做的每一个动作说的每一句话都要给我记下来,相反的,你出去后替我看下,别让他们的人跟踪我们,要是碰上了他们你就把他们打晕,然后用笔在他们衣服上写上‘凶犯找到了吗’,还有你得当心余震,最好找个安全帽戴上,一切小心。”
爱丽丝从包里取出一副口罩,帮我戴上,我嗅到了口罩中带着一股醉人的玫瑰香。她说:“司徒先生,你的任务非常重要,那就是跟我去见总统,并做好随时施法的准备。”
我摩拳擦掌地说:“那我见总统时要不要说‘魔法师司徒宝,很荣幸为您效劳’。”
爱丽丝:“不不不不不,太冒昧了,你这样就像一个道士在总统面前说‘鄙人擅长驱鬼伏魔’,他们只会以为你是神棍,而作为你的老板的我也会被他们认为是蠢货,这样的话你觉的总统先生会借军队给我吗。现在时间紧迫,你记住了,走路控制好速度,一步迈平常的半步,举手投足得慢些,如果总统跟你握手你就勇敢跟他握手,得微笑,尤其是有人对着你拍照时,尽可能别说话,实在要说话麻烦你字斟句酌,千万别自我介绍,我会给你介绍的。”
说到这,大家知道我们要干什么了吧,那就是向盟国借军队。这可不是件荒唐事,是件正儿八经的大事情。卤鸭镇是哪?那是港口,货轮进出口的大港,西北紧靠兵工厂,以及氟利昂大坝,全国第二大水力发电机,更别说古代这里还发生大大小小的战役,因此这里爆发战争是完全有可能并合情合理的。只是我们不方便给警局报警,只好向盟国求助了。
听了爱丽丝跟我说了见总统前的注意事项,我心中有些不以为然。其实他能见上我大魔法师司徒宝也是他的荣幸。我对着爱丽丝一鞠躬,来了个饶手礼,说:“看在您的份上,勉为其难吧,麻烦待会我跟总统握手时帮我拍一张照。”
第四十八章 拦截军队
阿达奇走前把我拉到一边,并往我手里递东西,先是一瓶玫瑰精油:“公主头晕时用这个,一滴就行,这东西值一辆劳斯莱斯,省着用。”然后是一包方块面包:“公主的午餐。”最后是一把掌心大小的左 轮手枪:“公主很漂亮是吧?”
“一般般吧。”
“公主怕流氓,要是有人敢伤害她,你就开枪,记得打开保险栓,弹药五发,往心窝打立即毙命,头部也是,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你就打目标的腿部或者胳膊,也是非死即伤了。子弹够不够,不够我还有五十发。”
我把东西都接过来,右臂搭着阿达奇的肩膀,问他:“这算不算欠我人情?”
他说:“算。”
阿达奇走了后,我整理一下衣领,清了清嗓子——见总统可是见大事,人活一辈子,总得有个大志向。人们总能说自己见过某个大明星,又或者得到哪个明星的签名,然而又有哪个人说自己跟总统握过手的。“握手”是个极具内涵的动作,在喜宴上那是友好的问候,在商务谈判现场那是达成共识,在擂台上那叫问候亲娘,而在严肃的外交现场,在总统面前,那就是充满殊荣的赏识了,那是总统给予我的肯定,是佩服,是厚望。对于全国最高领导人的鼓励,那不仅是我个人的荣誉,还是整个家族的荣誉,因此我能不认真对待?
我取出保温瓶,里面装满了刚出锅的药液,拧开盖子还能看见热气,新鲜的中草药能让法术的威力加倍。我们必须得用隐身术靠近总统的车队,大人物身上总是聚集了大量的目光,要是我们冒冒失失地迎上去的话一定会让警察发现,那时便是自投罗网了。我让爱丽丝喝一口药汤,而我不用隐身,她给我戴上口罩就是想让我乔装一番,带上她去见总统,要是两个人都隐身彼此都看不见,那就会走散。到时即使我们见着总统,那没人没影的,只有忽左忽右的说话声可能会吓着他老人家。
爱丽丝把身上的外套脱了,头上的假发摘了,只剩下一件打底的内衣以及蛋糕裙。我让她把鞋子也脱了,然而她还穿着一条白色的裤袜。真是失算,演习的时候她也穿着丝袜,我盯得很仔细,演习时她穿的丝袜厚一点,大约厚了十几D,现在她明显穿着薄而透肉的白丝,材质我看不出,但厚薄不同,绝不是同一条丝袜,如果她的袜子没有泡过药汤的话,那待会整条街上的人都能看见她的裤袜,换言之所有人都能看到她半裸的模样了。爱丽丝看了看我,低头看看自己双腿,接着她转了一圈,背对着我,两手探进裙底,酥的一下就把裤袜给褪了。我赶紧转过身,从地上捡了一只塑料袋,将她的衣服鞋子,当然还有丝袜装进袋子里。
爱丽丝准备完毕后,我念了咒语,掏出手机,用闪光灯往她身上一扫而过,她的肌肤立即变得薄而透明,就连头上的金发,眼瞳,眉毛全都在褪色,就宛如颜料在清水中溶解般,她的体色在空气中消散,半晌她的身体已经隐匿在了空气中,就连影子都不见了。
我在前面走,爱丽丝跟在我身后。她是说跟在我身后,但我回过头往身后看时,发现一个人影也没有。我知道这是隐身术,我看不见她很正常,但要是待会我走到人多的地方她走丢了我该怎么办,于是我每走几步就要叫一声她的名字。她的回答忽远忽近,有时在我前面,很快又绕到了我的身侧,最后一直停留在我的面前,我还一直纳闷她怎么走到我面前就不怕走散了?后来爱丽丝才跟我说起她一直跟在我后面,从来没有绕到我身前,我一听身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难怪老祖宗能凭隐身术赢得一场战争,看来在魔法面前自然规律不一定能起作用。
我穿过人群后,已经能看见总统的车队了。那几辆轿车走得慢吞吞的,速度跟慢跑差不多。最前的车盖插着小旗子,加长版的凯迪拉克该是总统的专车了。爱丽丝把我拽了回来,说:“错了,后面那辆体型最大,前车用来张牙舞爪,后面才是鼠辈总统。”
这些话也只有爱丽丝敢说,针针见血后还得指名道姓。
在出发前我已经跟爱丽丝讨论过该怎样接近总统,我的建议是直接去找总统的护卫给总统传话,不过爱丽丝立即就否决了。她说让总统的车队在半路停下来根本就不可能,更别提
那些护卫的架子很大。那贿赂怎样?有钱能使鬼推磨。爱丽丝还是说不行,想想也是,这样众目睽睽下很少有哪个保镖敢用自己的职业饭碗来做赌注。思来想去,看来还是得冒一次险了。
第四十九章 鬼影憧憧
我撒腿追着车队跑,爱丽丝估计也在跑,她赤脚,脚步声我听不见,但我能隐约闻到她衣服上散发出的鱼腥味。
车队旁边的保镖们围堵在我身侧,他们排列成了一堵人墙,把我和车队隔开一段距离。在那刹那间,我还担心他们会一拥而上把我给压在地上,实际上他们面面相觑,犹犹豫豫不敢迈步。看来他们是怀疑我身上有炸弹。
这下麻烦了,他们聚在一块,挡住了总统的视线,这下我把怀表拿出来也没用啊。我都忘了交代下这怀表,这东西是哈萨尔总统送给爱丽丝的国礼——一只金表,表框是24k黄金,链条为纯银,旋钮是一枚3克拉的钻石,这东西一露面绝对是璀璨夺目,用来传达密意绝对是绰绰有余了。
我正要掏出保温瓶施法时,忽然看到我面前一个保镖翻了个筋斗,那筋斗翻得非常突兀,就跟演习时阿达奇被爱丽丝一个过肩摔砸在地上一样。看样子爱丽丝已经出手了,后来我们见着了总统,在他的询问下,爱丽丝才绘声绘色地说起了这场令人匪夷所思的战斗。
究竟有多匪夷所思,这样说吧,那场面简直就像群魔乱舞,街上大半人都在嚷嚷着闹鬼。我回顾下刚才那惊悚的一刻,随着一名保镖摔倒后,那些车队就像惊弓之鸟,都想尽快逃离这个危险之地。然而我只看见前头那辆凯迪拉克走远了,而中间那辆总统专车却走不了。不是司机不想开车,而是车身前趴着一名保镖,那保镖直挺挺俯卧在地,双手反剪在背,身上似乎驮着重物,看他一副吃奶的劲都使出了,硬是双手挣脱不得,身子站不起来,只在地上使劲磨蹭。
他起不来,总统的车就走不了,于是一大帮保镖闻声赶来帮忙,而这伙人也一个接着一个摔在了轿车前。据爱丽丝说,她在跟保镖们过招时,由于头发长,碍手脚,于是她把发辫盘在脖子上,一圈又一圈,盘了两圈后还得咬住发梢。她身上的蛋糕裙也被自己撕掉了一半,成了条迷你裙,她在打斗中都数不清有多少次当着满街人的面岔开一字腿了。这动作刚听着似乎觉得不雅,但我仔细一想就发现我错了,那不叫粗鲁,那简直是英姿飒爽。
那时一群保镖围上去时才是最精彩的一幕,走在最前头的保镖右膝盖一弯,犹如膝盖中了一箭般弯的突然又迅速。还有几个保镖跑着跑着便被绊了下,也不见他们绊着了什么,只是他们下盘稳当,手臂挥舞几下又保持了平衡。他们朝半空挥舞拳头,他们捶打空气,显得既愚蠢又滑稽。他们刚开始还骂骂咧咧的,还没过一会两腿已经不听使唤地连连后退,到了最后他们的恐惧战胜了理智,转身就跑。他们跑不了,他们的右腿被提起来,悬在半空,被什么拖着往后走,他们用指甲划拉着地面,发出刺耳的撕扯声。这场景看着有三分好笑,但剩下的七分绝对是惊悚。突然,一声惊天动地的枪响。有人朝天鸣枪,这一记枪响后四周显得一片死寂,众人齐刷刷地盯着鸣枪者。手持手枪地那位保镖用枪口指指地上趴在地上的同事,指指前方,又指指身后——一个目标也没有,此时也就他一个人站在总统的专车前了。忽然,他将枪口指向了我。诡异的是,他把手缩回来,持枪指着自己的下巴。他浑身筛糠,下半身尿得一片淋漓,右手也抖得厉害,很明显他并不打算自杀,而是像极了科幻电影里被原力控制住了身体的人质。他带着哭腔对着面前的轿车喊道:“总统先生,看右边!”
好了,这是爱丽丝给我的暗号。我从容不迫地取出怀表,面对着总统,鞠躬,右手潇洒地一划而过,来了个饶手礼。原本爱丽丝是想让我行皇室礼的,不过这样的话就没了我的个性不是?
第五十章 表妹
我终于可以见总统了,由于是第一次,难免有些怯场。我站在轿车旁边把着车门,犹豫着要不要进去。
真是奇怪,平时我都能很好调整好心态的,怎么现在就胆怯了。总统再怎么厉害也只是一个人,总不至于成了三头六臂的怪物吧,而我再怎样地位低下,也是个会魔法的能人异士,我就跟他见个面,握个手,那是志趣相投,是英雄所见略同,是惺惺相惜。
于是我抖擞精神,一捋额前的头发,正要打着哈哈的爽朗笑声抬腿跨进车门时,不巧瞥见坐在哈萨尔旁边的第一夫人,她一脸诧异地看着我,就像自己的家中突然闯进来一名不速之客,而这名不速之客还用沾满了泥巴的鞋子弄脏了自己家中的地毯。我不知道车厢里得换鞋才能进去,而我的这爽朗的一脚,着着实实地在总统的伊朗手工地毯上留下一记脚印。
我愣了愣,这算是我活了这么久以来最尴尬的一刻。唉,还是太勉强了,我实在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场合。我一边点头哈腰,说抱歉,然后连连踏着小碎步后退。本来我应该在走时该替总统关上车门,不过这车门死沉死沉的,重的就跟银行金库防盗门一般,我推了几下见推不动,就索性不再丢人显眼,赶紧逃吧。
正当我转身离开时,爱丽丝抓住了我的手,她身上的隐身术还没有解除,不过我能听见她吃吃的笑了两下,然后我的额头一阵热乎,很显然她又在占我便宜,亲吻我的额头。她说:“多可爱的孩子啊,你连我都不怕,你还畏惧一个老人家,我还没介绍你给叔叔认识,你不想让总统认识你,以及你的族人吗。”
没错,那就是我见总统的目的,原来爱丽丝早就知道了。
不得不说大人物的介绍是非常具有说服力的,当爱丽丝跟总统介绍我说:“司徒宝,我的魔法师。”哈萨尔和第一夫人对视一眼,总统那年迈浑浊的眼睛亮出惊讶的神色,宛如再次看见了那些窝囊保镖被爱丽丝摁在地上,上了一节生动的户外搏击课的情景。换言之他知道了我就是拦截他车队的人——哈萨尔迅速朝我伸出手……
这一刻终于来了,我咽了一口唾沫,双手打着抖。我看向爱丽丝,她身上的隐身术已经解除了,由于她打了一架,衣衫褴褛,只好披了件风衣,双手举着手机准备给我拍照。我鼓足了勇气,一把抓住总统的手。接下来我该说些什么——你好你好?吃饭了没?老家在哪,家里有几个兄弟姐妹?
这些话明显不适合这样的场合,我嘴巴嗫嚅着,搜肠刮肚的想着一些听着高大上的词语。煎熬了一会,我实在想不出,只好来了一次自我介绍:“我的能力微不足道,但我的祖先才是大能人,她们能移山填海,能飞天遁地,她们都是些不留功与名的大英雄,就刚刚您看到的隐身术,就是我的祖先潘淼淼发明的,她打过仗……就是英雄嘛,她的历史也就只有我族人知道。”
总统问:“您族谱的姓氏?”
我说:“女娲!”
我跟总统握了手后,爱丽丝把手绢往我手中一塞,低声说了句:“控制一下你的情绪,就像小学生见了校长,一副蠢相!”
此时我才知道,原来我太紧张,脸上早已落了泪,连鼻涕也露了头。
爱丽丝也跟哈萨尔握了手,他们肩碰肩,脸碰脸,显得既自然又亲密。
她和哈萨尔说起了刚刚的拦截车队一事,说到了艾可儿一行人,最后开门见山一句:“我需要三千士兵,在明天前得到卤鸭镇。”
哈萨尔沉默了片刻,转头问我:“你有家人在这?”
这句话耐人寻味,刚开始我还听不明白。车里就我和爱丽丝,总统和第一夫人,哪还有其他人。直到我看见我右侧的真皮沙发垫呈凹陷状时,我才毛骨悚然意识到原来我旁边一直坐着一个人,隐身人。
在此我得介绍下我的表妹何紫呈。她算是我诸多兄弟姐妹中最具潜力的魔法师,先不说她的魔法修行,就说她的学历。她就读的一线国本首都学院就让我们这些亲戚嫉妒的牙痒痒。听玉姨说现在她准备攻读研究生,由于要筹备学费提前出校找了份工作实习。当我回老家把她这份工作的实情告诉玉姨后,玉姨当场晕厥。她醒来后一边嚎啕大哭一边冲进表妹的房里,把她床铺上的被褥,柜子上的衣服通通从阳台上扔到一楼,并歇斯底里地大叫着说她没生过这么个女儿。
说完她的学历就该说说她的法术修行了,我们族里对于族员的修行有这样的说法,学会三门法术的人叫庸才,很多人都是庸才,包括我的几个表姐表妹,不过这三门法术足够她们讨份饭了,例如给人送外卖的表姐阿妹,她的神行术练得出神入化,据说她最快的速度已经达到了四百码,奔跑的时候已经不用担心别人会不会认出她来,这样的速度即使是超级跑车都只能望洋兴叹。而学会超过三门法术以上的则是资质优秀者,例如我的几个阿姨,他们就学会了超过十几门法术,在我门兄弟姐妹看来自己的母亲已经是那些呼风唤雨日行千里的神仙级别的人物了,至于天才嘛,那至少得学会超过二十门法术,后来为了捉拿表妹归案大长老动员了整个家庭成员一起对付她,表妹这个“天才”的称号当之无愧。
第五十一章 魅惑术
表妹她真是艺高人胆大,现在想来她唯一有机会溜进车里就是我把着车门发愣那会,而她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偷听总统的密谈而来。这种近似疯狂的间谍行动我当时是怎么都猜不到是个文静的高材生能干出来,我还以为是某个亲戚阿姨。她现在仍是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似乎在抱着侥幸的心理跟我们打心理战。由于我不确定这亲戚是不是我长辈,所以我不能动粗,只好将我脑海中我所能想到的亲戚的名字一个个报出来。
我说:“玉姨。”
“兰姨。”
“华姨。”
“阿妹。”
“紫呈。”
这时沙发垫鼓了鼓,吱呀一声。车厢内随即响起了一阵说话声,这声音就宛如从车外传进来的,又像是从车音响中透出来般,总之判断不清音源的方位,她说:“哈萨尔总统,爱丽丝公主,我饶你们一命,记住我的名字,女娲后人何紫呈!”
表妹话音刚落,车门就叮叮当当的响,宛如大雨倾盆在铁盘子上,车门的窗玻璃像沾满了水珠,斑斑点点。接着,水珠又成了蒸气,滋滋作响附着在玻璃上,透明的防弹玻璃已经变得雾蒙蒙一片,并沙沙的响,犹如风沙敲打窗户。很快,坚固的防弹玻璃已出现了几道裂痕。看样子这块玻璃已经膨胀了一倍,张力巨大得仿佛随时要炸裂。
是穿墙术——她在隐身的时候居然还敢用穿墙术,她穿过一些缝隙大点的土墙也罢了,她穿过的可是总统的专车。总统的专车意味着什么,“刀枪不入,水火不侵”都是小意思了,这车的密封性就连毒气也熏不进来。她要穿过车门不仅要变成液态还要蒸发成空气,最后得分解缩小到比pm2.5还要小的质子单位才能从钢铁,玻璃的缝隙中穿越。刚才那些滴水的声音就是他的身体化为液体的声音,那随时要膨胀,破裂的玻璃也是因为她身体的粒子填充进了玻璃的缝隙里。
其实表妹并不是在逃跑,如果她要逃跑她完全可以威胁司机开门,又何必冒险去穿墙,她这是在显摆,在两个大人物面前展示她的魔法。
我碰了下门把,烫的吓人,她穿墙后,金属的温度能煮熟鸡蛋,司机关了电动门锁后,我用脚把门蹬开。穿墙术耗费了她一半的体力,她没法跑快,自然也没法跑远,我只要留神四周的环境,总能捕捉到点蛛丝马迹。我回头看了看爱丽丝,想听听她有什么吩咐。爱丽丝跪在沙发上,扯着哈萨尔的衣袖,指着车门大叫:“看!看啊,我的天,多神奇!”哈萨尔苦笑着摇头道:“晚节不保。”
爱丽丝对我咧嘴一笑,说:“你们得跟好好谈谈,代我向何紫呈问好,感谢她又让我认识了一位天才。”
还好爱丽丝没有发怒,否则我都不知该怎么向她交代。
我环视四周一圈,路上的灾民熙熙攘攘,消防员在残垣断壁上刨土救人,并没有哪里不对劲的地方。也许何紫呈根本就没走,她可能就站在我的旁边,又或者站在我的面前观察我的一举一动。
我该怎么把她揪出来?
我想起了烟雾——这和下雨一个道理,尤其是流动的烟雾,当烟雾绕开她的身体时,她的轮廓就会被勾勒出来。我去向一名消防士兵要来一瓶矿泉水,待会我就把半瓶水化成一片雾,当风把雾吹散时,就如同往空中泼了一把墨,覆盖的范围至少也有半径数十米,看她能躲到哪去。我拧开瓶盖,先往喉咙灌了一口消消渴,不急嘛,反正她也跑不掉。
“司徒宝!”
有人叫了我一声,我转身一看,原来是爱丽丝。奇怪的是她换了一身华贵的礼服,那礼服极妖媚性感。她的背部几乎没有遮掩,只剩几根细绳,裙摆一边长一边短,短的那边整条腿都露出了,她两腿穿着一双白色丝袜,油亮得熠熠生辉,她没有穿鞋,脚尖着地,踮着脚。她戴着长筒手套,左手抓一只文胸,右手提捏一条底裤……
爱丽丝那双碧蓝的眼瞳闪烁着璀璨的蓝色星光,她的嘴巴微张着,一丝唾液从她嘴角淌下。她扔掉手中的内衣,扯下头发上的发圈撇到一旁,长发没了发圈束缚在风中散开,犹如升腾起一团金色的火焰。这还没完,爱丽丝抓着裙摆,吱啦一声脆响,她将身上的连衣裙撕成了两半,这时她也成了赤身裸体,除了手臂和腿上还挂着几块布料。
我咽了一口唾沫,眼泪哗哗的流——眼皮子居然怎么都合不上。此时我的心脏跳得剧烈,两眼白一阵黑一阵,[不可描述]早已支起了小[不可描述]。我想后退,但脚后跟似乎牢牢粘牢了地面,令我动弹不得。这时爱丽丝一把搂住我的脖子,白玫瑰的气息也扑面而来。她的红唇对着我的嘴唇便一顿深吻……
我脑袋轰隆一声,眼前金星缭绕,感觉一阵阵舒坦。
“魅惑术”!
第五十二章 王女娲氏
我之前也跟大家谈过魅惑术,谈到一半的时候便戛然而止的确让人不痛快,现在既然说到了魅惑术,我就补完那段可歌可泣的历史。
“……援军赶至,百姓夹道欢迎,举城欢庆。”这是书上的记载,是不是感觉有些矛盾,应该是军队凯旋,百姓才夹道欢迎吧,怎么连交战的经过都没有。其实当援军赶到了月城后,敌军已从城南门一直陈尸到了流口,泄了身的骚臭与血腥气被东风刮遍了全城,恶臭味笼罩了全城两日两夜。不敢夸大怕抢了功劳,不敢说小怕委屈了祖宗。进城的敌军有上千人,死了两百多,癫狂了一大半,这是族谱上写得清清楚楚的事。有时候我觉得,我们的族谱还真是一本厚重巾帼传记,是一笔价值不菲的历史遗产,它的价值便是说了史学家们不敢说,也不愿意承认的英雄事迹。
羌军的死因在族谱上记载是精尽人亡,现在来说是“马上风”。魅惑术是幻术,能使人产生幻觉,能加大心脑血管负压,能损伤脑神经,引发癫痫症,但这种法术不会致命,除非施术者亲自参与进来。这也就很好的解释了白牡丹一丝不挂地死于大街上。她的名字上了当时的舆论热点,尤其是幸存下来的月城难民。传播得最凶的是“桃花园”的老鸨,她对民众大肆鼓吹说是在城门破开那刻,白牡丹脱掉光了身上所有衣服去迎接羌兵。那白牡丹是谁,不说全国,至少也是整个省的头牌花魁,那些只会舞枪弄棒从没摸过[不可描述]的羌兵哪受得了这种诱惑,于是就在光天化日下展开了数百人鱼水之欢的浩瀚场面。据那位老鸨绘声绘色地描绘出了白牡丹聚众狂欢的情景——她脸上的五官在急剧变化,眉毛一会是柳叶,一会又成了交连,脸型也在变,圆脸,尖脸,方脸,千变万化比戏子“变脸”更迅速,更精巧,更叹为观止。她的屁股扭成了拨浪鼓,脑袋倒仰,伸长了舌头,舌尖挑逗着一名士兵的鼻梁。她的左臂勾搭一名将士的脖子,右手揉捏一名士兵的[不可描述],胯下坐着将军的头颅,哗啦啦的滋了泡酸臭的尿,她的腿弯子夹着一人的脖子,那家伙翻了白眼,脑袋已歪到了一边。她的手是天底下最锋利的匕首,被她抚摸过的敌人宛如被割了喉咙,身体虽完好无损却四肢抽搐,一头栽倒在地上不省人事,鼻子射出鲜血,噗噗作响。然而迷恋她的敌军仍然前仆后继,他们丢盔弃甲,赤身裸体,人踩人,人叠人,将白牡丹堆上了人山的巅峰。住在城南口边的村民赵丁也看到这一幕,他听见街上吵吵嚷嚷的,根本就不像打仗时的兵荒马乱,倒是像庙门施粥时叫花子的哭天抢地,于是他在窗户纸上戳了个洞,透过洞口偷窥了一眼白牡丹,结果便失了心疯,他用手把木窗棱扒拉了个精光,一头钻出去。他的妻子赵氏将他裤子扯了下来,见没拉住,于是追出去,哭喊着死死搂抱住他的右腿,赵丁四肢着地,身体匍匐着像发了疯的骡马一样拖着妻子蠕动到了人山下,双双被羌兵砍了脑袋。
那老鸨讲来真的是栩栩如生,又龌龊之极,但我又不得不承认她的话是对的,更何况有些难民也的确见着白牡丹所做的世风日下的纵欲之事,于是千人传颂后又万人传颂,越传越传神,传到最后她成了一个通身上下长满了[不可描述],人头蛇身,嘴吐毒液,舌头分叉,专门摄取男人精气的妖怪。还有人说她通奸叛国,引兵入城的大叛徒。这也是流城那边的直男,骂人不说婊子只说“白牡丹”的缘故。
白牡丹的结局是被人从坟墓里扒出来,拖尸绕城三圈,最后尸体被挂在了南城墙上,挂了整整一月。这事现在听起来的确是有些天方夜谭,不过想想也不难理解,在现代就连我给她写传记的女娲之子,就说了几句露骨的大实话就被官网美其名的“和谐”掉了整整一章的事实,连现代人的思想都如此落后封闭,更何谈古代人的封建意识,估计放到现在也没人会相信,也不愿去相信一个妓女,用自己的职业技能拯救了一城的百姓这样的事实吧。
前年流行过清明,我和亲戚去了趟流口,在南城门城墙下,在一片废弃的砖瓦前放下一朵花,白牡丹我买不到,我只好用白玫瑰代替,白玫瑰是公主最喜欢的花,或多或少都象征了一种了不起的荣誉。白牡丹身为英雄的事实只有我们女娲族知道,公道自在人心,至少我这个女娲之子没有忘记她——白牡丹,实名王女娲氏,流口人,生于元贞720年,死于元贞740年,享年20岁,职业是民妓。
我说了这一通,估计大家也知道魅惑术的厉害吧。强盗想杀人,捅自己一刀自己还知道吃痛要跑,而魅惑术就是为敞开了地狱的大门,你还乐呵呵地心甘情愿往里面跳。唯一能破解魅惑术的办法就是闭上眼睛,这往往是最容易也是最难的。难的是因为我得摆脱公主对我的诱惑啊。
我真是能切身体会到魅惑术的恐怖之处,因为摆在我面前的,可不仅仅是爱丽丝,她还是个亿万富豪,未来的一国之主,这样的诱惑力就我那点定性,真是难以招架啊。
这时我的大脑再次变得空白,这是第二次兴奋,同时我眼前“爱丽丝”开始剥我衣服。我猛扇了自己一个耳光,见眼前的景物还在,我索性捂住双眼,把脑袋往地上一碰。这一下我使上了力气,顿时我的大脑晕乎乎的。感觉头上有一道温热的液体顺着我的额头流到了我的鼻梁,应该是流血了。当时我不敢睁开眼睛,生怕又看见幻觉。只是我闭着眼睛时,爱丽丝的倩影仿佛钻进了我的脑壳,在我的脑海里翩翩起舞。我拼命捶打脑袋,直打得眼冒金星,我捂着脑袋使劲打滚,犹如急于扑灭身上火焰的人。
第五十三章 神的后裔
我知道爱丽丝你很美,你要是往自己的生活照本子上签个名,就是拿到英国韦尔斯拍卖也不愁没人要。你是公主,已是光环笼罩般万众瞩目的高贵,更令人惊叹的是你还是一级通缉犯。我暂不评价你的犯罪行为,但可以肯定的是你的揭竿起义般的胆识,天马行空的谋略绝对比那些所谓的“公主”要强一百倍,没有几个美人能比潜逃的通缉犯公主更有魅力,这也使我心生敬畏,就算我隔着频幕也不敢轻易亵渎你的缘由。因此我不能偷窥你的身体,你的美是高贵的,不应该受到任何人的触碰玷污。当然如果说我对你一点感觉都没有那的确也荒谬。
我第一次见你,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你挥舞手臂,转着圈,赞叹那些栩栩如生的马蜂的时候。你知道我等这句赞美有多久了吗——这是我活了二十几年以来第一次听见有人称赞我的魔法。
当我听到你对我许诺要给我讨回公道时,我的鼻子发酸,在我所认识的老板中也只有你才会说这样的话,还有我真的很享受你亲吻我的额头。世上有上千种药方,治跌打的,治风湿的,治创伤的,治肠胃的,治肾治肝的,但要说到治心的,还是你的亲吻最灵验。
话已至此,你已经明白我对你的感情了吧,我不希望你脱光衣服和我寻欢,我只是希望您能给我个拥抱,亲吻我的额头,说上一句:“我以你为荣。”
好了,该说的都说了,那么现在你给我滚出我的大脑!
突然,我脑海中的幻觉都消失了,身上不断地打冷颤,像被人劈头盖脸地泼了一盆又盆的冰水。我直犯困,真巴不得在街上一头睡死过去算了。等会,这里是街道吗,怎么看着那个破旧的篮球架像是一个被废弃的学校操场。看来魅惑术也有酒精一样能麻痹神经的危害啊,其实我刚才是被表妹牵着,在街上兜兜拐拐,稀里糊涂地走了两三里路。真是幸庆我能破解魅惑术,要是我一直保持迷迷糊糊,醉生梦死的,真不知道那疯子表妹会不会对我干出些什么事。我嗅嗅鼻子,闻到一股骚臭,感到[不可描述]黏糊糊的,低头看了看裤裆,湿答答的一大片,肯定是漏了。得先声明一下,这跟早泄没关系,主要是魅惑术引起神经兴奋所致。
我面前站着一个人,我还以为是表妹何紫呈,她戴着大檐帽,帽檐压得很低,我看不清她的脸。她那身军装还真令人不得不赞叹,真是神采奕奕!她的军服笔挺,右肩打着金灿灿的蕙带,檐帽上标三星,皮鞋光滑蹭亮,肩章 是两杠三星。看她的肩章我能猜到她是个上校,一个师,上万人的长官就是上校。如果她在战场,那么坐在茶水台前,举着望远镜对部下发号施令的人就该是她了。
奇怪的是这身军装是帝国军队的配装,更古怪的是当她抬起脸时,我大惊失色——爱丽丝!她冲向我,一挥手朝我狠狠的刮了一耳光。“办事不力!”她咬牙切齿,仿佛受到了侮辱,厉声说,“放肆,我是蕾申国公主,国家兵权三分,爷爷,亨利将军所占三分之二,剩下一国三分之一兵权在我手,兵权即国权,举国三分之一归我管,我轻而易举能调兵遣将发动战争,你一个小小的洗碗工,窝在角落中的蟑螂,竟敢色胆包天亵渎我!”
易容术!
很显然爱丽丝不会大老远跑过来跟我夸她自己有多厉害,我面前的这家伙其实就是表妹在捣鬼,不过她所透露的信息着实让我大吃一惊,如果她说的属实,那么爱丽丝岂不是权倾朝野。
就在我心不在焉的时候,表妹的音色又变了,我睁大眼睛看的非常清楚。她双眼的瞳孔由绿转黑,睫毛一根根的掉。脸上原本光滑细腻,如鸡蛋白的脸部皮肤逐渐变的粗糙,萎缩,皱纹一道道,宛如被放入油锅的面饼,变得脏兮兮,凹凸不平,宛如已是垂暮之年。现在她的外貌成了莉亚餐馆的厨师长,一个尖酸刻薄的老太婆。她的眼神流露出鄙夷的神色,她远离了我两步,回头瞪了我一眼,嘶哑着嗓子说:“你是内堂人还是外堂人?知道门在哪吗,当心别碰到客人,出门走哪里,正门?那是老板走的地方!”
表妹有过一段时间在莉娅餐馆当过兼职,因此她很可能也听到了厨师长定下的上班潜规则。现在我再听一次这种尊卑有别潜规则时,顿时就想把她这种向年轻人灌输歪风邪气的老太婆摁在地上,一顿狠揍。士别三日该当刮目相看,我现在已经是爱丽丝的魔法师,跟公主同过餐桌,碰过杯子,跟总统握过手,合过照,就你这小餐馆,十几块钱一份菜,我几万定金一个任务,分出个十分之一吃一顿饭可以让你餐厅所有餐桌都摆满碟子,居然还要被这老婆子。一顿挖苦。
这时,表妹的脸又开始凹凸不平,她的喉咙居然长出了喉结,嘴唇也变厚了,一脸的络腮胡宛如雨后春笋般钻出,密密麻麻胡渣子散发着雄性的魅力。
这正是易容术的可怕地方,易容不只易脸,整个身体的脱胎换骨才叫易容。易的就是出神入化,易得就是连亲生父母都分辨不清。容貌能变,性别能转,那才叫易容。现在从理论上来说,表妹已成了表弟,毕竟她上面长出了喉结,谁又能保证她下面会不会长出什么东西。
她的容貌成了一个中年男人的模样,初始我印象模糊,仔细一想才记起来原来他是我当兼职时的一个车间主任,以前我曾经在小漠附近的一家电子厂当流水装配工,那年也正是我跟表妹在那家厂里当兼职。可能是我在分捡小队里大肆扬言要泡班长,惹得他心生嫉妒,所以处处针对我们兄妹。这时我面前的“科长”把当年对我们兄妹俩说的话再次说了遍:“这张椅子该是你们坐的吗,还有别堵在大道上,挡着了客户。”
我听了,一把扯开皮带,脱下裤子,掏出我的老二,对着面前的“科长”滋了一泡又长又粗的尿。
这泡尿真是憋急了我,[不可描述]一出阀门便滋出一米远,我画了一圈又一圈的地图才尿尽,抖抖身子后,安置好老二,收拾好裤子,一阵舒畅。表妹,不,表弟后退了两步别过脸,满脸的别扭。这有啥好害羞的,都是男人,我还不计较她对我用魅惑术,表妹对表哥用魅惑术,要是我把这事告诉玉姨恐怕她得吃耳光,虽然我知道她的出发点是想让我记起那段残酷的历史。
表妹背对着我,声音已经恢复成往昔的清脆嗓音,她说:“我们是神的后裔,我们能呼风唤雨,我们能开天辟地,我们能修补苍天,我们创造了凡人……”
“神的后裔”是表妹的对族人颇具神圣化的称谓,她还曾经在校报上发表文章,文章大胆的渲染了魔法的绚烂与施术者的才华,总而言之那篇文章就是一篇求职文,不过没人当真就是了。我不得不说她对族人的定义有几分浪漫色彩,不过归根结底还是带着偏激的民族主义罢了。理论上来说我的族人会施法的事实,是基因的变异以及会运用大自然的能量的结果,至于“神”,我们都没法给“神”一个明确的定义,那又何从谈起“神的后裔”。
她说:“我们的祖先陪伴凡人走过悠悠五千年,她们抛头颅,洒热血,用最悲惨的下场,换来的是无数的嘲讽与穷困潦倒的我们,表哥你知道吗,我的原名叫女娲紫呈,拗不过子随父姓的五千年约束,我应聘时填姓氏女娲,面试官还以为是网名,我说我是京都名校毕业,没人要,我说我会魔法能以一敌十,没人愿意给我露手的机会。就当要经彻底放弃时,艾可儿殿下给了我希望——表哥,我们一起干吧,这个‘家’已经没希望了,以你的神力,我们联手。要重建,得先拆,把这黑暗的建筑拆它个残垣断壁,我们再颠倒这片大陆,重建新家园,我要让女娲的姓氏名列前茅,我要让族人的图腾光荣的篆刻在英雄纪念碑上,我要让族人的历史代代流传!”
第五十四章 神的威力
我和紫呈毕竟是一家人,知根又知底,表妹知道我的愿望,于是说了一通激动人心的废话。不得不说她的愿景的确对我很有诱惑力,要是在以前我说不定也跟着她一起磨砺斗志,发奋图强拯救家族于危难之际。只可惜表妹,不,是艾可儿来迟了几天,真是遗憾,我给了艾可儿十几年的时间,她还是迟到,因此她只能成为我的敌人。
虽说我跟着一个通缉犯干活名声好不到哪去,然而何紫呈却投靠了帝国,她一个京都名校出来的高材生,难道不知道这份工作的意味着什么。趁她还没有犯下滔天大罪时,我得赶紧拉她一把,幸运的话,说不定能救表妹一命。
想阻止阴谋,那必须得搞清楚他们想干什么,表妹刚才说的“残垣断壁”我觉得有些意思。现在整个卤鸭镇也算是一片残垣断壁的惨状。说起地震,家人似乎都不怎么愿意讨论这个话题。以前某地区发生了地震,学校说要捐款什么的,我是不敢跟母亲说的,不是因为要钱说不出口,而是担心说“地震”这词被她打耳光。每当母亲听闻地震的新闻,她都要和阿姨手持电筒将老宅搜个里里外外,我也不知道她们神神秘秘在捣鼓些什么,我们这些小辈把这匪夷所思的搜查行动称之为“驱邪”,这样的习惯在我家族已成了传统,在长辈们看来这仪式就如同逢年过节的大扫除。每当他们扫荡完房子后,总会把老宅的木门锁上三层大锁,把老祖宗留下的遗物以及那本厚重的族谱锁在老宅里。
表妹说:“我们的祖先拯救这片大陆五千年,毁它一次也只是这场债利的一个零头。当审判之光降临时,那就该是这片大陆的诸神黄昏之日,我们的族人五千年的债连本带利,我们结个痛快。不过艾可儿殿下说了,帝国急需用人——表哥,你有空帮我跑一趟吧,跟亲戚们说说,神的胸襟海纳百川,我能包容这些既愚钝落后的老一辈,毕竟她们也是女娲后人,只要她们愿意加入,每个人都能当官进爵。飞机经过我们家乡的上空会绕道,战士会保护我们的小镇,我们的家乡会被帝国列为一级遗产保护单位,因为那里是英雄的故土,表哥,我们在拯救乡民,拯救家族,我们是不折不扣的英雄!”
在某地地震的几天里,家里的长辈都不许我们去碰族谱,有时候连平常的施法也不允许。这事得从我小时候我经历过一次小地震说起,地震发生的时候家中所有的锅碗瓢盆都在抖,母亲让我把家里的铁制器具有多远扔多远。接到了命令的我如临大敌,将家中的盛菜用的铁盆子全扔到了邻居家,虽然我是想砸烂邻居的玻璃以此吸引邻家姑娘的注意,只可惜我没那个力气。不过他家的玻璃还是如我所愿的破裂了,玻璃窗是让铁栓子给敲裂的,那时所有的铁器都在抖,以老家为中心点,前前后后一共有三栋邻居的楼房遭了殃。刺耳的金属的噪音尖利,我不得不捂着耳朵跑到屋外,转身看见屋内的铁盆咣咣咣的在地上弹起,掉落,弹起,再掉落,再弹起,比皮球还有劲。屋外的草地上闪烁着鬼火般的磷光,每隔一会闪烁一次,我还以为这就是传说中神秘的地光。
邻居们站在大马路上朝我家楼顶指指点点,我就问他们在看什么,他们一口同声地说:“是龙!”我立即抬头仰望楼顶。老家是三层楼房,楼顶上竖着一根根羊角天线,那时我们还是用天线来接收电视信号,而那几根原本笔直的天线已经弯曲成了S状,像几块被烫软了的橡胶棒。至于邻居所说的“龙”——原来在云上。
表妹说:“我们是一家人,难道非得斗个你死我活才肯罢休,我们联手,我们的名字就同核武器一样令人闻风丧胆,我们能影响整个世界的格局……”
云层上果然匍匐着一只大蜥蜴,蜥蜴长着翅膀,一身鳞片,嘴中伸缩着可怕的分叉芯。这或许就是人们所说的“龙”,不过我更倾向称他为蜥蜴,我是见过真龙的人,因此这样的小动物在烛龙面前也只不过是只米粒大小的蜥蜴罢了。这“龙”的定义我过后再谈,我想说的是老家的上空出现了蜃楼,而这蜃楼便是日后母亲所说的“审判之光”。审判之光事件后,我的三位姐妹们遭到了阿姨们一顿毒打,表妹何紫呈更是被玉姨当着众亲戚的面,用绳子吊绑在树下,被藤条轮番抽打胳膊。表妹撕心裂肺的痛哭给了我不小的震撼,听母亲说她们是犯了族规才挨的揍——什么族规来着,一时想不起。
换个思路,现在再想回卤鸭镇的地震事件,其实我刚进卤鸭镇的时候就看见那些歪歪扭扭的路灯,在经历大震后的建筑不是倾斜就是倒塌,怎么会变得歪歪扭扭的。
我现在立即得赶回去,用跑的,不,直接给爱丽丝打电话,我记起来了,表妹犯的族规是聚众施展禁术。
第五十五章 三顾茅庐
就在我要离开时,艾可儿来了。我早就想到这事绝不可能仅仅是亲人重逢那么简单,看来更多是绑架与谋杀了。估计艾可儿刚才一直躲,不,说“躲”实在体现不出危机已经迫在眉睫,她是埋伏在某个角落里,等到现在才露脸。她所在的位置又恰好是我的身后,前不能进,后不能退,说不定四周还藏着一干艾可儿的打手,正躲在某个角落里虎视眈眈地盯着我的一举一动。真是危机四伏,不,应该是火烧眉毛,一触即发。
待会真的动起手来我第一个要对付就是表妹,我面对的人也只有她最具威胁性,真希望表妹能顾及亲情别跟我动手,即使是失职也好,为了能顺利逃走我施法没法顾及轻重。最糟糕的结果便是表妹身亡,周围死伤大半,在家族的压力下我该怎么面对玉姨?在那时我只得说出实情,我很想救紫呈,也愿意救她,不过她已经杀了上万人,她现在还要杀我,难道我还任其宰割。
面对艾可儿我发出一声爽朗的大笑,说道:“殿下的肤色真是白像霜雪,不过好像不太健康,卤鸭镇近海,海风凛冽,要工作也得注意身体啊~”
我说完掏出水壶假装喝水,实则是喝药,准备施法——嘘寒问暖是我一贯的热身运动,看似老套,实则往往能出其不意,一击中的。
我不担心艾可儿的手下出来干扰,黔之驴中的老虎要吃驴肉也得隔上一两天,只要那些士兵不是傻子就会对我有所忌惮,要知道我的表妹已经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了,谁又能保证她的表哥一怒之下会不会让一片军队全军覆没。
沉住气,这才是获胜的关键!
半天不到,艾可儿已经换了一套衣服。她一身丝绸旗袍装扮,全身上下流光溢彩。旗袍开衩很高,我一眼扫过,从脚踝扫到半臀,再从半臀扫到脚踝——呃,真遗憾我看不见她的臀部,只能看到黑色的袜身。
表妹见了艾可儿,两脚跟一碰,啪的一声立正挺胸,朝艾可儿敬了个端正的军礼。艾可儿则是两腿一屈,把右手掌伸向她,脸朝地,背朝天,行了个宫廷礼——就是这一幕,让灯杆上的监控摄像头拍个正着,当然我也被拍到了。这段内涵深刻的视频先是经过警局,再上交到了议事厅。听爱丽丝说就为了10·12大地震事件,专家们展开讨论,究竟什么是魔法师,魔法师是不是人类。
就在这些学者对魔法师展开研究后的一个月内,警察便对我和爱丽丝一行人展开了一次比一次剧烈的穷追猛打。就在谈判事件结束后,我们逃出卤鸭镇在天鹅湖遭到埋伏。这些特警装备精良,他们脖子上挂着红外夜视仪,身背发射筒,我还以为里面能冒出一发炮弹,如同迫击炮般把我炸个粉身碎骨。其实那些铁罐子里冒出来的是捕网,网的材质是铁丝,连接着一块精致的电池,在发射出去后,电压迅速上升到4万伏特。在这些装备下,穿墙术,隐身术成了摆设。很明显这些学者讨论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警方迅速把我们一行人逮捕归案,这也的确是合情合理,并且警方办事效率极高,我能自夸的也只能是——他们真看得起我,附近的卤鸭镇里的尸体堆满了人民大道,被流弹炸得四零八落的,被子弹扫射的体无完肤的,被蜥蜴的火焰烧成焦炭的,这些惊天动地的大事他们抛到脑后不管,为了我而出动浩浩荡荡的大军,能不看得起我?
表妹说:“表哥你知道我是怎样跟殿下相识的吗,那天我刚从老家回到亚雷亚,与其说是进城还不如说回村,我住的地方只是个叫珠村的城中村,经常停电断水,而我所住的那间老房子还是间钉子户——我堂堂一个神,居然要窝在这么一个破地方,整天过着朝不保夕,随时要沦落街头的生活。然而当我回到村子的那晚,村道两旁的轿车排出了大马路,有几个腆着大肚子的老板热情地跟我握手,说着些古怪的客套话,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跟我握手的是市长,其他人嘛,不值一提。这一群大人物一直把我送到出租屋门口,我房子旁边的出租屋都被拆了,附近的工程车全都让殿下给勒令撤走,现在那整片地都是我的,只要我愿意,我可以让它荒废一辈子,又或者在那里建一座城堡。艾可儿殿下就在那间破烂民房的旁边搭了个[不可描述],她的[不可描述]边是一堆打包好的饭盒罐头,还有一只用来洗漱的水桶以及几件晾在铁架上的衣服,殿下为了我风餐露宿等了我一个星期。”
艾可儿朝我点头,屈膝打招呼,说:“我得感谢你们国家那些大老板,没有他们的慷慨我怎么也得不到诸葛先生。能得到你们这些真正的大才,别说一个星期,就是十年半载我也愿意等。”
艾可儿踏着熟练的猫步走向我,她前脚后跟踩着后脚尖,两腿一弯一曲,胸部一挺一挺,两眼饱含深意。说实话这一幕真是太诱人,我看得有些飘飘然,几乎忘了身处的险境,右手不由自主地往兜里掏手机想拍照,今晚想与她在床上慢慢畅谈人生。只是我越慌手就越蠢,居然把我的单筒望远镜给翻掉在地——这玩意是我的猎艳法宝,是用来能偷窥美人的。有的女子近距离看是很美,而远距离嘛却是丑态百出,这望远镜就是个显形镜。不管怎样,这东西都不是什么正大光明的东西,不能在艾可儿面前失了礼。我把望远镜捡起来,拍拍上面的灰,说:“别看我这样,其实我也是摄影协会的。”
艾可儿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她来到我面前,把身体倾向我胸膛,那股子芬芳的百合香气让我打了个机灵,就如同百合的花蕊伸进了我的鼻腔,让我下意识想打喷嚏。我还以为她要对我投怀送抱,没想到她把脑袋凑到我的耳旁,逗得我头皮一阵酥麻,她细声说:“英雄虽伟大,只是他们既蓬头垢面又粗鲁,更像是街上的流浪汉,而您真是我见过的最帅的一位英雄,我这些年一直忙于工作,至今连一个密友也没有,每日空守别墅,闷闷不乐……”
我脱口就问她:“赏脸去喝一杯吗,不醉不归?”嘿嘿,不管是她醉我醉还是不醉,我都稳赚不赔。
艾可儿把食指放到唇上,左右晃了晃,然后下巴靠在我的左肩上,气氛变得暧昧起来,她说:“啊啊,悠着点,英雄啊,帮我一个小忙吧,就当是一次外快,卤鸭镇一栋海滨别墅缺一个主人,那房子面朝大海,海风徐徐,可以做您的度假酒店。”
我半跪在地,这报酬的确有些吓人,令人惊讶的是艾可儿居然会对我作出这样亲昵的举动,因此我这下跪也不丢人了,更像是一位接受公主册封的骑士。
于是按捺住心中的激动,微微颤抖地握着她的手,问:“有什么可以为殿下效劳?”
艾可儿说:“我想请两千五百平民到我的航母上观光。”
她说完递给我一个精致的小盒子,说是我的见面礼,并说今晚会用得着。
她说的没错,当晚里面的东西的确是派上了用场,是块救命符。
那是一面帝国的国旗。
第五十六章 下班打卡
与艾可儿会面后我本应该立即赶回到老板的身边,向爱丽丝报告表妹干的那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并且还可能会给这一镇子的人带来极大的威胁。只是现在快下班了,不能说我偷懒不敬业,准时上下班这才是一名优秀员工应有的职业素养。就算是千里马也得吃草,喝水,撒尿吧,更何况我还是人,享有伟大的全国工农总工会赋予我的正常下班的权力。我不管爱丽丝是不是拥有千军万马,权倾朝野,就算整个国家她一个人说了算,五部常委,八方议事都得看她脸色,我不管她是不是手挎核武黑匣,一声令下裁军数万,废核过半,只要她要让我加班,就必须柔声细语请求我同意,然后我再考虑一下加班的费用问题,把整整一套程序走完才能通过加班合同。
我理直气壮地掏出手机,点开打卡软件,眼睛盯着屏幕上的时间倒数:“下,班,啦——”
我打开群聊,想看看我这些同事在下班时间干些啥。首先是群主,也就是爱丽丝,她的一张自拍照十分抢镜。说是自拍其实根本就看不见脸,她头上的金发也不扎,头发把她整张脸都盖住了,几分狼狈,几分滑稽。她身上还盖着那件披风,身子蜷缩在一起,大概是车内的冷气开的低了。
图片下面写道:“我在睡觉,别烦我,否则我会把你们扔出去!”
群里很快就有了回应,阿达奇发了个军人敬礼的图像,王小林发了个举着肉串撒孜然的图片。我看不懂王小林的意思,是表达自己等得无聊呢,还是真在生火做饭——四周的环境分明就是那塞满车的公路边。
轮到我发信息了,于是我用木棍在地上画了个圈圈,再按照动漫里的场景,照葫芦画瓢地在圆圈里画了个五芒星,拍上一张照,并打上一行金光闪闪的大字:“在施法,准备去新德里看看,你们要不要吃手抓饭。”
紧接着爱丽丝发来几个怒不可遏的表情包,然后我们这群人就被禁言了。
当然大家或许想问,世界末日都要来了,你们这群人居然还有心情在这里斗图,一点紧迫感都没有吗。不急不急,俗话说得好,皇上不急太监急个啥。我这兜里的一笔钱正愁没地方花呢。
我在卤鸭镇走街窜巷的找酒吧,只可惜很多酒吧在经历地震后都关门打烊了。反倒是几间休闲会所仍在无视风雨阻挠,仍然逆流而上坚持营业。我一般是不会去那些地方猎艳,像个病人一样半死不活地躺在病榻上,被女孩揉来搓去,那有什么成就感?想想就觉得颓废,简直就是浪费时光,挥霍青春,践踏生命。如果交换一下,我给她们按摩,她们仰面朝天战战兢兢地躺在床上享受我的揉搓,这才是我的追求啊。
幸运的是,我还是找到了一家仍在营业的酒吧。那是一间露天酒吧,撑着几块巨大的遮阳伞,伞下坐着大半的救灾自愿者,他们在稀稀疏疏地吃泡面,并在那侃侃而谈,吹嘘自己救了多少人。
我来到吧台,掏出一张钞票,甩甩,钞票发出与众不同脆响。我用一只空杯子啪的一声压住钞票,食指一弹,马克杯夹着钞票滑向调酒师——这是酒吧的潜台词,意思是给小费。我高调地打了个响指,酒保朝我鞠了一躬,脸上露出了职业微笑,说:“哥,请讲。”
这句话我爱听!
我略略环视周围一圈,两眼如雷达般搜索四周,寻找着搭讪目标。我的目光很快落在一位穿军装的“汉子”身上。她留着一头短发,右手戴着开车用的皮手套并举着一颗硕大的哑铃,左手抓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两脚则大咧咧的搭在桌上——她的确是女的,只是打扮的比较中性罢了。
我让酒保给我调了两杯辛辣的鸡尾酒,辛辣也就意味着阳刚,正符合她的个性。当我举着酒杯走向她时,她身边的一位穿着高跟,脸上浓妆艳抹的女郎立即对我暗送秋波。这种女子我不想猎,猎了也没意思,还是留给某个刚步入社会的公子哥吧。对于我来说,对方越是高冷,越是对人群格格不入,地位越是高不可攀的异性才是我的目标,这样才有挑战性,才有神秘感,才有征服欲,有谁会炫耀自己攀上一座不知名的小丘岭的?眼光得放远,追求得大气,喜马拉雅山才是我的目标。
我将鸡尾酒往那强悍的女汉子面前用力一放,说:“妞,借个地方。”
她不作声,只是用右手拇指将书翻了一页,继续摇她手中的哑铃。
我说:“小妹要不要尝尝这杯辣椒水……啊,算了,太强人所难,不如咱们扳手腕,谁输谁喝,敢赌吗。”
我很快就与她聊开了,杯中的鸡尾酒已经见了底,她嚷嚷着说不尽兴,还要再来一局。我说:“不够味,我们换个刺激点的游戏。”
我们试着猜对方的职业,我说:“你是不是经常开车?”
“不是。”
“你第一次来卤鸭镇?”
“是。”
“来了就交桃花运?”
“是。”
“让你交桃花运的人是不是很帅?”
“是。”
“比你老板帅吗?”
“不是。”
“你今晚想不想约会?”
“不想。”
“你今晚要加班?”
“是。”
“今晚一起上宾馆?”
“不行。”
“今晚要离开卤鸭镇?”
“不是。”
“今晚通宵上班?”
“是。”
“进口海产?”
“不是。”
“搬砖救人?”
“不是。”
“照顾伤员,抬水送货?”
“不是。”
“你是清路的?”
“不是。”
“你是救人的?”
“不是。”
接着她说:“轮到我了,你兜里装着一把迷你枪,掏出就能抡火。”
“……哪有啊。”
“这枪来头真他娘的吓人,这种型号的迷你枪出厂就是一双,大枪的威力大,一击能毙命,小枪纯金铸造,至尊无上,两件武器摆在一块就如同骑士手中的钢剑与国王头上的皇冠。”
“是吗。”
“你的老板很漂亮,是你所有老板中最美的一个,我真想给她脸上来一枪,打她娘个稀巴烂。”
“……”
“她的身份高贵,无与伦比?”
“是。”
“放屁,现在她声名扫地,警察都想毙了她立功,不过在警察弄死她之前我会拿她练练手!”
“不清楚。”
“你是司徒宝!”
第五十七章 航母
我借机说要工作匆匆离开了酒吧,刚刚明明是下班时间,原本可以放松下,找些乐子,开开心,却不知不觉又卷进工作中。那女人我真是越聊越是心惊胆战,她不是来救灾的,并且对枪械很熟悉,还知道我的老板是爱丽丝,因此我猜测她很可能是一名士兵,由士兵我联想到了艾可儿,她很可能是艾可儿的手下。最令我毛骨悚然的是她那近乎癫狂的语言——真是一个疯子!
我掏出手机给阿达奇拨打手机,听筒传来阿达奇的声音,我说:“报告下工作情况。”
阿达奇说:“他们在抬矿泉水,搭[不可描述],那矿泉水是椰子牌的,包装完整,没拧开过盖,我试喝了点没感觉有啥不舒服,现在几个村民跟他们发生争执,说是他们速度有些慢,挡着了大部队。其实村民是在找茬,现在他们还在吵,不过估计打不起来,这几个黄毛佬很有耐心……”
看来是我太过疑神疑鬼了,这群外国佬既是在救援,又受得了气,感觉比自愿者还要称职,能出得了什么事?归根结底还是自己工作压力太大了,男人也要对自己好一点啊,别老是想工作,现在也是时候回去陪陪公主了。
我对达奇说:“道路疏通了没,待会爱丽丝非要我陪她看海,我怎么劝都没用,谁让她是我老板,你就先回去吧,我们晚点就走。”
“现在回不去,这里就像块盆地,四周都是山,出入口是有几个,不过都被落石堵上,现在就一个出口,还有很多人在排队进来,基本出不了,也没人急着出去。”
听到这消息,就算我再怎么愚钝都能猜测到接下来发生的事了。我第一个想到就是那漫天坠落的天鹅,这些鸟是因为地震才死去,我觉得之前那场地震是个小儿戏。就如同开炮前先来一发试探威力,炮膛里的第二发才是真家伙。
我忙对着手机另一边的阿达奇发号施令:“你立即去找爱丽丝,有多快你就跑多快,找到她后就朝……”我犹豫了下,本想让阿达奇朝出入口溜出去的念头被我否决了。现在他们绝对出不去,那个唯一的出入口一定被盯得死死的,决不可能蒙混过关,我说,“带她来椰子林!”
我要施法了,我必须得赶在阿达奇到来前搞到药材,又或者说我们今晚能不能活命就看我现在的努力了。喀麦隆巨蛙的右腿我有了,我要去一趟亚雷亚的动物园去收鸟毛。昨晚爱丽丝说让我直接找园长拿就成——她的人脉还真广,哪里都有她的人。
我像个抢劫犯一样戴好口罩和墨镜,现在亚雷亚的警局官网一定挂上了我的头像,因此过街时一定要小心,别被人认出来了。
我用毛笔蘸着药水,在水泥地上写字。我这咒语写了二十几年了,一横一瞥就跟用机器打印出来的一样工整。我写出的字可不是那些神棍用来骗钱的鬼画符,就以空间跨越为例子,这几段咒语有点像一篇五言绝句,字体用的是元贞年的漕书。我不认识这字,就算认识也看不懂。以前我心血来潮查过古文字典,居然从咒语里找出几个拟声词,没有任何意义,读“啾”。这真令我不得不赞叹民族的创造力,能用这样简单的字词创造了一个活生生的奇迹。
在施法的过程中我遇上了麻烦,原本法阵的出口应该毫无悬念地开在公园里,正面对着一棵杨桃树才对。然而等到传输口张开后,我却看到了蓝汪汪的大海。我突然感到一阵头重脚轻,我的身体仿佛被人推了一把,迎头栽进了法阵。在这危险的一刻我把身体缩成了一团,这才免去了被法阵的边缘削掉脑袋的危险。当我从洞口出来后,便是从半空掉进了大海。原来是法阵的出口正对着大海,是引力把我吸进了法阵。
那一记天翻地覆的坠海差点就让我小命不保,那法阵的悬在半空至少有三层楼高啊。当我从空中落入海里那刻是失去意识的,幸好冰凉的海水让我迅速清醒过来。只可惜我醒过来后,依然不会游泳。我挥动手臂,将水面拍得哗哗直响,我努力蹬腿,好让脑袋伸出水面。呼吸!呼吸!我渴望喘上一口气,于是我奋力挥动四肢,试图拨开不断往我口腔内灌进来的苦咸的海水。真的很痛苦,我的眼睛被海水蒙住,睁不开。我的鼻腔里全是水,或许我的身体里也已经灌满了海水,海水粘住了我的身体,让我动作迟缓。我露了两下子脑袋后,就再也使不出力气了。我眼前的景物变得黑乎乎的一片,或许我已经沉入了海底吧。
当我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躺在甲板上,这应该是在一艘船吧。我想起身,身体宛如泡得发了胀,沉甸甸的,怎都坐不起不来。我忽然感到身后有人推了我一把,接着我便被人搀扶着站起来。我觉得喉咙一咸,一弯腰吐出了一大口海水。等我站稳脚后,我这才看清楚了面前的景物。我被一群身着军装的士兵围在中央,人数众多,大概有一个团,上千人。我的目光越过人群,看见那栋六层楼高的舰桥,一架战斗机呼啸着飞过舰桥的,楼顶上的黑白旗被大风刮得猎猎作响。看来这里是帝国军的航母了,这次是掉入贼窟了。
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周围的士兵不约而同地刷的举起手,一同朝我敬了个端着的军礼。他们用生硬的蕾申语喊道:“欢迎光临,长官!”
第五十八章 探查
司徒宝先生并没有撒谎,魔法隧道的确没办法从交阳连接到外省或是别的国家,它的出口只能是珊瑚岛海域,而从珊瑚岛出发才是摩尔市。
接下来的章节就暂时由我,爱丽丝·简,给诸位读者述说这段惊心动魄的经历。这是一章增添章节,如果按照司徒先生的叙述节奏,那就该到烽烟四起的大逃亡了,没能挤出时间去描述我为谈判事件而做的详细安排。我知道了你们恨不得立即跳到谈判开始,去看最精彩的情节,只是没有准备的过程,你们看到的只是一场乏味的外交会议,比新闻上看领导握手还要无聊,恰恰是这番准备计划才让明天的会议成了暗藏刀光剑影的鸿门宴。
在阿达奇赶我去工作前,我在逗一个小男孩开心。这孩子大约六岁,刚上小学,长相白净,不怎么说话,喜欢一个人玩手机。他不爱玩那些乒乒乓乓的动作类手游,只在手机上下五指棋,不网战,只玩人机对战。我蹲在他面前冲他微笑,我该笑得更热情些的,这样才能安慰他的心。只是我跟他萍水相逢,非亲非故的,实在没办法,也不想装出一副虚伪的面孔。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终于抬头看向了我,真是难得,一位姓王的消防员对我说,他一直不肯搭理别人。
他的脸有些红,很快又把头低了下去,哈,真可爱,但愿他别吓得落荒而逃。我坐在他身边,跟他玩了几局五子棋。他的思维比较敏捷,只可惜没有多少战略性,好几次都忽略了我布下的陷阱,结果盘盘皆输,我越玩越兴奋,不由自主地说着“将军”,“赢了”,“真差劲”之类的话。他连输了好几次后,有些气馁,说不玩了。我说最后再来一局,我下到一半时,觉得是时候告诉他实情了,我尽量让语气变得柔和,看着他的眼睛说:“孩子,我告诉你一件事,请认真听我说,你父母不会来了,你再等个三天三夜他们也不会来,他们被泥石流埋了,死了。”
他迟迟没有落棋,我估计他哽咽了。这真是一个残酷的现实,我给了他一个拥抱,他身体僵硬,有些不知所措。在这种情况下要是其他的孩子,他们很可能会趴在我的肩膀上嚎啕大哭,而他呢,甚至连相拥都不会。我亲吻了他的额头,轻轻地说:“请坚强点,别人说你的父母去了远方,只是打着不想伤害你的幌子,而不想看见你的哭丧的脸恶心了他们,该面对的你躲不掉,请相信我,只要你振作,你所得到的能弥补失去的,我和你一样,我的父母也死了,更令人悲伤的是,现在我还得想办法对付我的姐姐!”
“我知道你是谁,你很香很香玫瑰味,我不会同别人说,说我以前经常在旧粮厂后面那片玫瑰地玩,那儿有很多蝴蝶,晚上还有萤火虫,我有次捉萤火虫做灯笼,从玫瑰地背对大海走,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那是看林人走出来的,我走了一阵子,发现有个山洞,那是别人挖洞做服务器留下的,里面有狼,咬死很多人,里面有人骨头,千万小心,别去那边。”
他那双眼睛闪闪烁烁的不敢正视我,手中的手机拿反了也没发觉,我现在要是让他将刚刚说的话倒述一遍,他肯定能忘的一干二净,很明显他在撒谎,至少洞里没有狼,不过他的确知道我是谁。
阿达奇来找我了,要我赶紧去椰子林与司徒先生会合。哈萨克叔叔让一群人跟着我,供我指挥。他们大概二十来个吧,我看了一下那些彪形大汉。他们眼睛犀利有神,犹如鹰眼,步履沉稳,每人都脚蹬战术长靴,手带机车手套,一副颇为可靠的感觉。其实他们真正能打架的只有两个人,其他人只能壮壮气势罢了。
我们去了椰子林,没发现司徒宝,我猜他已经通过传送阵出去办事了,便留下两个人在那等他,剩下的人跟我去附近的观海台。
观海台是一个大木亭,面朝大海,四周被沙滩包围。我脱了鞋,手提着鞋子,赤着脚,咬着唇,张开手,像走独木桥一样,蹑手蹑脚的,用最轻盈的脚步在沙滩上走了一圈后,回到阿达奇身旁。我狐疑地问阿达奇:“怎样?”他半蹲下身体,让我坐在他的膝盖上。他用纸巾把我脚上的沙子拭去,然后帮我套上鞋。忙完这一切他才严肃地说:“不行,子弹会打断你的脚。”
我已经知道了明天的谈判地在观海台,这是哈萨克叔叔对我说的,毫无疑问他有情报员渗透进了帝国政府。我刚知道这消息时觉得不可思议,外交会议居然在这么一个简陋的小亭子里举行,连一根旗杆都没有,上个厕所也得跑上一大段距离。虽是秘密会议,但也够寒碜,就跟街上那些光着膀子的大爷们,摇着薄扇聚在一块在亭子里下棋一样,没错,我们在艾可儿的眼里就跟一群光着膀子粗汉子一样,她是打心眼对我国的轻蔑。但不管怎么说,姐姐的确是下了一手好棋。
重点是沙子,这里的沙子多成了一片沙滩,观海台淹没在沙子的海洋中。即使我用上了隐身术,只要下了台阶,把脚踩在沙子中,我的位置就会暴露,整个逃跑计划就算前功尽弃了。
看来得硬拼了,我不想在外交场合上看见流血事件,但如果敌方胆敢动武,我绝不手软,更不会让他们在蕾申的国土上耀武扬威!
第五十九章 战前指示
我需要枪,又或者炸弹,必须在会议开始前就把手雷放在谈判桌上转着玩,手指始终不能离开拉环。在会议进行时,必须要有人用枪口直指艾可儿的脑袋。只有这样才有威慑力,这样我才能保证他们不敢轻举妄动,枪杆子就是我们的筹码!
接下来我们就开始制定方案——该怎样把武器送上观海台。
一位看上去较为年老的男子举手发言,他是一位保镖,当过兵,退役后去给影视明星当保镖,干过大大小小演唱会的后勤工作,他知道有一种枪可以骗过所有人的眼睛,差点让哈萨尔总统丧命于一根香烟下。他神秘兮兮地说:“……我们所有人都以为那只是一根香烟,那东西有烟丝,有棉质滤嘴,点起火来冒火星,吸一口能吞云吐雾,但当你用力咬一口棉芯时,一颗2.34毫米的子弹就会以超音速的速度洞穿目标的身体,当年罪犯差点用一颗芝麻子弹打穿了总统的脸,辛亏他及时被我按倒。这武器被警察缴来做实验,十米内,子弹能轻而易举的穿透人的脑袋,十米外,二十米内,子弹依然能穿透人的身体。”
“失败就是失败。”我盯着他的脸,有些不满地说,“我不会用一个失败的方案,还有你是不是认为除了你以外就没人能认出这件武器,说白点,你是不是认为我们的敌人都是蠢货?”
很快,又有人提议道:“您看这怎样,我们可以带零件上去,把迷你枪拆成戒指,耳环,项链,皮带扣之类的,然后上到观海台再组装。”
恐怕还未等我组装完枪械,艾可儿就已经把枪口抵在我的脑门上了。
还有一个自认为自己是盖世大侠的家伙,说是上了舞台后再从敌人手里夺枪。真是气人,他们所说的都是些糟糕的主意。我不需要间谍枪,那是用来暗杀的小玩意,是躲在角落里见不得人的东西。我们是要上战场,要打仗,一把间谍枪哪能撑起我们的脊梁骨。我需要士兵背着AK47步枪,火箭筒等的重武器站在台下戒备,武器的子弹必须得上了膛,保证扣下扳机就能发射。一枚火箭弹至少能炸垮整座观海台。而我则要随身携带两把马格南左轮,我会光明正大的把武器展示给安保看,然后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大摇大摆地携带武器上观海台。
我从士兵的队伍里拉出两名强壮的男子,他们一个是秃头,一个脸上有弹疤,他们的个头都比阿达奇高,身体就像两堵厚实墙壁,走起路来步履沉重。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就凭他们身上的块头,他们要是跟敌人肉搏的话,一个打俩人绰绰有余,再加上阿达奇的话,即使一群人攻过来他们也能摆平。我问他们:“先生们,我该怎么称呼你们?”
他们奋力挺直胸膛,几乎用吼的说道:“陆军第五十二团,765队乔伊斯。”
“陆军第五十三团,755队,本。”
我同样对他们敬了个军礼,说:“蕾申国公主,爱丽丝·简。”
“听候长官指挥!”
“明天你们跟着我上观海台,很可能会被子弹打得千苍百孔,然后死在谈判桌前,为了你们挂念的家人,为了你们的生命,请认真考虑,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感谢您选择我们!”他们异口同声,声音比刚刚还要响亮,两眼精光四射,满脸的迫不及待,宛如立即就想投入战场。
我跟他们说了明天谈判会场的情景:“我们从水林路搭车到达现场后,从卵石路一直步行到观海台。届时道路两边肯定会是熙熙攘攘的记者。这本该是一场秘密的外交谈判,不过在帝国那边这成了一件半公开的外交事件,因此会有许多外国记者过来采访。当然,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闻讯而来警察会在附近打伏击,别去管他们,警方想将我逮捕,而艾可儿要绑架我,因此警察是我们的人。你们和阿达奇跟在我身后,记住别让记者靠过来,我不接受任何采访,你们也别靠近我,千万别给我递东西,证件之类的东西你们替我拿好,总而言之我的双手除了自然摆动以外,不允许有任何动作,因为我两手上各抓着一把马格南左轮。”
我们来到观海台下,我抬头往上望去——这是一座亭子,木亭,有两层高,八角,飞檐,出海穹顶画,古色古香。我忽然觉得有些伤感,总觉得这是我最后见的家乡建筑了。
我坐在台阶上,脱了鞋子,鞋里的沙子哗啦啦的撒了一地,刚才走进沙滩后,我的小白鞋几乎浸入沙海,在这种情况下隐身术确实派不上用场。我张开手掌,对身后的本与乔伊斯摆摆手,严肃地说:“你们看看我的手掌,是没有拿着东西的,不过在明天,我这两双‘空无一物’的双手则会多了一把马格南,两把枪都是隐形的。这是魔法,是超自然科学。接下来是重点,届时安保会用金属探测器检查你们的身体,他们唯独不会检查我,等安保检查完后,乔伊斯,本,你们过来搀扶我的两手,就在那一刻我会把武器脱手给你们,我们得给敌人变一个华丽的魔术!”
我们上了观海台后,橡木地板立即发出咯吱吱的惨叫声,恐怕它已经预感到明天即将是他的末日,整间亭子在海风吹拂下宛如在瑟瑟发抖。我放眼扫视了一遍这间显得颇为宽敞的观海台,这里除了简陋还是简陋,连一张桌子都没有,靠椅上贴着各式情趣用品的小广告,什么[不可描述]啦,超薄避孕套啦,护士服什么的,真是视觉污染,难以想象明天居然要在这样糟糕的环境下进行外交谈判,不,他们根本就不想谈——这样脏乱的环境根本就不把我,不把我身后整片大陆放在眼里!简直就是一场活生生羞辱!
我转身,一脚将地上一只空可乐瓶踩扁,踢出亭子,眼睛直视着本和乔伊斯,手指直指说亭子中央,七分严肃三分恼怒地说:“明天,你们站到我身边,给我把枪把的保险栓打开,有必要的话把枪口抵到艾可儿的脑门上,让她听见扳击锤的声音,”
这是万不得已时使出的杀手锏,务必迅速,干净利落。我了解姐姐,一旦谈判失败后,艾可儿绝对会亮出武器,她可能会直接用枪口指着我的胸口,只不过在她掏出手枪时,我会让本先发制人。
“阿达奇!”
“在。”
“其余士兵需要重武器,A7破片手雷,火箭筒,凯夫拉盾牌,记住最重要的防弹衣,装甲,头盔,人手一件,工伤安全险,一个不落,必须今晚搞定,你联系一下军方,让他们空投物资!”
我拥抱了他,把下巴靠在他的肩膀上,关切地说:“明天你最忙,今晚好好休息,我最担心的还是司徒先生的表妹,她会穿墙术,即使你们用凯夫拉盾牌把我围成一个圈,也挡不住她,你也知道了,她的穿墙术连几厘米厚的合金都能穿透。她是强敌,这得麻烦你去对付她了,如果可以请不要杀了何紫呈,她是司徒先生的家人,也是个天才啊。”
我转身大踏步来到石阶前,居高临下,俯视台下的士兵,清了清嗓子,在大海浪潮的翻滚声中,我是吼出来的:“明天我们即将上战场,我荣幸,能成为你们的指挥官,如你们所见,我是个小女孩,还是个通缉犯,不过是戴着一顶华而不实的,名为‘公主’的皇冠,如果你们不服,不想被一个女孩指挥,可以转身就走,你们的上司绝不会找你们麻烦,就算总统为难你们我也会站在你们面前。然而如果你们留下,那我们就是生死战友,为荣誉而战,为捍卫和平反抗侵略的英雄,你们会扬名立万,光宗耀祖,回去跟你们的孩子,妻子说,我是一名英雄。当然你也可以现在就回去拥抱家人,安安稳稳,同时也是默默无闻的度过一生,先生们,还是英雄?”
这样的战前激励士气我干过很多次,这次还是头一回忍着右腿抽筋的剧痛来发言。后来在阿达奇的提醒下,我才记起那时我是弯着腰,握紧拳头,用尽全身力气,哆嗦地嚎出每一个字,以此来缓解我的肌肉疼痛。该死的青春期,见鬼的月经,明天又该是魔鬼降临的日子!
第六十章 万里寻亲
我集齐了施法必备的鸟毛人参之后,才是下午五时,还有一个小时才下班。于是我又去了一趟酒吧,要到了几个女孩的手机号,并小酌了几杯酒。正当我想打个盹的时候,看到电视的新闻频道上又一次播放“最美通缉犯”的通缉告示时,吓得我赶紧把头埋在桌上,赶紧别上口罩,戴上墨镜,对旁边的女士说道:“我是明星,别张扬,下次送你前排入门券。”说完我一溜烟地离开了酒吧。
终于能见上爱丽丝了,我不由想起我中了魅惑术时,她脱光了衣服朝我飞奔而来……真希望她待会还能朝我跑来,留着衣服也没关系。我真想好好嗅嗅她身上的香气,那股玫瑰味真的,好香,好香啊!!
只是就当我把自拍杆夹着手机探出传送圈的时候,却从屏幕上再次看见一片水域。现在我施展空间跨域都有阴影了,中午还险些丢了命,现在施法要小心再小心,谁知道对面是什么鸟地方。正当我误以为又是施法失误时,却发现对面竟是一片椰子林,难怪看着熟悉,原来对面的确是卤鸭镇,只是海水已经淹到了沙滩。
我目测了一下水深,既然能看到水底上的沙子,那就说明水不深。当我从法阵跳下去后,扑通一声,两脚顺利地落到了水底,水面已经淹到了我的胸膛。真是看着浅,实际却水深。
我转身朝往四周张望,赫然发现我身旁的椰子树旁停着一艘汽轮。没人会傻到把船开进沙滩,也开不进来,我想是海啸把船给冲上了岸。这应该是一艘渔船,船舷上还挂着渔网。至于船长嘛,他被船艏突出的铁钎给刺穿了身体,并钉在一棵椰子树上。或许他并不是船长,他可能是一个路人,正急着攀爬椰树来避灾。不管他是谁,这具尸体此时就挂在我头上,我慌忙把目光从尸体上拉扯回来,并暗示自己不要去想,也不要去看。天灾人祸的,什么可怕的事情都会发生。
我转身看向四周,寻找爱丽丝的踪影。我有些慌乱,不由自主地喊了声她的名字。好一会我才冷静下来,海啸都来了,她怎么还会待在这,肯定跑到高地去避难了。
我掏出手机想给她打电话,打开屏幕一看却没信号。
我想去广播站开广播,却想起我跟她都是通缉犯。
好好想想,有什么寻人的魔法能用的。分身术明显不行,我现在被通缉,就我自己就足够张扬了,要是五六七八个我一起冲出去就跟大喊“警察来抓我”没啥区别。那么用画中鸟变出一条二哈,然后再用狗去循着她的气味找?还是不行,先不说它肯不肯帮我忙,我手机屏幕太小,狗出不来,只能蹦出来一个迷你版的,搞不好还不会游泳,碰到水就沉了底,找都找不着。
对了,我可以用自己的鼻子。气味给了我启发,我可以用“万里寻亲”循着她的气味把她找着,当年我的祖先可是凭着一件婴儿穿的肚兜,跨越了大半个国家,把远在南方沿海的母亲坟墓给找到,成为轰动家族的一则神话。用万里寻亲在小小的卤鸭镇找一个人简直是易如反掌。
我往高地走,此时水已经退到了我的膝盖,我估计第二波海浪很快会席卷而来,得抓紧时间。我取出药瓶,将药液往鼻孔灌入,然后念咒语。我被呛得咳嗽了一声,鼻子呼出一股凉爽的气味,就宛如我喝了一口薄荷汁,连喉咙仿佛都结了冰。我打了个喷嚏,我下意识用手捂住嘴,看看手掌,竟然喷出了一些粗壮的鼻毛,这是鼻黏膜变异的反应吧。现在我的鼻腔还真是前所未有的通畅,我仿佛呼吸着冰天雪地的冷空气,每一口呼吸都使我的头皮阵阵发麻。
气味来了,这真是五味杂陈。或许大家觉得把形容味道的感觉用来形容气味有些不恰当,然而那时我却夸张地通过鼻腔“尝”到了味道。正如吃进肚子的食物也自然能闻到他的气味一般,味道一旦浓郁了,味蕾的细胞仿佛与鼻黏膜连在一起。真呛鼻,那气味有恶臭,那是我旁边一栋居民楼三楼厕所通过排气扇传出来的。有腥臭,海啸带来遍地的鱼,虾,贝。有花香,玫瑰,百合,青菊,那是一家花店,玻璃门被海水冲破,鲜花在店里搅和在一起。
玫瑰!我需要玫瑰味,那是爱丽丝身上的气味!
第六十一章 味蕾与气味
我闻到了几十种玫瑰的气息,分别来自四面八方,很显然我不可能仅仅通过花香就能找到她,我得多掌握点她身上气味的特征。我急需一件她身上所带的物件,只要她用手碰过,哪怕被发丝撩了下,我都能闻出她的气味。我记得她给了我一面口罩,只可惜我溺水时把口罩给落水中了。我想起阿达奇给了一瓶玫瑰精油我,心想爱丽丝一定用过,只要她用过我就能闻到她的气息。
我赶紧掏出香水瓶,没有拧开瓶盖,只嗅了嗅瓶壳。虽然瓶子泡过了海水,但我还是闻到了,气味真的如同发丝掠过瓶子般的淡。这些若有若无的气味通过我的鼻腔,在我脑袋中转变成了一个个具体的形象。我首先联想到的是珍珠粉的气味,这种珠粉带有海的咸腥气,该是那种用来做首饰用的咸水珠,给公主用的珍珠也许还要高级一点,也许她还以为这些珍珠粉只是路边摊买的次品,其实她用的都是高级好货。
除了珍珠的味道还有精油味,是鱼油,是某种护肤霜里面的成分,味道新鲜,该是她今早擦的脸。还有就是我炮制的鲜鱼汤味,这是来自她的呼出的气体,看来我那鱼汤的确是味道浓郁,气味缭绕瓶子久久不褪。除了以上的气味当然还有许许多多杂七杂八的气味,我就不一一赘述了,我能告诉你们的就是,在使用万里寻亲的我看来,气味简直就是一个基因库,一旦我掌握了目标的气味,即使他钻进人海里,逃到天涯海角,钻进地底下我一样能找到他。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筛掉我面前这片被海水覆盖的区域,注意力集中在对面卵石路的指示牌上,那停车场的指示牌上残留着她的气味。
我挽高裤脚下了水,淌过一段面积不小的海水后,我战战兢兢地来到指示牌前。手指往立柱钢管从上往下扫了扫,学着电影里的大侦探般揉揉手指,想过一把侦探瘾!
整根钢管都是她的汗酸味,玫瑰味都被盖过去了,我能猜到她那时大汗淋漓地死死抱着这根救命稻草,才不至于被大水冲走。海浪有多高?气味能给我答案。立柱上有大半截都是海水的气味,那高度已经没到了爱丽丝的脖子。我伸手推了一把这根钢管,管子下方的垫板嘎吱吱的叫,仿佛随时会倒塌,真难以想象这股海啸的威力有多么巨大,我也着实有些悬心,爱丽丝会不会被大浪给冲走了?
幸好我再次闻到了她的气味,可能是那时她的身体一直泡在水中的缘故,气味的所在地隔了指示牌一大段距离。那是一道公路,路中央的海水已经退了,露出了水泥路面,她的气味顺着公路旁边的路灯一直往北延伸。水漫金山的关头去抓路灯可不是明智之举,要是灯杆漏电她很有可能会被电焦——万幸,灯杆上没有焦臭味,她没有触电。在水流湍急的情况下,她不断地从路灯间穿行,可能借用绳索等的工具来固定身体。
我循着气味一路追寻过去,我跑得飞快,因为第二波海啸快要到达海岸了,我几乎是以逃亡的速度往前奔跑。终于,我来到了集市。这里是上陂路,靠近旧羽毛球馆,球馆早已被拆除,留下一片宽敞的安全地带,消防员便在那儿帮助灾民搭建[不可描述]组建避难点,爱丽丝很可能就在附近。
我闻到了一股血腥气,确切说这是腥臭,气味浓烈得即使我不借助魔法也能闻到。刚开始我还以为是废墟中埋了许多的尸体。我走向气味的源头,那些气味也越来越清晰。硝烟味,尿骚味,粪便的恶臭令我浑身鸡皮四起。灼烧金属的味,就如同宝剑淬火般……
我忽然闻到了爱丽丝的气味,除了她还有其他人的气味,大概有十几个人吧,围在她身边,呼吸的频率都比较均匀,没有什么威胁性,应该是我们的人。反而爱丽丝的呼吸比较急促,就跟长跑后的人在张嘴喘气。我得检查一下她的身体,别想多了,经历了大灾大难后,员工关心一下老板的健康既合情又合理——她该是换了衣服的,身上的海腥气已经很淡了。她流了很多汗,全是酸臭味。她呼出淀粉的气息,闻着像似香芋,还有豆油的香气。好熟悉啊,难怪,她吃了籺,交阳的百年老字号小吃。真令人怀念,她怎么会吃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小吃。该说重点了,她的确是流了血,我闻到了她身上的腥味,出血量不多,但毕竟是受了伤才会流的吧,只是这血的味道有点腥臭,真奇怪。
“司徒宝!”阿达奇不知从哪冒了出来,他站在我面前,盯了我一会,仿佛是在目测我身上有没有武器,接着他才低声说:“有没有人跟着你?”
我拇指刮刮鼻子,坚定地说:“除非跟踪我的人能屏住呼吸,否则即使他能遁地我都能闻到。”
阿达奇说:“见公主的时候严肃点,能别说话尽量别说话,说话时别说废话,别开玩笑,还记得怎么行皇室礼吗?”
“达奇!”我打断他的话,问他,“发生什么事了?”
他说:“公主很生气。”
第六十二章 遇难者
我终于见到了爱丽丝,此时她正披着一件毛毯在来回踱步。她的头发披散着,湿淋淋的,像洗完了头后大咧咧地让其风干一样。她时不时打个急促的喷嚏,声音小,动作大,脸都对上了地面,她用手绢擦一把鼻子必骂一句:“见鬼!”
她见了我,快步小跑过来,两脚离了地,给了我一个热烈的拥抱。拥抱完毕后,她着急地问我:“你有没有受伤?”说着她细细打量我的脸,拉起我的手众目睽睽下占我便宜,端详我的手臂,绕着圈检查我后背,并用手背贴着我的额头测我的体温,自言自语道:“有不少人会在洪水中感染流感病毒——上帝保佑,你总算平安回来!”
我有些不自在,上一面见她时,抱歉,虽然这样对公主有些不敬,但那她赤裸着身体栩栩如生的香艳情景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经历了危机四伏的大灾大难后,我几乎每时每刻都得绷紧每一根神经。有那么一刹那我以为她又是表妹的魅惑术变的,不由看向四周不去看她的脸。我望向旁边那些彪悍的“保镖们”,这些是家伙是新兵吧。
“好了,既然到齐了。”爱丽丝大声说了句,“集合!”那语气是掩饰不住的怒意,这时我才隐约听见远处传来噼噼啪啪的枪声。这些声音真令人毛骨悚然,一声接一声的,如果不是缉毒警察在跟毒贩枪战就是在枪毙犯人,不对,枪决现场是整齐的枪声,宛如放礼枪般,这些枪声究竟是怎么回事?
“大屠杀!”站在我旁边的本说。
爱丽丝站在我面前,她的身后就是难民营,我们不约而同将脸面向营地,那里本该是灾民居住的避难[不可描述],而此时这些[不可描述]在夜色中死寂死寂的,宛如成了一片连绵起伏的坟墓。这时一阵风朝我们迎面吹来,一股恶臭——腐烂的肉味,粪便的气味,臭鸡蛋的气味,烧焦的胶臭味……这些臭气凝成了固体,涌进我的鼻腔,在我口腔中翻腾,我宛如咀嚼一块腐烂的,布满了苍蝇的肉。
我捂住肚子,一弯腰,张嘴吐了一地。
真是失礼,我本该捂住嘴,跑到一边去呕吐的。“万里寻亲”让我拥有超凡的嗅觉能力,同时也给了我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刺激气味对我造成的伤害那是成倍的,这也是我们族人在用万里寻亲时不敢吃芥末以及上厕所的原因。施法期间吃过芥末后至少会造成半小时以上的失明,上厕所嘛,那恶心的感觉自然不必说。同理如果我要对付一个用万里寻亲的魔法师我只要一瓶防狼喷雾就可以撂倒他。
就在我呕吐的一刹那,阿达奇立即倾倒麻袋,用细沙把秽物给掩埋了。他应该早就预料到会有这样一幕,我看看旁边的人。他们脸色铁青,憋的慌,估计是屏着气,又或者秽物冲了喉咙硬是给吞了回去,真是一群铁汉子。铁汉子也有柔情的,我看见了几个人在胸前划着十字。爱丽丝背对着大家,面对着营地,跪在地上,双手互握,是一副标准的祈祷姿势。她脸上挂着两道泪痕,在皎洁的月色中闪闪发亮。这一幕场景我真想用手机拍下来与大家分享,不过当时的气氛太过于压抑,我得端正态度,不敢乱动。这是个庄严的时刻,这是场景毫无疑问给了我颇大的震撼感,甚至还有一种无法言明的神圣,这是对逝去生命的敬畏。随即我又感到无可奈何的悲痛——死去那么多的生命,我们什么忙也帮不上。
默哀仪式完毕后,我问本:“刚才我去外省出差,傍晚才到交阳,发生什么事了?”
本揉揉他那猩红的眼睛,仿佛不想让别人听见似的悄声说:“我们来到这里就成这样了,没看见凶手,四周静的可怕。我还以为走错了地方,不过那股气味立即让我警觉了。这味我很熟悉,这分明就是个枪决现场啊。我和阿达奇进到[不可描述]里检查过尸体,这些凶手下手干净利落,遇害者不是被一枪爆头就是被射穿心脏,尸体上基本就没超过三个洞。吓人的还在后头,像这样的屠杀肯定会有人被吓得乱跑乱叫,然而我们没有发现一具尸体是在[不可描述]外的,这就意味着凶手有很多人,极具组织性。他们数十,不,完成这样的任务布置至少要一个团以上的人,他们分成各个小组,堵在[不可描述]门口,先控制好人质,一声枪响,接着一起放枪。能完成这样任务的,除了帝国军队我真想不出有哪个雇佣军有那么大本事了。”
他说帝国军是凶手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裤兜里的小盒子,那是艾可儿送给我的礼物,她说我今晚会用得着的时候,就是指这场大屠杀吧。
“阿达奇!”爱丽丝发号司令道,“报数!”
阿达奇答道:“有三人被大水冲走,下落不明,两人胳膊骨折,无法行动,还得留下两人保护你,还有十三人可以参战,每人一把9发77 式手枪,跟黄毛佬打游击,每人干他五人以上,大概能救回二十个平民。”
我一听阿达奇的话顿时热血沸腾,这意味着我们即将要上前线了,要去操黄毛佬的[不可描述],还是第一时间投入战斗,比军队还要及时。正所谓练兵千日,用在一时。可想而知即使想打仗还得排队排上几年的,没想到今晚就轮到我当英雄了,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了,让全国人民记住女娲族的机会来了,我能不激动吗!我立即对爱丽丝大喊:“打,该打,必须要打,报仇雪恨,救人,能救几个是几个,我一个大招能撂倒一群人,应该能救下一个营地的人!”
岂料爱丽丝瞪了我一眼,骂道:“愚蠢,他们连上千人都杀了,你们寥寥十几人简直是去自杀!”
我被反驳得哑口无言,冷静下来时才发觉后脊背凉呼呼的,吓出了一身冷汗,我揉揉太阳穴,说:“你不是有兵权吗,能不能调士兵来打仗?”
爱丽丝两三步蹿到我面前,抓住我的肩膀,盯着我的眼睛,如燃眉之急地说:“……谁说的,再说一遍,一字不漏的复述一遍!”
她听完何紫呈的话后,急的,不,应该是气得两手敲打脑袋,脸上龇牙咧嘴的,两脚也没闲着,她踢着沙子,尘土高高飞扬起来,她歇斯底里地大叫道:“我怎么没想到,这愚蠢的脑袋,该死该死,我居然以为她只带了几个人。我没有兵权,现在我的一切权力全被伪政府冻结,然而艾可儿她有兵权,她的三分之一军队是我国三分之一的两倍。隐身术!上帝啊,难怪看不见,我估计帝国战舰已经开到了我国内海!”
第六十三章 破城
要不是爱丽丝思维敏捷,并且心直口快地说了出来,我真是想破脑袋都想不到隐身术还能这样用。我真是忘了,族谱记载的鱼汤也不是喝进肚子里的,而是涂抹在人的身体上的,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有足够多的药水,甚至能让一艘船隐形。
我真不得不佩服这些黄毛佬的想象力,想想就觉得吓人,要将一艘上百吨重的船隐形那得需要多少碗鱼汤。也许大家或许想说的是,不是还有雷达以及热成像仪可以用吗。我也承认我国海军会有千万种办法发现敌舰,敌我双方一旦发现敌情的结果就是剧烈的交战。虽然我不想承认,但事实情景就是内海的海面上火光滔天,数十艘我军的战舰在烈火中渐渐沉没。一艘军舰被鱼 雷炸开了一个洞,率先沉没的船头拖着船尾垂直陷入大海,宛如泰坦尼克号般的沉入了海底。幸存的海军们纷纷弃船跳入海中,游向另一艘驱逐舰,这可惜这艘随即也“自爆”了,船体被炸成了两截,腾起的蘑菇云足有数十米高,发出的声音震天动地。被炸弹掀上天的有炮台以及数不尽的钢筋与玻璃渣,甚至还有数吨重的海水,这些杂七杂八的钢铁混凝土如雨夹冰雹般砸向身着救生衣的海军。离驱逐舰两百米外的人都没了影子,五百米外的人被弹片打得千苍百孔,然后便是骨肉分离成了模糊的一滩碎肉,一里外的人被气浪削去了上半身,三里外本应该是安全地带,只是人们口吐鲜血,眼球充血,挣扎几下,渐渐便也飘在了海面上,没了动静,他们早已肝胆俱裂。
天空依然万里无云,四周风平浪静,有几分适合海钓的惬意感。幸存的海军们只能听见可怖的军舰哗啦啦迎风破浪的行驶声,以及天空中突兀冒出来的数十道喷气式飞机留下的柱状云。
隐形的敌人所向披靡!
“紫呈啊,你的能力几乎是半神半仙了,你也证明了自己,钱有了,名声也有了,收手吧,没必要再叛国杀人,落下遗臭万年的骂名。”隔天开会的时候我私下跟她聊了,我记得她反驳我说:“你没遇上公主前,你只是个洗碗的,然而你给她洗碗的资格都没有!”
爱丽丝说完她的猜想后,没人说话,也没人敢说话。敌军的闪击战攻破了海防,登录了卤鸭镇,即将在这里安营扎寨。谁都知道搬新家的步骤,清垃圾,灭害虫,刷墙壁,搬家具。谁是害虫,我们自热是害虫,我虽然很想安慰自己这些军人该会秉持着军人的纪律,不去伤害平民。只可惜那恶心的尸臭味告诉我,敌人的人性随着军舰被攻破的时候便已土崩瓦解。女娲娘娘啊,卤鸭镇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十五万的人口啊,这十五万人的鲜血足以把内海染成红海啊!更别说我们也是这十五万民众里的一粒小小的尘埃。别说我危言耸听,现在事实就是家国危难迫在眉睫,我们这些群人可是命悬一线的难民,都站在了敌人的刃口上了,哪有人敢说话,大家不说话其实是担心自己控制不住情绪会哭出来吧。
我看向阿达奇,我们这群人中就只剩他的脸色是正常的。他提议道:“要不要给国王陛下发红头指令,让离卤鸭镇最近的陆军基地派人来。”
爱丽丝满脸抱怨地对阿达奇扳着手指数数,发泄道:“那你记住让他们把压路机给弄过来,然后把塞了两三里的汽车给碾平了,还还要带上铲子铁镐和炸药来开山,等他们忙完了,外交会议都结束了。真是活见了鬼,大家赶紧赶紧,给我想个好办法,我还要给你们这些孩子发工资对不对,想想啊!”
有人说道:“空降怎样?”
也有人说:“抢滩登陆。”
爱丽丝看向我的眼睛,眼中一滴泪悄无声息的从睫毛上滴落。我记得她跟我说如果她落泪,大部分情况下不需要为她感到难过,也不要给她递纸巾,她要是想哭就会毫不犹豫的落泪,这是她在调节情绪,就跟跑步流汗般的自然。她的落泪至少告诉我她的内心是沮丧的,可能也受到了尸体的刺激,不过显然此时她的情绪非常的恐惧。她脸上的肌肉抽搐着,身子有些像着了凉的打哆嗦。“是魔法吗?”她宛如鼓足了勇气后才询问我,“这场地震和海啸?”
我知道是瞒不过去了,火终究包不住火,更别说是何紫呈这样拥有半神半仙能力的女娲后人。表妹终究是我的家人,血浓于水,我听了她那段辛酸的求职经历,心中也感同身受,甚至觉得她跟了艾可儿后说不定真能给家族带来荣誉——既可悲,又无奈。在此我便跟大家揭了我们族人这块伤疤。
那场大地震如果说自己对那事儿感到自豪吧,那是不对的,但要说我全盘否定吧,也不对,至少我心里佩服三魔女的能力——那场地震真真切切的让整个国家改了朝,换了代!
第六十四章 鱼鳞病
这要从700元贞年的说起。这700元贞年真是动荡不安的一年,瘟疫肆虐是这一年,都城坍塌是这一年,羌兵入关也是这一年。显然罪魁祸首这场大瘟疫,至于这场瘟疫是怎样闹得民不聊生的,课本都解释得非常详细了,我就不再复述一遍了,我想说的是那段黑暗时期兴起的祭祀习俗。在那段瘟疫肆虐的时期,倒是催生了繁荣的祭祀文化。
在那时家家配有供桌,庙庙配有戏台,就连乞丐也用香炉乞讨。每逢过节戏台上便是歌舞升平,以此来祭祖祭海祭大地祭苍天,好让神灵赶走瘟疫。大凡祭祀都逃不了“礼”,祭祀祭祀,有祭便有礼,说到礼节便不得不说祭品。在那场数十万民众死于瘟疫的大灾难中,众神医也只能祈求天神保佑水深火热的大环境下,祭品是极为重要的。托人办事也得讲人情,送礼品,通关节,更何况天上的神灵,因此祭品几乎成了决定民众命运的救命稻草。寻常的祭品无非是鸡鸭鱼肉的,别说是神仙,人也吃腻了。为了突显凡人对神灵的诚意,在700元贞年的冬至那天,皇城举行了最为隆重的祭天仪式。
据闻在祭天前一个月内,通往皇城的万和路被堵塞得满当当运输动物用的四轮大车。运过来的大象,猩猩,猴子狒狒等的动物被士兵用四轮木车推进皇宫,路边围着熙熙攘攘的百姓,热闹得简直是看动物展览。据说有几只盖着帷幕的铁笼子不时传来虎啸龙吟之声。龙吟自然是胡扯,不过据记载老虎的确是有,还不只一头,有五头之多,全是来自闹虎患的大岭山。运过来时绕了一段老远的水路,走陆路尽管更近只是没有马匹敢去拉老虎,运过来后只能用人力去推。
万物皆有灵性,在祭天的前三天,一头老虎察觉到自己即将面临厄运,于是挣脱了牢笼,翻越了宫墙,在街上大肆杀戮,最后被守城士兵用弓弩射杀。
只可惜损失了一头老虎,凑不成吉利的数字,于是在冬至的前一天有地方官员献上了三头人身蛇尾的妖兽,与虎头凑在一起捧上祭天台。
相信大家都听闻女娲后人蛇尾人身,这样的传说不可信。即使放到现在用最先进的技术进行人畜杂交也生不出来这样的怪胎,就算生了出来那究竟把他归为哺乳生物还是卵生生物?又或者把他称为人类还是畜生?毫无疑问,这句“蛇尾人身”归纳起来就是一句“杂种”,是一句不折不扣的骂人的话。只可惜这则人身攻击的“传说”并没有在现代得以纠正,在各大影视剧里女娲后人通常会以这样变异的形式亮相大荧幕,每当我看见这样的画面我都义愤填膺,谁会希望自己的祖先是被蛇日了的?简直是侮辱英雄!
我前面说的咋一听起来似乎没什么意义,不就是一个曲解了的传说嘛,有必要这么较真吗。其实我想说的女娲后人蛇尾人身的传说,是为了引出传说背后的鳞片病。
女娲族蛇尾人身是假,而患有鳞片病是真。这种病几乎是我们的家族病,女娲族人每繁衍一个孩子,这孩子就会有一半的机会得鳞片病。由于我是个男的,五千年难得一遇的奇葩,这样的传统到了我这代算是被彻彻底底打破了规矩。
鳞片病又似鱼鳞病,但又不同鱼鳞病,此病常发作于患病的族人两腿,尤其是秋冬季节时这病尤为严重。每当临近冬至时,患病族人的两腿便会刺痒,灼热。忍不住的孩子便穿着短裤,光着两腿,用手去抓挠,越是挠,皮屑越是脱落,腿上斑斑驳驳的一片盐碱地,远远望去便不是盐碱地了,而像蛇鳞。我表姐患病时几乎控制不住两手,挠了还想挠,搞的家里落了一地皮屑,她的腿上一道又一道的血痕,鲜血从干涸的皮肤中往外渗,看起来既丑陋,又可怖。的确这种病让人看得一身鸡皮疙瘩,但还不至于引起民众的恐慌。只是为什么那三个女孩为什么会被村民认为是妖魔,我觉得应该是冬至前三日的鳞片蜕皮引起村里人的恐慌。
所谓的“蜕皮”其实是身体痊愈的症状,这种家族病会在孩子五岁后完全消失,长老称这种现象为蜕皮。蜕皮的过程是患病的皮肤大片的脱落,这样的情景是最为触目惊心的,蜕皮的过程跟蛇蜕去蛇皮的现象有几分相似,患病的孩子得用两手钳住腿部往下捋,死皮便会一点点的蜕下,就跟脱一双长袜一样。而褪去鳞片后的肌肤,不用我说大家都能猜到破茧而出的蝴蝶的是怎样的美丽。可以说这种生理现象是一种蜕变,是我们家族的一种象征,象征着女娲氏,象征着“蜕变”,象征着生命生生不息,具有深刻的家族意义。只可惜在那动荡的岁月里,一切合理的事情都可能成为异类。大概是命运的作弄,一个家族三个姐妹的女儿全都患上了鳞片病,乡民见此以讹传讹,把三女孩妖魔成了瘟疫的源头,一时闹得人心惶惶。官府只好派兵把三名女孩送上了皇城,谎称妖魔,烧成灰烬祭了天。
十二月二十二日冬至,诸神黄昏降临。
那三名发了疯,成了魔的母亲,分别站在皇宫三里外的三座大山顶端。族谱上没有写明是哪三座山,从地图上来看应该就是今天安溪附近的,太白,戊戌以及莲花山。三座大山正好包围了皇城,这三座山相连则是一个端端正正的三角形,神秘金字塔的三角形,埃菲尔铁塔稳固不动摇的三角形,这充满了神秘色彩的三角形便成为了大地震魔法必须的三角阵。至于施法所要的药物以及咒语,那是长辈们守护的秘密,禁术的所需的配方哪能让我们这些热血后生知道,至于何紫呈为什么会施展地震术我猜测她可能是偷盗禁书去复印了。
第六十五章 诸神黄昏
祭天仪式进行时,当祭天台上的篝火熊熊燃烧时。元贞皇帝手持三柱香,跪于祭天台前,一拜祖,二拜地,三拜天。皇帝下跪,台下的数十万的待阅的士兵以及成千上万的百姓也都齐刷刷地跪了一地。原本这该是一场满满正能量的祭祀仪式,只是由于贡台上烧死了三个小孩,于是气氛则变得阴森森了。
我所说的阴森不是个人主观,而是当时天地的确出现了异样的景象。
地震不能等同于一枚核弹爆炸,而上百枚核弹一起爆炸才等同于一场地震。既然说到了核弹,那我们就来回顾一下核弹爆炸时的情景——一颗比太阳还要耀眼的火球。同样是毁灭性的重磅武器,这名叫“大地震”的魔法要比核弹爆炸来得含蓄得多。先是供台上的祭品塔,原本就熊熊燃烧的木塔突然爆燃,火焰差点烧着了皇帝的眉毛。不仅木塔,就连烛台,灯笼等都是火苗子乱窜,就宛如有人泼了一瓢豆油。由于那时是古代,没有汽油,否则我可以比喻成有人往烛台上喷了一口汽油。更奇怪的是隔了许久火势依然没有减缓,非但不减缓而是乎乎往上涨,在旁的太监宫女都举着水桶,犹豫不决不知该不该灭火。远处传来宫内轰隆的爆炸声,黑烟袅袅。天空中出现了鲜红色云朵,宛如一片灿烂的极光,阴森飘渺。空中鬼火点点,房屋自燃着火。树木不见火光,看上去却像隔了一层凹凸镜。
这些现象都是何氏能量聚拢的表现,当这些能量聚拢起来时,大地震便开始了。
空中的海市蜃楼降临,那是一幅大坝决堤的画面。随后远方便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爆炸声,听着像响了一记惊雷。紧接着,传奇的一幕出现了。空中腾起了一把剑,有人认出了那是皇帝的佩剑,这柄象征着皇权,荣誉,乃至整个国家的至尊武器正在熊熊燃烧的祭天台前飘荡,颤抖。跟随着皇帝的配剑抖动的还有士兵们的长戈,枪,刀等,这些铁器在磁力的作用下改变着形状,翻腾着身体,哐啷啷的蹦跶,绕着圈子跑,或粘在墙上,或剐伤路人,千万把兵器组合起来则是一圈圈壮观的磁线圈。尤其是皇帝的配剑,也只有它,腾空而起,它的形变幅度巨大,剑身不断的弯曲,弯成了一个圆圈,剑身仿佛被雨点击打,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直至剑尖直指剑首。巨大的张力让剑身出现了裂缝——忽然,嘎嘣一声,这柄在当时象征了最高制作工艺的斩马剑应声而断。
此时何氏能量已经聚拢,魔法术成,天开始摇了,地开始动了。
我先说说那赫赫有名的邯郸泉吧,如果大家去安溪堂茗宫旅游一定参观过这条绰绰有名的邯郸泉,这泉水从邯郸河流进万宝殿,再流出到百河。因此游客们要想参观堂茗宫,就得顺着邯郸泉的流向从正午门开始下台阶,别的皇宫需要借助航拍才能展现的雄伟壮丽的景象,而在安溪,只要站在正午门就能饱览整片宫城,因此堂茗宫也就成了奇怪的南高北低的地势。而最能体现这一地势奇观的邯郸泉,在还没有地震之前,这泉水是从万宝殿流出到邯郸河的,邯郸泉原本是工匠开凿给大臣们观赏用,后来娘娘妃子们偷用泉水洗澡,泉水流进邯郸河后,直至下游,成了皇城百姓们的日常用水。经过那场大地震后,泉水竟逆流了。
当时的地震尤为剧烈,地底下宛如有什么怪物要扒开大地,钻出地表,展翅高飞。昔日坚固的宫城就宛如一团用沙子堆砌起来的城堡,变得不堪一击,华丽的玉石栏杆在毁灭性灾难面前不断的分崩离析。万宝殿的围墙前腾起数缕青烟,刺耳的开金裂石的之声刺入人的耳膜。大自然真是鬼斧神工,万宝殿被大地齐齐撕裂成了三大块,一栋建筑,三份均匀,切得均匀对称,比切一块面包还要轻而易举。很快,万宝殿开始下陷,就如同一个老人在蹒跚下楼梯,一步一哆嗦,一步一喘息,直到最后只剩下大殿的屋顶上的飞檐在颤巍巍地招手。随着万宝殿的下陷,其余的宫殿也在大地震中纷纷走下高台,能完好无损的建筑仅有寥寥几栋,大多数房屋是当场撒了架的。直到最后,这片面积有上百座足球场的皇城在地震中下陷了十几米,几乎成了一块偌大的天坑。
随着地势的改变,原本从莲花山上流下的泉水随着宫殿的下陷,泉水只能流入下陷的皇城,并且越聚越多,淹没了所有宫殿,把皇宫活生生变成了一片湖泊。更可怕的是那泉水竟然变成了冒着泡泡的沸水,这种现象不难理解,那是地下温泉的流入使得泉水变沸腾了。在这样的条件下身处宫城里的人几乎无一幸免,不是被废墟压死就是被淹死。据说“湖泊”过了一日后才不断有膨胀的尸体浮出水面,到了第三天,湖面上居然全是密密麻麻的尸体,比死鱼还要密集。
说了那么多的建筑瓦解的情景,我就是想借此来烘托出遭遇地震的群众命运要远远比这些建筑物还要悲惨。原本我想略过这些残酷的一幕幕,只是为了让大家了解一下这则大魔法的恐怖,我还是说一下吧。
天上一群白鹭飞过,何氏能量成了高空的激光网,剧烈的次声波瞬间震破鸟类的血管。这些白鹭从百米高空坠落地面,嗡嗡的呼啸声比肩千万根利箭,不,把他们形容成利箭不恰当,确切来说更像一片迫击炮发射的哑弹投向密集的人群,炮弹既重,也血淋淋。尖锐的鸟啄轻而易举的穿透人的身体,在人潮密集的广场几乎每一只白鹭都能夺去一人的性命,一片白鹭下来,地上已经躺倒了一片。接着人潮开始涌动,人们开始逃命。地上泛出白光,那是何氏地光,惨白白的宛如鬼火的光芒,天空中又出现了蜃楼,这次是蜥蜴的踪迹,成群的蜥蜴吐着芯,在空中翱翔。大地再次剧烈的抖动,没有人能站稳脚,人们在地上打滚,匍匐。求生的本能让人们踩着地上人,努力让自己爬得高些,再高些。据记载,踩踏死去的难民就占据了一半人数,更别提倒塌的房屋以及喷涌而出的沸腾泉水。
第六十六章 涅墨西斯
古代的建筑工艺可没有现在的优良,抗震是抗不住的,房子在倒塌的过程中,把身上能撒的一切武器向地上的灾民挥洒。再平常不过的日用品在地震中都成了一件件杀人凶器,一根房梁压下来,两个人被砸破了脑袋,血液冲破脑浆子,嗤嗤的溅起半人高。还有一个是被压断了腿,他大声呼喊,一堵墙很快把他给掩埋。他能感觉到身上的骨头被沙土压得支离破碎,身上的血液成了虫子,窸窸窣窣地从自己的七窍逃离。
沸泉水出来了,刚开始泉水些还是温泉,源源不断地从地裂口往外涌,可渐渐的泉水便往外喷,水柱越升越高,成了名副其实的喷泉。喷泉一口接一口的冒,给皇城下了一场倾盆大雨。刹那间,沸腾的泉水当头朝灾民的脑袋上浇,宛如天降沸水。沸水洒在身上滋滋的冒烟,宛如下了一场滚烫的油。这些泉水带着一股刺鼻的硫磺味,温泉浇到池子里居然也能把水面打得呼呼冒烟,看着就像升起一层薄雾。打在衣服上居然能烫出千苍百孔,可想而知这温泉实际上就是沸腾的硫酸水,这东西比蒸汽烫伤还要可怕。当时密匝匝的灾民,能往哪里躲,躲进屋里被活埋,只好脱下衣服护住头部。护住上半身露出下半身,顿时人群哀鸣声四起,街道伴随着恶臭升起一股可怖的雾。有些人一丝不挂的在雨水中横冲直撞,他的身体焦黑,疯狂的挥舞四肢,仿佛要扑灭身上的烈焰,只是他身上根本就没有火苗,却滋啦啦的冒烟。有的人捂住眼睛号啕大哭,她的手指焦成了一团,分不清那根是中指那根是无名指,或者说她根本就没有手指。她没了手指,头发也没了,地上找不着发丝,估计早就溶解了。她躺在地上,身子一弓一挺,活像油锅中挣扎的鳗鱼。渐渐的,她成了一团漆黑的肉块,犹如从大火中拖出的焦尸,没有脖颈,没有五官,姿势狰狞。在这场炼狱般的硫酸雨中,成千上万的人纷纷跳进皇城的太平湖里,会游泳的在湖中扑腾几下,脑袋一上一下的沉入水中憋气来躲避酸雨,不会游的直接就沉了底。的确,在这种情况下淹死要比烧死痛快。
正午门前是最拥挤的地方,人人都想出去,人人都想活命,只是就在城门被打开的那一刻,滔天的洪水,席卷着无数被拦腰斩断的树木与破砖烂瓦,摧枯拉朽般冲倒了城墙。原来,祭台上的海市蜃楼便是邯郸河芋头坝溃坝的情景。芋头坝决堤一事,在当时很多人都认为是地震引起的,而实际上芋头坝是被何氏能量给炸开的。我这样说来大概是有点天方夜谭,如果把核弹搬进来大家就能理解了。一枚核弹炸大坝是杀鸡用了宰牛刀,更别说数百枚核弹一同炸大坝。在何氏能量如拳头聚拢起来引发大地震时,就像核弹爆炸所释放的冲击波,这股巨大的能量让皇城方圆十里内引起大大小小的爆炸数百起。地震时皇城上空烈日当空,没有半丝云朵,而三里外的陶镇倒是阴雨绵绵。地震时皇城外飞沙走石,十棵树有九棵的树干上被打进了密匝匝的石子瓦块。地震时皇城三里外的榉木林地被炸得坑坑洼洼,真像一场声势浩大的空袭,几乎把整片林地给铲秃了。地震时芋头坝的剪力墙被炸成了两截,一截沉入河底,另一截被抛向数百米高空坠入陶镇成了大坝决堤的见证遗迹。
邯郸洪水是大地震最后的落幕音,城墙被冲垮,房屋被抹平,放眼望去安溪皇城成了一片汪洋,天地一线,整片首都荡然无存。连首都都没了,当地的灾民自然也沉入河底,包括元贞皇帝,数十万的士兵。灾难过后便是连年的羌兵战乱,由于被地震大大削弱了兵力,导致羌兵入关国家几乎无力抵抗,民众苦不堪言。我想了很久,在形容这场灾难时,如果不用“诸神黄昏”,我真的找不到更贴切的形容词了。这场灾难也是族人的一个黑点,伤疤,并刻骨铭心。因此作为这场灾难时始作俑者,“三魔女”被长老们除名,剔出了族谱,我也就找不到关于她们名字已经出生年月了,不过族谱还是记载了她们的职业“乳娘”。至于这“三魔女”的下场如何,有没有得到应有的报应,其实她们在施法前早已做好觉悟了,因此“大地震”也有另一个名号叫做“涅墨西斯”。
第六十七章 梨花带雨
现在,爱丽丝你知道了吧。只要何紫呈愿意,整个小镇会翻天覆地,附近的大山小山,就连土疙瘩旁边的大理石坟墓也会被大地撕成碎块,成为乱石,粉末,连死人也没法保个全尸,更何谈活人。小镇也会被大地大卸八块,一块竖在东,一块横西,一块高耸成楼,一块沉入大海。万幸附近没有火山,没有硫酸雨,只是我们被大山包围,一旦大地震,崩塌而下的巨石,倾盆落下的泥石流,摧枯拉朽的大海啸,到日后就是工人想重建镇子也不知道要在哪打地基了。这镇子现在就是个巨大的陷阱,就等着军队往里跳。说白了,卤鸭镇已经失守,没救了!
爱丽丝仿佛从我的眼中得到了答案,她两腿一软,险些晕厥,我们一群人围上去七手八脚地掐她人中。她喃喃地嘀咕了句,嘀咕什么来着,我以为她又念上帝,等她说第二句我才听清原来她在叫“女娲啊!”接着她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我与阿达奇怎么拉都拉不起她,仿佛她膝盖骨折了,又或者膝盖以下的骨头都没了,身体软塌塌的没了一丝力气。我知道她是不愿意站起来,于是就撤了手,站到一边。她向阿达奇要来玫瑰油,先往下眼睑涂了两滴,拇指再压着人中穴,干嚎了两声,眼泪在薄荷油的刺激下哗哗的落在沙土上。接着她双手平展在地,额头碰地,身体抽搐,宛如在向神灵跪拜。
我知道她这姿势是大有含义,我也知道她的流泪是为了更多即将死去的遇难者,她不愿让军队过来牺牲,于是帝国军便可以肆无忌惮的进行惨无人道的大屠杀,这或多或少她都背负着一种玩忽职守的罪责。
她一边保持伏地而跪的姿势,边痛哭流涕,起初她的哭声还很轻微,渐渐的,低声上升到了响亮,尖利,哇哇的哭声就像与家长走失的小朋友,正揉着眼睛嚎哭着想吸引警察的注意般。我们一群人不得不聚在一块,背对着她,围成一个小圈,把她围在中央,要是声音太大,把敌军给吸引来可就大事不好,因此我们就用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办法堵住声音。就在这时,天上居然开始飘起细雨,巧得就像她的哭声把雨滴给祈了下来。我说到这你们一定以为我在吹牛,哪有那么巧的事,其实事情就是那么巧。我用常理解释便是卤鸭镇沿海,凡是沿海沿河的地域雨水也多,隔三差五下个几滴雨很正常。而用我自己的话解释则是,六月能飞霜,七月能飞雪,老天陪着一个小姑娘,为死去或即将死去的人哭出几滴泪并不过分。
爱丽丝歇斯底里起来的哭声还真有股强烈的感染力,她这哭声让我旁边的铁男们很不自在,他们下意识地摆弄衣角,脚尖不知觉的乱动宛如鞋里爬进去了几只蟑螂,有的人忍不住哎哎的叹气,有的在掏裤兜,我猜他是在掏纸巾,然而掏出来的却是一副手铐,原本孔武有力的汉子们,居然在爱丽丝的哭声中变得弯腰驼背,活脱脱一副挤在地铁中打盹的上班族,士气顿时大降。
其实我们的难处大家应该可以理解,我也不想让爱丽丝哭,尤其是在这种大敌当前的时候,只是一群打工仔,难道还要把老板的嘴给堵起来?她要发泄就让她发呗,我是无所谓的,这样情景我见的太多。她们在电话里哭哭啼啼指责我不理人,她们坐在我身上捂着胸脯害羞的低声抽泣,她们看着我手中的避孕套捂脸眼泪直流,她们甚至还会因为我的离去而红了眼眶,千言万语,万语千言,归根结底,女孩流泪的原因大部分还是应了那句——没有安全感。
当老板的压力还真是大,身为她的下属,总不能袖手旁观吧。于是我取出纸巾给她,尽量让自个笑得灿烂些,绅士风度非常重要的,我蹲在她身侧,把肩膀努力地往她脖子旁靠,方便她把头靠在我肩上。要是附近没人,我肯定会把胸膛靠过去的,想让她趴在我胸膛上哭,以我的经验,女孩们一旦把脸埋在我的怀里,立即就没了声,因为我会紧紧搂住她们,然后紧按她们的后脑勺,让我的胸狠狠堵住她们的嘴。再接下去嘛,该摸的摸,该亲的亲,要是在野外,那就可以宽衣就寝了。只可惜旁边一群大佬直勾勾地看着我,我不能太过于张扬,
爱丽丝接过纸巾只对我咧嘴一笑,脸上还带着泪,露出一排白灿灿的牙齿,有些像那带泪苦笑的表情包。她的哭使得她脸上的颜色分明,白的更白,红的更红,蓝色的眼瞳水汪汪,脸蛋泛出一圈红晕,点缀在她脸上的泪珠犹如晨曦沾在白玫瑰瓣上的晨露,晶莹剔透的。这一刻,那些价值连城的精华液,玻尿酸,胭脂口红什么的,全都在她苦笑中黯然失色,这种美,美得饱含深情,美得凄凄然,美得生机勃勃,仿佛她脸上每个毛孔都有了张力,仿佛随时能说出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爱丽丝囫囵地用纸巾往脸上抹抹,呜咽着,拖着哭腔,肩膀一耸一耸地说:“我流泪跟流汗一样,黏糊的,臭的,肮脏的,不需要同情!”说完她又向我要了一片纸巾,把原先擦了泪的纸巾包好,藏在手心。这两张沾了她泪的纸,被我用玻璃瓶封好,一直随身携带着,直到现在。
第六十八章 诸位必须完成任务
“立正!”爱丽丝叫了一声,声音虽低,但音沉,威严十足。我身边的同事将身体竖得笔直,鞋跟踩踏地面发出响亮的踏步声,他们以此来回应长官的命令。
“诸位!”爱丽丝与我们隔开了五步的距离,我还以为她会跟其他老板那样说上一通无聊的废话,又或者让我们喊一段傻乎乎的口号,然而她一上场就单刀直入下达命令:“本,你带上两个人去寻找失联的三名队员,注意安全,他们要是活着得把他们带回来,要是死了那就把尸体背回来,去旧粮仓的玫瑰花地集合!!”
本叫了两个人的名字,有一个应了声,还有一个在点头打瞌睡,没有反应。
爱丽丝瞪着本,说:“本,你是队长,他们是你的人,你的人管不好,那就证明你没能力当领导,既然你当不了队长,我会让别人来管你,又或者你现在给那个不知死活的懒鬼醒醒神!!”
本的脸上仿佛被爱丽丝扇了一耳光,脸色铁青得难看仿佛遭受了奇耻大辱,就差龇牙咧嘴了,他几步跑到那名打瞌睡的士兵面前,左右各扇了他两耳光,噼啪作响。本厉喝道:“蹲下,两百蛙跳,跟上!”
爱丽丝对这样的惩罚明显不满意,他的不满意表现在她那尖锐的目光中,她的目光还是没有离开本,她说:“一副浓眉大眼,连人也不会挑,用人不当,我也让你醒醒神,两百蛙跳,跟上!”
于是这俩人一前一后,起起伏伏,跟随着前面步行的队员,动作滑稽且迅速地离场。
爱丽丝继续下达命令:“艾可儿只要还想把我招降,他们一定得留下人质做筹码,乔伊斯!你带上三人摸清人质的位置,千万别打草惊蛇,跑步走!”
这次四个人出发前不约而同地向爱丽丝敬了个礼,并大叫了声:“是的,长官。”
又走了四人。
在他们出发前我对乔伊斯说:“你在找到这些人质后,想办法让他们每人拔一根头发,记住,每人只要一根,不能多不能少,多少号人就要多少根,头发要完整,最好连着头皮,不要半截的,他们要是一毛不拔,你就让他们剁一根手指,告诉他们如果想活命就照办。”
“你又要变什么魔术?”
“什么魔术,那是魔法,救命的,告诉他们,我叫司徒宝,交阳人,族姓女娲,想要谢我就到交阳。”
乔伊斯的队伍走了后,我身边只剩下六名士兵了,我看了一下他们腰上连枪套都没有,待会要是真的跟敌人交上火,估计还没拔武器就被敌人给放倒了。看样子爱丽丝不准备硬拼,她分散了兵力,尽可能的低调行动,估计是想潜逃。这多少令我有些失望,敌人在大开杀戒,我们只能像几只老鼠一样悄悄溜走,太窝囊了,虽然我承认自己的鲁莽,可我更愿意爱丽丝带领我们,一人擎一把冲锋枪,跟敌人拼命,浴血奋战,杀出重围,手举国旗,杀他个人仰马翻,死也死个壮烈的,最好能一战成名。
爱丽丝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她说:“我知道你们想阻止敌军的屠杀,但我们无能为力,今晚已经死去很多的生命,我不能再让你们牺牲,勇敢的士兵啊,你们去保护你的上司,总统先生,这是你们的使命,记住了,剩下的士兵护送总统去旧粮厂的玫瑰花地,沿山路直上,那是我们唯一的逃跑路线,所有人,愿上帝保护你们,我与你们同在。”
爱丽丝低下头,闭了眼,互握双手,眉毛触到了双手,她在为大家祈祷。众人昂首敬礼,我也敬礼了,虽然我不是军人,但我还是努力把腰挺直了。
又走了一群人,这下我身边只剩她和阿达奇了。
阿达奇握住爱丽丝的手,有些像初识的人在握手打招呼,不同的是阿达奇脸色严峻并坚定地朝她点点头,说:“我才跟了你两年,如果能过得了今晚,我还想继续跟下去,要是过不了,我认识一个朋友……”
爱丽丝踮着脚拥抱了他,并亲了他的脸,说:“谢谢。”
看来阿达奇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了,他要恪尽职守。
接着,轮到我了,爱丽丝也给了我一个拥抱,我都忘了这是第几次了,这也算得上是一种值得吹嘘的荣誉吧。在我国拥抱礼并不流行,尤其是异性相拥,虽说异性相拥的人不一定是恋人,但或多或少都表达了一种暧昧的关系。我当然也拥抱过异性,她们扭扭捏捏地推搡我的胸膛,又或者从我后背偷袭,胸部还没碰到我的后背便落荒而逃,跑得还慢吞吞好让我追赶。然而爱丽丝的拥抱却是理直气壮,尤其是这次相拥让我印象尤为深刻。她眼睛是闭着的,那表情就跟祈祷时的表情一样,她的额头抵着我的脖子我能清晰的感觉到她鼻子中喷出的气息,那股菜籽油的味道已经淡了,我敢断定她一定吃了交阳的特产籺,我也能推断出她跟我的故乡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不过此时我并没有深挖,我只顾着闻那股浓郁的玫瑰味了,我仿佛正被一簇玫瑰花包围,她的双臂紧紧得箍住我的腰,力气大的令我有些呼吸困难。刹那间我只感到浑身上下暖呼呼的,轻飘飘的,仿佛掉进了棉花垛,舒服得就想一头栽倒一觉睡到大天亮。
爱丽丝说:“我……非常,非常害怕,我害怕自己不能活着走出这个镇子,我更害怕敌人如同禽兽一样玷污我的身体,我会紧握手雷,以便我随时能与敌人同归于尽,我绝不能让国民看见敌人对我施加兽行,我请求你,用你的魔法,保护我,当然你也可以跟你的表妹一样,当叛徒,投靠敌人,这一定能保住性命,但我发誓,只要你胆敢出现在蕾申国的领土,我一定会用金枪打碎你脑袋——这是我给你的考验,你做个决定吧。”
爱丽丝都说到这份上了,似乎她的生死存亡就看我的决定了,多高的抬举与器重啊。现在想来我还真不得不佩服她的说服力,她仿佛摸清了我的脾气,这顶高帽子让我戴得斗志昂扬,同时她也用枪杆子敲着我的脑袋恐吓我别干叛国的蠢事。
第六十九章 禽兽的欲望
该怎么护送爱丽丝逃离这座活地狱般的镇子,这明显是该交给千军万马的军队来完成的任务,现在却落在我跟阿达奇这俩孤立无援的人身上。毫无疑问,我们三人算得上是这个镇子中最危险的一行人,危险的根源就是爱丽丝。人长得美,长得帅,在大多数场合的确是好事情。但在这种血肉横飞的战场中,这简直是一场灾难。爱丽丝那张脸在今晚很可能会要了她的命。虽然我很想避开这话题不谈,但在战争这个大灾难面前,所有的烧杀抢掠都会成为雪崩中的一片雪花,种种的欲望组成了战争,而兽欲只不过是取悦战争的一个小小的游戏。
我可以大胆的假设,一旦爱丽丝落入敌人的手里,她很可能会被敌人剥光衣服架到观海台上,捂住眼,堵住嘴,不,也许敌人不会把她的嘴巴堵上,他们这群畜生就喜欢听俘虏们的惨叫。也许他们还会把麦克风绑在爱丽丝的脖子上,让她的惨叫传遍卤鸭镇的所有角落,甚至通过网络视频传遍全国。到了那时,成千上万的敌人会在观海台前排成长龙,等着享受泄 欲的乐趣。这些大开杀戒的敌人都是些亡命之徒,我不知道里面有多少甲级战犯,但能肯定的是他们都知道自己是迟早要被枪决的,于是破罐子破摔,及时行乐。也许参与今晚大屠杀的士兵们的最高奖励,就是爱丽丝。她那公主的头衔,她的容貌,还真没几个异性能拒绝她的诱惑。多少人在朝思暮想地幻想自己能跟一个年轻貌美的贵族女孩[不可描述],而今晚,敌人就要实现梦想了。也正因如此危险境地,我提出了一千万的加班费。爱丽丝听了眼睛眨也不眨,冲我坚定地竖着食指,说:“一亿!”
唉,早知道我就说十亿,下辈子都不愁吃了。
隐身术是逃离卤鸭镇的最好选择,喝下药后我们便可以大摇大摆地离开镇子,半个小时都不用。当然要是计划进展真的那么顺利的话,大家也不用听我讲故事了,就在阿达奇喝药的时候,一波小型海啸卷到了我们面前。真是大意,早在用万里寻亲的时候我就闻到了危机四伏的海水的腥咸味,一到紧急关头还是忘了。这海啸浪头不过半人高,动静小,力量大,揍得我们猝不及防,宛如从地底冒出来般。我被浪头推出了好几米远,与我一起被推出去的还有灾民[不可描述]里的尸体。一个缺了一块头骨的女尸钻进我的怀里,我吓的哆哆嗦嗦地用手去扳她的脸,手指抠出了一颗滑溜溜的东西,我定睛一看才知道是一颗布满血丝的眼珠子,那时我才知道原来眼珠子就像鸡蛋般的大,那瞬间我吓得魂不附体,冰凉的海水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等会要是敌人把我的脑袋打裂时我会不会也是这副惨状。
我遥望了阿达奇一眼,只见他左臂拦着一根柱子,右手抓着爱丽丝的手腕,他很称职,只可惜顾此失彼,他本来拿在手中的药壶已经不翼而飞。草药便是魔法能量的来源,没了药壶,就跟枪械没了子弹,汽车没了汽油一样,我就算有天大的神通也施展不出来啊。施不成法,我们就只能碰运气偷偷摸摸地逃了。
要想顺利逃走首先得要乔装,尤其是爱丽丝,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女性魅力一丝一毫也要不得。我盯着她那头金灿灿的头发忽然觉得有些黯然伤神,这金发的光泽近乎金子,就这样割了真是可惜。爱丽丝除了这头金发,她的这身穿着也要不得,尤其是她下身这条白色的蓬蓬裙以及上身的蕾丝衫,那水溶性蕾丝看着都透肉。我知道这对她来说是最平常不过的穿着了,甚至还有些简陋,而现在她这身穿着无疑是最危险的。
我看着阿达奇,心中气恼他弄丢我的药壶,揶揄他一句:“也没我什么事了对吧,我工资都给你吧,您老兄能人多担当点,不单枪匹马地找敌人厮杀都对不起你这金牌保镖的身份,爱丽丝跟在你身后,晃悠晃悠就出去了,我嘛,自己去找找水壶,运气好说不定还找得着,找得到我就在外省等你们,别担心我。”
阿达奇指着全是尸体的灾民营,诚恳地为我指路:“药壶应该往那方向飘去,估计不远,绝对滑不出营地,找的时候留意尸体,腋窝,跨下多找找,我们在这等你,赶紧的,只给你十五分钟,我现在要给爱丽丝乔装。”……我真不知道他是冷静过头了,还是有些呆板。自然我是不会去翻尸体找药壶的,别说我胆小,那地方的臭气简直能比肩生化攻击,场景也极瘆人,待不下去的,正常人一分钟都不行,得吐个昏天暗地。
爱丽丝在瑟瑟发抖,我能理解她心中的恐惧,阿达奇用非常轻柔的语气跟她描述他的计划,不过话语非常沉重,他比划着爱丽丝身体,仿佛在跟我介绍怎样屠宰牲畜,该用怎样的刀,怎样的力度,切多少,切哪里:“先把衣服剥光,[不可描述]绝对不能露,手脚捆好,用一根木棒架起来,装尸体,我们两人抬着走——你要不要去厕所?”
我说:“想撒尿。”
阿达奇从地上捡起一只塑料袋塞给我,说:“我也要去拉,屎也要,尿也要,要稀的,拉完后搅和搅和,越臭越好,越脏越好,装成从粪池捞上来的尸体……”
“叛徒!!”爱丽丝已经猜到阿达奇想要说什么,她一挥手,阿达奇脸上赫然出现一只通红的手印。
阿达奇半跪在地,我还以为他是被震慑了,接着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在哀求。他诚恳地说:“爱丽丝,我答应过国王要保你安全,现在我们四面楚歌,只有这办法了,求你了,就当作卧薪尝胆一回……”
“我不想说第二遍!”
“否则,敌人会蹂躏你,这一定会要你的命,只要能保住你的命,我不在乎当叛徒。我先说了,我现在客客气气地请求你,把衣服脱了,你可以不听,那我就把你绑起来,撕了你的衣服,然后再用粪便堵住你的嘴,下面我也要糊上!”
“阿达奇!看来你是不把我这个公主放在眼里,你是想造反吗,别忘了你妻子还在北部,我或许该送你去见见她,又或者你直接留在北部陪她!”
阿达奇把头抵到了地上,带着哭腔说:“公主!”
第七十章 万人坑
阿达奇真是不懂得怜香惜玉,这样的馊主意都能想得出来,真是没办法,这一亿元就摆在他面前他就是吃不着,还挨了耳光,最后还得我替他擦屁股。我说:“我有个主意。”
正如我预料的那样,他们两人都看向我,那神色就宛如溺水的人看见面前的救生圈般。我故意背对着他们,装作遗憾的说:“真可惜,我的水壶没了,施不了法,而我的办法是不用施法都可以,那这样的话就不算我的业绩了吧。”
爱丽丝语气坚定地说:“你今晚的职责是护卫,只要我能安全离开卤鸭镇,当我两脚踏进离开卤鸭镇的轿车那一刻我会让你坐在钱堆上点钞票。”
我就等她这句承诺,我转过身,插着兜,摇着脑袋,为的是展现出一副高深莫测,并可靠的样子,我冷笑着说:“不用撕衣服,不用涂粪便,你甚至都不用换衣服,体体面面,昂首挺胸地走出去,只要你……”我停顿了一下,有些犹豫,最后还是压低了声音说:“举着黑白旗。”
我知道艾可儿送我的礼物是什么,我拆开盒子看到这面旗帜的时候也着实有些吃惊,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当我得知今晚发生大屠杀的时候,我才知道这面旗子代表的是什么,往好听的来说就是“别杀俘虏”,说难听的便是“我们是一伙的”,要说举白旗投降还有点悲壮色彩的话,那么举着敌人的旗帜那就是一副叛徒的谄媚嘴脸了。艾可儿这份礼物真是昂贵,一只小盒子便装上了几条人命,更可怕的是,这旗子得用数十万条性命的鲜血来包装。
爱丽丝看我的眼神顿时变了,她的眼睛充满了敌意,厉问道:“你是想让我向帝国投降?”
我也料到她会赌上性命来拒绝帝国的旗帜,否则她也就不是爱丽丝了。
于是我心中一横,下定了决心,甘愿当一回英雄,我坚定地说:“那我们换衣服,我变成你!”
要想前往旧粮厂我们得顺着水林路经过第二号灾民营,那里住着上万名无家可归者,上千名奄奄一息的伤残者,上百名参与救援的医生以及消防士兵,同时那里也是枪声最密集的地方。我早在施展万里寻亲时喝下的药水,体内还有残留,这大概能让我坚持半小时的施法时间。我用易容术变成了爱丽丝的模样,也仅仅是外貌和声音罢了,想要达到表妹那样炉火纯青的易容境界我还得花个数年的学习时间,因此我只能勉强让头发变成金色,眼瞳变蓝,嗓音变得尖细,还有脸廓。脸部的变形着实让我吃了一番苦头,脸型的改变要牵扯到脸部骨骼,脸部骨骼变形的那一刻我简直是经历了一场大手术,我捂着脸在地上打滚,仿佛我的脸被锯子嘎吱吱的啃食,鼻梁啃没了,眼球没了,下巴掉了,颧骨被磨平,脸部血肉模糊。阿达奇连给我扎了两支吗啡才止住我的大叫。施法所带来的痛苦那是肯定的,如果不经历磨难又怎么对得起公主那一亿的加班费。最后是换装,我让爱丽丝把头发卷曲盘在头顶,用棒球帽盖住。我穿上她脱下来的蕾丝衫和裙子,套上肉丝把脚毛盖住,然后喷上玫瑰香水。她戴上口罩,往地上滚了几圈,让衣服沾上泥巴——有我在,我保她毫发无损地走出卤鸭镇!
而阿达奇早在药壶被海浪卷走前他匆匆喝了药,因此我可以让他隐身,爱丽丝让他负责带领以及掩护的工作。我和爱丽丝在他的指引下从营地西入口进入营地时一眼便看见那口深不见底的大坑,我能听见坑底传上来铁镐的挖掘声,我没敢往下看的,不过我能猜到这坑是用来干什么的。
我和爱丽丝按照阿达奇的指示,绕着坑沿缓慢地向前匍匐前进。我每伸出一次胳膊,每伸缩一次大腿几乎都得屏住呼吸,那压抑的感觉就仿佛脖子上悬挂着一把斧头,随时可能把我的脑袋给砍下来。我的手腕和爱丽丝腕的用一根丝线连在一块,为的是保证动作的统一,即使遇上危险情况也方便挣脱。每当旁边有什么风吹草动阿达奇总会拍拍我的脖子,我便一动不动地扮演死尸,有那么一刻我总感觉自己真的如同一具行尸走肉的尸体,灵魂已经离开我的身体,就在我面前朝我招手。我们匍匐了一阵,坑底的挖掘声越来越响亮,那声音是这样的清晰,“咔嚓,噗”,“咔嚓,噗”,一些带着股草腥气的湿冷泥土不时扬到空中,洒到我身上。爱丽丝的速度明显跟不上我了,我知道她的心理压力巨大,情绪低落。我掉头匍匐回去,右手抓着她的脖子,让她看着我的眼睛,我们四目相对,我半眯着眼,吃力的挤出笑容,随着笑容流出来的还有我眼角上的眼泪。我的下巴抵着地面,但我还是努力地用唇语朝她“喊”道:“有,我!”
远处传来汽车的引擎声,一张彩条布悄无声息地飘过来,盖在我们身上,我知道这是阿达奇的杰作。汽车的引擎声越发的响亮了,我能猜到汽车已经停在了我们附近,只隔了数十步的距离。我小心翼翼的掀开一角帆布,往外偷瞄一下,原来是一辆卡车在卸货。卡车的货箱对着大坑,货箱被液压顶给支起来,白花花的尸体扑啦啦的填进了坑内,大地都打了个颤——我赶紧把帆布盖好,并捂住爱丽丝的嘴,爱丽丝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仿佛在问我看见了什么,其实不用我回答,四周弥漫开的尸臭味已经回答了她的问题。
有两个男人在说话,他们说着一口地道的帝国语,别看我读书少,英语还是略懂一二的,我大致能听懂他们在说什么。
“别捣腾了,死透了,否则也没咱们的份。”
“你别小瞧,她们很能演,刚刚我们挨个检查尸体时发现有个女的长得正点,她的脖子歪到一边,眼睛睁圆,绝的是下面还拉了一裤裆的屎,我们扒她的裤子时都捂着毛巾,当队长把啤酒瓶——我们来试下,先用瓶口……”
“妈的,你这要搅到什么时候,来,子弹上膛!”
他们开枪了,响亮的枪声令我不由自主地哆嗦,我几乎能感到子弹从我头顶飞过。他们在疯狂的大笑,喊道:“别装死了,坦白从宽,抗拒送你们见阎王!打,打脑袋!”
我紧紧地抓住爱丽丝的手——别动!千万别动!
我从帆布的破洞中看到他们射击的情景,他们左手持酒瓶,右手举着手枪,喝一口酒,打一发子弹。子弹打在尸体的脑袋上炸开了花,宛如打进去的不是一颗子弹,而是一发雷 管。四溅的液体哗啦啦的落在帆布上,宛如下了一场雨,恶臭味搅动着我的肠胃。
第七十一章 万人坑
一些子弹打进尸体的小腹时,我还以为会炸出一团血肉,没料到他们的肚子就如同没了气的皮球一样软软绵绵,噗嗤噗嗤的声音令人惊悚。一具尸体被子弹拦腰打断,上下身分离了,开膛破肚了,可我没看见那些恶心的器官洒满一地,因为他的肚子空空如也,就像两瓣被掏空了血肉的瓜瓣,只剩下半瓢黏糊的脂肪与血的混合液,哗哗的在地上流淌。
那两名士兵不知是累了还是把子弹打完了,他们停止了射击,继续交谈。
“妈的,看来是没有活人了,算了,将就着用吧。”
“可以是可以,你不嫌松的话。”
“怎么,你都用过?。”
“你刚刚执勤时错过了观海台那儿的精彩演出,你知道这些尸体是从哪里来的吗,我给你说说那里发生的事吧,听了保准你能把蛋蛋给射出来,那绝对是一出震撼人心的戏剧盛宴。那时文化广场的平民至少也有上万人,他们都脱去了衣服,只穿着几件可怜的内衣,在寒风凛冽的晚上簇拥在一起瑟瑟发抖。我和几个伙计在架锥形架,正为木头发愁,身边驶过一辆辆的铲车,卡车。车上装的满满当当的项链,钻戒,金条,纸钞,有几枚铂金戒指还套在一截被砍断的中指上,戒指血迹斑斑,看来这枚戒指的价值远比一截手指要宝贵的多。有一截腿部的义肢也在卡车上,那截义肢被一簇柔亮的黑发绑在车架上,那头发不知是从哪个婊子头上割下来的,但我能肯定那女人绝对死透了。总而言之车上绝对腾不出空间去装木头了,我们只好自己去扛。”
“我去分拣小组找伙计帮忙,他们都在忙活着给平民编队。先是男女分成两队,儿童老人再分,女人堆里的学生拉出来一大批。分拣小组的队员们用手机识别学生们的脸,目测她们的脸型,用湿毛巾捋她们的长发,这是为了防止她们给自己的头发染色,自然不用我说你也知道他们在找谁,这就像一出变相的寻宝活动,他们在沙子中淘金子。上头虽然点名要爱丽丝公主,但没说要完好无损,只要公主还活着就可以交货,就算是给咱轮死了,我们大不了在艾可儿来之前开枪自尽,反正不管怎样我们都得死,怎么爽怎么来,你说对不对。”
“总之分拣小队那群废物折腾了一晚上还是没有找到公主,队长气急败坏要给领导们上刑。我跟几个分拣小队的弟兄风急火燎地扛来木头,我们要表现的积极一点,说不定能立功判个死缓。行刑机器的形状是个锥形体,外框是坚固的桦木架子,架子的底座中间竖着一根木橛子,木橛子顶端是个能开山的电钻,给大理石开个孔那简直是小菜一碟。电钻的钻头是一只结实的钨钢瓜瓢状搅拌器,外观有些像日常我们用来搅鸡蛋的打蛋器,这东西好玩的地方就在于它不会立即要了那些婊子们的命,它会慢慢地折磨她们的灵魂。世上的刑具多种多样,无不是让受刑者尸首分离,让受刑者千苍百孔,让受刑者抽筋剥皮,最后总落得个死无全尸的下场。而我们则是秉持着人道主义的精神,进行了大胆的改良与创新,确保受刑人的遗体的外观几乎毫发无损的前提下,也为了维护受刑人的最后一点尊严,最终发明了这架‘离心机’。这名字听起来有些蹩脚,我们不是啥大知识分子,纯粹是因为它能分离内脏咱就叫了这名字,嘿嘿,一坨又一坨的,哈哈哈……”
“第一个受刑的是女镇长的助理,年龄有三十多岁,她被剥光了衣服,袒胸露腹的被弟兄们架进‘离心机’里。那小妞哭天嚎地的,屎尿喷了一地,维尔他们四人用毛巾蒙脸,死拉硬拽地把这团烂肉推进离心机里——我还以为这些家伙都是些硬骨头,啧,松糕软蛋!队长让平民们围着离心机席地而坐看演出,没有一个平民胆敢闭眼或者低下脑袋,四周不断有士兵开枪,只要有人违抗命令监管的士兵就得扣扳机,一扣扳机就能看见一个人的脑袋炸了。鼻子,眼睛,头盖骨,脑浆子像开罐的爆米花一样溅得到处都是,恶臭味扑鼻。人群密集,一发子弹最多能[不可描述]四个人,这可苦了处理尸体第三分队。他们工作的并不勤快,我敢肯定这些人的注意力都被离心机的处刑经过给吸引了去。那婊子的叫声惊天动地,她后手背缚,叉开双腿被吊在三角架里,当我把电钻头插进她的小道时,她已经吓得神智不清了。她一会说在观海台见过公主,一会又说公主就在人群里,让我放她下去把公主给拎出来,反正就是胡话一大堆,就算是真话我也用不着听,这些俘虏总是天真的以为自己只要自己坦白我们就会饶了他们。”
“我把电钻的档位从低往高了调,瓜瓢状的钻头一丝丝地没入她的穴内。这婊子垂死挣扎地大喊她叫王丽霞,家中有老母亲,自己是独女求我们饶了她。我只当她在放屁,维尔队长把吊着王丽霞的绳子缓缓地放下了一截,在执刑的过程中,队长一直紧拽绳索,他的任务最为紧要,她掌握着受刑人的生死,只要他一松手,王丽霞就会下坠,电钻就会贯穿王丽霞的肚子,从她的喉咙里钻出来,这样就不人道了,这样就不文明了,这样就没有乐趣可言了,他会一点点的往下放,一点点的享受执刑的过程。”
“钻头已经完全没入她的穴内了,虽然从外表来看她似乎没什么变化,那木橛子仿佛还没有接触到王丽霞,其实钻头已经把她的秘道扩开了一个拳头大的空间了,并滋滋的升温炙烤她最柔弱的部位。王丽霞的身体在不断的筋挛,宛如泡在冰水中的人不断打寒战,身上呼呼地冒着热气,宛如在寒冬腊月里被人当头泼了一盆沸水,眼白一翻又一翻,我很怀疑她会不会把眼球上的血丝给翻出来。不一会,她又窜了一泡稀屎,稀得像撒尿一样。钻头在她的小腹里打转,发出古怪的呜呜噜噜的声响,嘿嘿,估计开始内出血了。队长一看知道时间到了,便让我端来一只铁盆,我把盆子端端正正地摆在她膝盖下。第一次洒出来的是带血的尿,嘿嘿,也有可能是蜜桃水。我调高了转速并叫来几个伙计开始推动三脚架,三脚架装着万向轮,我们稍稍用力一推,王丽霞就如同钟摆般开始在晃悠悠的荡起来。你应该能想象,她肚子里的电钻在不断捣腾她的五脏六腑,她发出一声声尖厉的嚎叫已经不是人能够发出的,更像是放大了数倍的猫叫春,特别凄厉。呜啊——啊——妈妈,啊——我无意中碰到了她的头发,那头发硬绷绷的,像一根根钢针,扎得我老疼。队长又让绳索顺下了一截,王丽霞的肚子渐渐鼓起了一圈,电钻应该钻进她的小肠了吧。精彩的一刻终于来了,她又尿了,淡黄的尿带着一股刺鼻的臭气,那股味就像放了好几天的臭鸡蛋液,紧接着[不可描述]变成了红色,鲜红色的血液从她那拳头大的道口里源源不断,如拉稀般的掉在铁盆中,紧接着她的[不可描述]也在拉血。我们激动得大声欢呼,比爱迪生点亮了灯泡还要兴奋,没错,我们发明了离心机。又有几个伙计跑来帮忙推搡离心机,王丽霞在木架里大幅度的摇摆,她歪着头,鼻子伸的老长,眼珠外凸仿佛随时会迸出来,看上去像是死了,但我知道这群猪猡生命力顽强,总是折腾不死他们,于是我们用力的推。你一定难以想象那样的场面,她的肚子里的五脏六腑被电钻搅成了一滩烂泥,道口[不可描述]一张一合,不断喷 泄着一截肠子,肠子滴溜溜往外窜,几块叫不出名字的器官被机器打的飞刀一边,甚至还有她胃里还没有消化的烂粥菜叶。她的肚子鼓起来凹下去,鼓起来凹下去,肚皮也一圈又一圈的变得越来越薄,我们甚至能透过她的肚皮看见她肚子里在搅拌着烂肉的打蛋器,在她小腹里翻江倒海……这样的场面真是刺激,不断有平民呕吐,有癫痫发作吐白沫的,一头栽倒不省人事的,现场哭声连天,场面几乎失控。”
“就这样,我们一连处决了三个俘虏,轮到女镇长了,当我们把她吊在木架上时她把一切都吐了出来。原来公主不在俘虏营里,但她绝对没有离开卤鸭镇,傍晚时分警察准备在椰子林收网抓人,没想到来了海啸,现在他们估计还没有出卤鸭镇,即使要出去他们不走大路也只能走旧粮厂后面的山洞,也许现在公主就在某个废墟的角落里蹲着。既然镇长都坦白了,我们也就不再折腾她了,队长一松手,钻头噗嗤一声便从她的喉咙里钻出来,钉在了木橛子上,她现在应该还竖在水林路上枭首示众,伙计们喝多了便去那儿撒尿。”
第七十二章 御前侍卫
就在那士兵讲述完他的生动行刑过程后,爱丽丝一弓身体哇哇的呕吐了。当时我真应该捂住她的耳朵,行刑过程的每个细节都一字不落地钻进了她的耳朵,极具冲击力的血腥暗示让她的晕血症又犯了。
爱丽丝的呕吐声惊动了那两名喝着酒的士兵,他们一人擎起步枪指向我,另一个则是按着肩上的对讲机向总部报告敌情。那个举起枪的士兵突然捂着脖子,两腿无力跪倒在地,最后趴在了地上没了动静。我还以为他喝多了酒,被呕吐物堵住喉咙,后来我才知道他已经死了,死得悄无声息的,感觉就像被蚊子叮了下脖子就丢了性命。看来阿达奇一直守在这两个士兵身边,一发现有情况能果断地痛下杀手。
剩下的那名士兵也没法逃过厄运,他本想张嘴说话,然而张大的嘴巴却吐不出一个字,一道寒光从他口腔中伸出来又缩了回去,看来他是被利刃贯穿了后颈及喉咙直到伸出了嘴巴。遗憾的是,这一幕被一个巡逻的士兵给发现了。
顿时,远方警笛声大作,数十道探照灯的光柱齐刷刷地打向天空,四面八方传来了车辆的引擎声。阿达奇大喊:“快跑!”
我拽了一把爱丽丝,急迫地说:“要走了。”
她对我摇摇头,说:“我月经来潮,跑不了多远。”
难怪我刚刚闻到她身上有一股腥臭味,原来是来姨妈了。我当然可以背着她跑,然而这股味道这么明显,只要敌人牵来一条警犬,往她蹲的地方或者呕吐物上嗅嗅,不到半天就能把我们给找到。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就算突围成功,就连唯一的山洞出口也被帝国军知道,他们肯定会派兵把守。看来是英雄末路了,然而正当我想一把掀开帆布,与阿达奇并肩作战,与帝国军同归于尽时,爱丽丝抓住我的肩膀,她阻止我掀开彩条布意味着我们还有活着的机会,然而她紧皱着的眉头与沉默又意味着她还在思考计划。
突然,她大喊,对阿达奇下达命令:“阿达奇,阻止敌人靠近我们!”
我掀开帆布一角寻找着阿达奇的踪影,坑里坑外除了尸体还是尸体,根本就没有活人。虽然我知道他身上有隐身术,但此时我心中抑郁的情绪以及这“空荡荡”的四周不由让我联想到——难道他已经撇下我们自己跑了?
敌军如同潮水般从各个[不可描述]的间隙中穿插前进,他们手持步枪小跑着逼近我。这时队伍中有人大喊:“手雷!!”那人已经扬起手准备把手中,拔了安全栓的手雷掷向远方,只可惜手雷在半空便炸了,无数的小铁球窸窸窣窣地在空中乱飞,一条被炸断的胳膊飞过来,落在我前方,那胳膊掌上的手指还在动,仿佛想抓住什么,空中传来一股恶心的硝烟及烧焦的肉味。毫无疑问这名倒霉的士兵,绝对不可能蠢到自己不知不觉拔了手雷的安全栓,是阿达奇,是他的奇袭,原来他一直都守在那,从没有离开。
一把飘悠悠的水果刀,宛如被原力控制,不断刺向被爆炸袭击乱了阵脚的战士。刀子的尖端宛如长了眼睛,它割破敌人的喉咙,刺穿敌人的心脏,刀刀见血,直击要害,速度快的简直不可思议,转眼间前排九名敌人全部丧命。可惜的是就在第九个士兵命丧于阿达奇的匕首前,他用两手拼命抓住了刀刃,双方在互相拉扯下刀把与刀刃分离,这把简易的水果刀因此鞠躬尽瘁,完成了它保护主人的光荣使命。
卸下了武器的阿达奇算是彻底隐身了,敌人左顾右盼在寻找阿达奇的踪影。他们警觉地一步步后退,彼此间大喊:“隐身人!!”
盾牌兵上来了,士兵们手持厚重的防弹盾,一字排开,组成了一扇坚固的人墙。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明显是想把我们围在圈里,让我们插翅难逃,但又忌惮隐身的阿达奇,不敢贸然前进。我从敌人那沉着应对的战略部署中,隐隐嗅到他们已经想好好了对付隐身人的办法。帝国军能不精明吗,何紫呈就是他们的魔法顾问。
我正心不在焉的时候,看见一个身着盔甲的士兵,戴着一个硕大的头盔。那头盔应该是红外成像仪,他用手指指着前方,他身后的士兵开着鼓风机,一些白色的粉末在大风的吹拂下把阿达奇沾了一身。是面粉,敌军终究是知道了隐身术的软肋。万般无奈下,我只好撤走了隐身术,让阿达奇现出真身——咱们蕾申国的好男儿,即使一丝不挂,也要坦荡迎敌,死也要死个英雄样!
这时一个头戴迷彩帽的军官出现了,看样子他是军队的指挥官。他大喊道:“放下武器!不准伤害司徒先生。”看来他是把阿达奇误认成了我了。
那名指挥官继续说:“请原谅我的手下鲁莽,但军令如山,恳请您把爱丽丝公主交出来,我们一定会安全护送她去见总统先生,我们也会护送您回国,您是聪明人,请不要做任何抵抗!”
爱丽丝盯着那名指挥官的脸,恨恨地说:“真是狡诈的魔鬼,他在撒谎,他只想剥光我的衣服,把我送上离心机!”
阿达奇从脚旁的敌人尸体上脱下军大衣,潇洒地披在身上,英雄可不能光着屁股。他捏紧拳头,这是他唯一的武器。他直面那群一望无尽的残酷敌军,大声喊道:“你们一起上吧!”
敌人的队伍中走出一名高个子士兵,他足足比阿达奇高出了一个头,阿达奇只到他的脖颈。他已经卸下了武器,这是对阿达奇,不,是对我的尊重。他并没有迎向阿达奇,而是与他擦肩而过,这名高个子的目标明显是爱丽丝。阿达奇一个转身,看准时机,打了一拳他的右肋。那人弯起右臂,看起来像是格挡住了阿达奇的拳击。他们保持着架势一动不动,僵持了数秒,看上去有几分酷。忽然高个子大叫了声,捂着右肋,两膝一弯跪在地上,仿佛阿达奇这一拳把他的膝盖给打碎了。他的口角益出鲜血,原来阿达奇那拳把他的肋骨打断了,折断的肋骨扎进了他的肝脏,这样严重的内伤毫无疑问让他瞬间失去了反抗能力。阿达奇走近了他,轻描淡写的用拳头敲了敲他的额角,看上去简直比敲门问好的力道还轻,只是这致命一击却能比肩子弹穿透人的脑壳般严重。高个子晃了晃脑袋,一头栽倒,眼睛瞪得大大的,四肢一抽一抽,奄奄一息了。
第二名士兵来了,这是一大个子,满身肥肉,长得像相扑手,我猜打他一拳应该是隔着棉被打手肘吧。他依然没有理会阿达奇,仿佛阿达奇是个旁观者。阿达奇不依不挠地挡在他面前,壮汉一声大喝,张开双臂,抱住阿达奇的腰,想把他摔倒。阿达奇双脚岔开,硬撑着被他推得后退了十几步。阿达奇翻了个身,如同猴子般轻巧地爬上了那名大块头的肩膀,阿达奇的双腿紧缠着着那人的两肋,壮汉两臂动弹不得,重心前倾,不由自主地半跪在地。他正巧跪在那方万人坑前,阿达奇两肘高高举起——审判的时候到了。阿达奇肘击他的头颅,一击下来,大块头两眼全是眼白,第二击,他的口角也溢血了,他咬破了舌头,静脉血灌进了肺部,挣扎了一会便没了动静。
终于敌军按捺不住了,盾牌兵们列阵而上。阿达奇捡来一根竹竿,横在胸前,挡在我和爱丽丝面前。敌人把他推得一步一步后退,阿达奇破口大骂,问候敌军的全家,骂他们人多势众欺负弱小,并朝他们吐唾沫……
第七十三章 我是爱丽丝
现在是时候了,我的光荣时刻到了。我抓紧爱丽丝的手,看着她的眼睛,压抑着内心几乎要奔溃的情绪,努力地挤出一抹信心十足的微笑,调侃道:“放心,我去把这些渣滓赶跑,等我回来陪你约会。”我知道自己说完这句话后,便意味着我会被敌人枪杀,被扔进这万人坑中,连块墓碑都没有。但我也赢得了光荣不是吗?如果我的死能让我成为英雄,让我扬名立万,让全国人们知道我的家族,那我就用我的生命去换吧!
“司徒宝!”我刚要掀开彩条布出去,她一把将我拽了回来,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着我,咬牙切齿地说:“你真让我失望,你打算怎么办,跪在敌人面前求他们饶你一命,还是捡起块石头跟他们拼个鱼死网破,恐怕你还没走出两三步就会被子弹打得稀巴烂。我有一位朋友就为了保护我,被炸弹炸成了灰烬,我现在总能在噩梦中见着她,这种滋味痛苦极了。她身患重疾,她燃烧自己是为了集体,而你呢,你有那么高的觉悟吗。你是不是还想让我给你拍张‘为国捐躯’的照片,出个风头?你打心底就没有瞧得起你自己。现在你的脑袋上长着我的金发,眼睛中长着我的眼瞳,喉咙里发出我的嗓音,我不允许你用我的脸在敌人面前卑躬屈膝,自作聪明的宛如一个跳梁小丑,我不允许你用我的脸在战场皮开肉绽,死得如此狼狈凄惨。我是蕾申国的公主,我的名字就是对付他们的武器!我不需要洗碗工,不需要流水线工人,不需要端盘子的服务生,我需要的是我的左膀右臂,我需要的是魔法师,我需要女娲的后裔,我需要你,需要身上流淌着女娲之血的你!”
我他娘的居然没有想到,爱丽丝居然猜到了,她猜到了南宫婉儿为何死去的时候瘦骨嶙峋,猜到了为何白牡丹会死于大街上,为何三魔女会做好了觉悟再去施法,为何我的祖先总在术成后就匆匆结束了她们年轻的生命。她猜到了我的祖先们牺牲时所消耗的道具,她们发明魔法时必须用到的道具,这是我们族人才有的道具,是上天赐予我们族人光荣的,宿命的,悲壮的,充满传奇色彩的,甚至有几分怪力乱神的道具。
我将手掌往瓷砖的砖棱上一划拉,划破了皮肉,我捏紧拳头,让血液一滴滴地从掌缝中滴落在地。当我写完咒语后,爱丽丝摘下口罩,直视我的眼睛。这真是奇妙的一瞬间,我们两张一模一样的脸对在了一块,仿佛是一对双胞胎在对视,分不出彼此。爱丽丝理理我的衣襟,抚摸我的脸庞,那随意的样子仿佛在给自己打扮,她惊讶地说:“我真像在照镜子,魔法师先生,你要帅气满满地使用我的名字,把你的本事亮给他们瞧瞧,你出彩的时刻到了,我们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你了。记住,听我指挥,除了给这群畜生一番威吓还不够,我们要把指挥官杀了,等等我会指挥阿达奇动手,一旦指挥官死去后,你就大声喊‘预备指挥官’,把你的嗓子给我喊哑的大声,这决定了我们能不能夺权成功,记住要喊几遍,直到他应答,然后让他命令部队集合,然后……”
爱丽丝闭上眼,睁开眼后那眼神已经凶芒毕露,她恶狠狠地说:“杀无赦!”
我一把掀开彩条布,站起身。刚好看见敌人把阿达奇压在地上,他的脑壳上被怼上了十几只枪口,阿达奇的嘴巴大张着还在大骂他们的母亲。
我没理他,现在我得让敌人知道我是谁。
我调整了一下嗓音,用爱丽丝的音调威严地大喊:“我,是爱丽丝·简,我是你们的殿下!”
对面的敌人双眼精光四射,仿佛看见了胜利的曙光,尤其是那指挥官的眼神特别明亮,整张脸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但他很快就恢复成严肃的虚伪嘴脸。我承认自己也很虚伪,心中分明怕的要死,脸上却是僵成一副见惯风雨的淡定表情。爱丽丝这张脸的吸引力真是不容小嘘,就连指挥官都摇摆不定了,要是我再摆几个妖媚的动作这群人只怕会像疯狗抢食般的扑过来,即使我是男的心中也惶惶不安啊,下肢凉飕飕的,都忘了我还穿着裙子呢。
为了壮胆,也为了自身的安全,防止军队逼近我,我举起地上的黑白旗。丢人吗?不,不丢人,这叫保住身体才有成本去革命,再说了我这是为了保护我旁边的女孩。爱丽丝已经站起来,她配合我饰演保镖的角色,她站着端正的军姿,双目炯炯有神地盯着对面的敌人,似乎随时准备动手开干。爱丽丝撒谎了,那是她第一次撒谎,为我开了先例。
我大声喊:“我的祖父是查理三世,查理总统,你们伟大的领袖,而我的外祖父是蕾申国的王,我继承了他们的血统,我的金色的发丝,我的海蓝的眼瞳,我珍珠白的肤色,我散发着玫瑰芳香的气味,证明我,是爱丽丝·简。我是这个国家的公主,也是帝国的第一千金,你们的殿下。现在我以,我们伟大黑白旗下的公主身份,命令你们,放下武器!”
他们没有动作,不过他们停止了推搡阿达奇。
第一步还算顺利,至少他们认同了“我”这个公主,于是我顺着高竿往上爬,抖了抖手中的旗帜,作势要撕毁手中的旗帜,怒吼道:“这是命令!”
指挥官终于点了点头,所有的士兵才整齐地放下枪械,并且重新列队。指挥官说:“爱丽丝殿下,您请吩咐。”
我知道他在逢场作戏,但我真不得不说这句话让我们成功了一大半,不管他是为了讨好“我”,还是真有上级要求,不管怎样他让我的“吩咐”成为了可能。
我说:“你们是士兵吗,抱歉,我怎么没看见,指挥官先生,这是您的带领的军队吗?军人没有纪律,在镇子中烧杀抢掠,滥杀无辜,还敢粗鲁地对待我的下属。听说你还想见我,我现在就站在你面前,来吧,将你们所做的好事统统给我报告!”
指挥官的声音依然沉稳:“好了,爱丽丝,请别作无谓的挣扎,立即跟我们走!”
爱丽丝靠过来,拍拍我的肩膀,低声说:“请沉住气,你干的很好,记住,在我面前他们都是些虾兵蟹将!”
“放肆!”爱丽丝给我这颗定心丸让我底气十足,我决定跟他硬磕,我怒不可遏地大喊:“立正!士兵,我让你,立正!!”
指挥官打量一下我,然后看看手机,再扫了我一眼,冷笑着说:“公主殿下……你比我想象中要高呢,您真聪明,不错,很不错,我刚才都被你给骗了,司徒先生,您的魔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到此为止吧,这是最后通牒,把爱丽丝交出来!”
听到这话,我两腿差点便软下来,我的半调子易容术没法改变身高,这是硬伤,没想到还是被识破了。这下该怎么办,投降算了,还是提前施法,能杀多少算多少……
爱丽丝低声骂道:“恶魔,我等下送你下地狱!司徒先生,他在撒谎,这是诈术,他手机屏幕都没解锁。”
真的好险,差点就露马脚了。这指挥官真是胆大包天,就算爱丽丝真站在他面前,他也能颠倒黑白。我火冒三丈,大喝:“你想造反吗,大兵,你这是一级犯罪!”
指挥官一挥手,下令道:“拿下!”
我知道时候到了,转身对阿达奇下令:“指挥官意图谋反,威胁长官生命安全,特令,就地枪决!”
爱丽丝掏出金枪,掷向阿达奇,阿达奇稳稳接住这把金光闪闪的武器,瞄也不瞄便扣了扳机。一声巨响,宛如步枪炸了膛,对面一张凯夫拉防弹盾上出现了一颗弹孔。穿甲弹势如破竹地穿透了盾牌,穿透了蹲在盾牌后面士兵的胸膛,给他开了个拳头大的窟窿后,再将指挥官的头颅如敲核桃般敲开了,顿时他整颗脑袋碎得七零八落,掉得一干二净,宛如是被利器干净利落的削掉了头颅。那无头尸体转了一圈后才倒地,鲜血几乎要射到我面前。
我一阵昏眩,忍住肠胃的恶心,屏住呼吸,大喊:“预备指挥官!预备指挥官!!预备指挥官!!!”直到队伍中一个高个子士兵怯怯地说:“是的,长官。”
我傲慢地瞥了他一眼,问:“你,也想造反吗?”
第七十四章 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我对预备指挥官命令道:“集合队伍,我要讲话!”
预备指挥官举起对讲机嘀咕了一句,小镇上的喇叭响起高昂的小号声,远远近近的有传令兵在大喊,他们喊些什么我听不清,我只见他们像赶畜生一般把浩浩荡荡的士兵赶向我这方小小的空地。仅仅两三分钟后,一个足球场大的[不可描述]群被敌人踩没了,这片小小的空地挤满了人,把我和爱丽丝围得水泄不通。一股恶心的血腥味熏得爱丽丝差点晕厥,敌人的身上全是血味,那味道既腥又臭,宛如我们附近堆满了尸体。我扫视了一下这些人,有些士兵的裤子穿反了,又或者裤链忘了拉起,露出一截蓝色的底 裤。有一个士兵所佩戴的马刀在滴血,原来是刃口上沾着一小截耳朵,正滴溜溜的顺着刀刃下滑。有的人裤兜衣兜里装着满满当当的金银手饰,动一动珠宝便哗啦啦地掉一地。
我急着问爱丽丝:“该我上了吗。”
她踮着脚往敌人后方眺望,说:“等等,等他们到齐,都得杀,我没有怜悯给他们。”
我们又等了一会,我急得哆嗦地说:“能上了吗,等久了怕他们开枪。”
爱丽丝瞪了我一眼,眼中全是阻挡不住的杀气,她杀气腾腾地说:“我真想割了你的舌头。”
我又等了许久,直到旧粮厂后山上敌人的灯火全灭后,她才让我行动。
我让爱丽丝半蹲在地,并让她指挥阿达奇也半蹲了,然后我前进几步,独自面对面前,不,应该是周围的千军万马,我对敌人来了段自我介绍说:“诸位,你们因该知道我有一位名叫司徒宝的下属,他是一位魔法师,我现在就让你们认识认识这位传奇人物,如果你们足够幸运,可以跟朋友们说说他究竟是怎样不费一兵一卒,一枪一弹,歼灭了上千个敌人。补充一句,他的族姓叫女娲!”
我面带友好的微笑,来了个端正的绕手礼,然后把手中的黑白旗揉吧揉吧,揉成了拳头大的一团,往空中一抛,抛向面前的敌人。就在所有敌人都仰望他们的国旗在半空飞翔的时候,我紧捏拳头从掌心中挤出一滴鲜血,再一扬右手,让血液在空中飞溅,自己用最快的速度趴下——空间跨越,该展现它真正威力了。
那滴血,我的血,也是女娲的血液亮出一点红光。忽然光亮黯淡下来,远处敌人手电上的光,车头灯,应急灯,全都变得暗淡了,有些电灯直接便熄灭了。这是何氏能量爆发前的潮退。紧接着,伴随刮来的炙热空气,恶魔之门向敌人隆隆打开。空中出现了一圈发光的圆环,有些像烧红的铁丝圈,这个圈圈不断的膨胀,变大。宛如一圈迅速扩大的涟漪,正往外扩,扩,扩。圆环的外围炙烤着空气,原本亮着的红光已经变成了瘆人的蓝光,发出一声声呜呜的奇怪声响,类似气笛声。离我最近的是盾牌兵,闪着幽幽蓝光的光环倏的穿过了防弹盾,陷进了盾牌兵的肚腹,没听见多大的声响,光环便从他们的后背透出来,速度极快宛如被激光笔扫射了下。一下子的功夫,被圆环切成一半的凯夫拉盾牌在地上打着滚,跟着盾牌打滚的还有许许多多被切断的下肢,宛如打翻了一地的保龄球瓶。一些油腻的,沾着血的肠子,没有了肚皮的束缚,全都噗啦啦的钻出来,牵着七零八碎的器官掉的满地都是,全都滋滋的冒着烟,宛如有人泼了一地没有煮熟的杂碎。
圆环扩大的威力简直是摧枯拉朽,光圈扫过的地方没有一具完整的尸体。有些长得高的士兵转身便跑,光圈一下子超越了他们,他们只感觉两腿像被沸水烫了下,然后他们壮硕的腿,脚蹬军靴的腿,如同两根被劈断的破木头般无奈的在地上翻滚,惨白的肌腱在切口上颤啊颤,如同垂死的鱼在扇动尾鳍。矮的士兵被斩了首,留下整个身躯,还有一些是急着趴下来的,奈何赶不上光圈扩大的速度,被斜切了半颗脑袋,留下一张惊恐的脸,后脑不翼而飞。地上的尸体有好多没死绝的,手臂还在挥舞,两腿还在乱蹬,搅得泥土飞扬,一时鬼气森森。而他们被削掉的另一部分则进入传送圈的“阴”门,阴面是混沌空间,全是危险通道,通向全世界的各个高空地底。其中有一大部分的残肢断臂掉在了距离我家乡数十公里远的冬水镇,那些肢体脑袋从天而降,将海堤路上的一辆SUV砸得千苍百孔,整架车侧翻在公路上,一颗人脑袋嵌在挡风玻璃前,脸上一边眼珠没了,另一颗眼球冒出了一半,不可思议地瞪着副驾驶的座椅,仿佛在质问他是怎么杀了自己的。
爆炸了,是光环引爆了手雷。弹片横飞,把周围三三两两的尸体打得皮开肉绽,腾起来的火焰居然也被圆环一分为二,上半部的火焰只窜了窜火苗,冒了几缕黑烟便消失了。圆环已经扩大到了废墟中了,一些躲在废墟里的敌人妄想躲过一劫。只可惜他们还是小瞧了空间跨越的威力,圆环靠近钢筋混凝土时,先是停顿了下,然后便如切豆腐般轻而易举地没了进去,不过速度开始变缓。楼房被斜斜切断,板砖泥土相互摩擦发出巨大,如锯断铜钟般刺耳的声音,滚滚闷雷,阵阵地底爆炸般。一座高六层的楼房开始“下沉”,渐渐倾斜,二楼被上层压断,裂缝咔咔作响地把整栋楼分成数段,一段拖着一段,一楼又一楼,藕断丝连的,如火车厢过关般陆续坠入混沌空间。附近邻近的居民楼在空间圆环的切割下,也接二连三的开始下陷,如同骨牌倒塌般连绵不绝。楼房中的煤气瓶炸了,黑烟袅袅,圆环一来,烟雾立即成了两半。水塔架被削,哗哗落下的水帘也被划成了两段。甚至连声音也——我当时还以为噪音会很刺耳,实际上我感觉四周静悄悄的,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声音被屏蔽了。很快,整片小区楼宛如被割了一茬的韭菜,整整齐齐的不见了上半截。那些掉进混沌空间中的残垣断壁,以及混杂在其中的帝国军尸体,纷纷从天而降在世界各地。一栋,不,半栋居民楼砸进了我国圆台县的一间环形足球馆,当时足球场上有军队在演习,球场中停满了装甲车。这半栋楼空降的威力简直能比肩一颗小型的陨石,球馆的一半观众席以及装甲车像被抖地毯的灰尘般被抛到半空,整个馆子像被啃去了一大口的烧饼。还有一个煤气瓶被传送到卤鸭镇的上空,正巧再次掉进我的传送圈,第二次传送后则出现在帝国嘉州高铁线上空,两次重力加速度让这只煤气瓶俨然成了颗空对地导弹,正巧砸中了一辆列车车头,剧烈的爆炸将这辆高速行驶的嘉南线快车炸出了轨道,四脚朝天地钻进山林,车厢一节节的挤到一块,叠成一团,引燃了一片熊熊山火。而其余的废墟被传送到哪里,我就不知道了,这些都是我后来看新闻才知道的。这些惨烈的灾难,都在预示着人们战争已经开始。
我忽然感到一阵[不可描述]感,仿佛有什么庞大的东西悬在我头顶,凉深深的。头上开始哗哗的“下雨”,一股子海的咸腥味。跟着海水落下来的还有许多叫不上名字的鱼,各个长得面目狰狞,身体不大,但都有张血盆大口,落在地上也不蹦跳,都迅速的死去了。看来是深海鱼,我头上的“阳”面的传送圈连接的应该是上百米深的海底了,位置还是那片海域,不过出口我控制在了海底。这是我的杀手锏,是留给敌人的最后一击。我控制圆环停止继续扩大,并对爱丽丝自然还有阿达奇大喊:“跟上我,快爬,爬,别露头,别把头伸进海里。”
这时远处传来枪声,我知道开枪的是那些侥幸躲过一劫的敌人,他们此时也向我们一样匍匐前进,他们也不敢伸直身体,他们大概也猜到我们的头顶上悬着整个东海的海底,把头伸进上百米的海底的后果——可能水压会把头颅像揉棉花般的揉成一粒芝麻,也可能仅仅是[不可描述]死亡,也可能内外压力差根本就伸不进去,总之我们都没这个胆量去玩火自焚。
我和爱丽丝是第一个钻出圆环的,阿达奇紧随其后,我们三人风急火燎地跑向旧粮厂。我跑得最快,两条腿呼呼作响,两腿生风,穿在身上短裙被大风掀起来,露出我那条蓝色的性感三角内 裤,正剧烈左右摇晃,我知道是有些狼狈,但实在顾不上形象。我边跑边向后挥手,向身后的同志大喊:“跟上我,快!”
于是我“带领”着公主和她的保镖顺利到达了旧粮厂。我遥望着仍在光环中辛苦匍匐的敌人,以及一些已经钻出了传送环,正朝我们放冷枪的敌人,挥下了最终一击的手。
海底漏水了,湍急的水流冲撞大地,数百米水深压强的海底水流倾泻大地,宛如放大数万倍的水刀,正给大地打洞,声势浩大仿佛要打穿地球。声音低沉犹如万马奔腾,水流打在地上并高高溅起,刚出锅的水红成了一片。我看见一个已经露出半个身子的士兵,刹那间身后变的一抹红,他随着水花高高腾起半空时,下半身不见了,只拖着半截肠子。原本平整坚硬的水泥地开始下陷,出现了一个偌大的坑,无数的泥土以及士兵零碎的尸体被水流抛带到十几米高的半空,制造了一场小型的海啸,开始吞没四周。行了,足够了,我知道已经胜利了,再这样下去海啸可能会威胁到被关押的灾民,于是我撤了魔法。
我们三人都有些恍惚,都站在原地一声不吭,似乎无法接受面前这震撼的一幕。就在我们转身要离开的时候,发现身后站着一个敌人,是个面皮白净的小伙,脸上长着雀斑,看起来才二十岁出头,大概是个刚从山上下来的巡逻兵。他把手中的步枪扔了,慢慢的,哆哆嗦嗦的举起手,两腿无力的跪在地上,呢喃着:“别杀我。”阿达奇掏出金枪,爱丽丝喝止了他:“把枪给我!”爱丽丝取回她的武器后,转身便朝那少年的面门开了一枪,子弹把他的脑壳敲开了,五官散了一地。爱丽丝边呕吐,边呢喃了句:“送你下地狱,恶魔!“
当我们穿过山洞离开卤鸭镇后,看见大路上灯火通明,路上的轿车被清到了马路两侧,中间是一整排的急救车,停在最前边是一辆载重1.5吨的货车,其实那是一辆改装后的运钞车,装满了整车的钞票。
第七十五章 我是叛徒
我在运钞车空荡荡的驾驶里来了张自拍照,现在这辆运钞车里的现金以及这辆运钞车全都属于我了。我现在有一亿现金,买下一辆运钞车比拔根毛还容易,再说了我还得跟何紫呈秘密会面,押运员在车里我还怎么工作?我给了司机和运钞员几捆钞票让他们打车回去,并缴了他们的霰弹枪给阿达奇保管,然后我驾驶着运钞车跟着公主的车队开走了。
一路上我心情好极了,浑身上下都轻飘飘的,不仅是因为我打赢了黄毛佬,还得到了一亿现金。我驾驶运钞车连连超越了几辆劳斯莱斯,并对着那些豪车里的司机使了个挑衅的眼神,然后亮出车厢上那金光灿灿的“武装押运,请勿靠近”的字样,好让他们躲到我后方让我超车。
我开了一段路后,看了下后视镜,发现后面没跟着车辆后,我朝“空空荡荡”的副驾驶位喊了句:“表妹。”
不可能没人的,我们约好了时间,就是现在。我又喊了句:“何紫呈!”
车厢里终于响起了她的声音:“放肆,我现在是帝国的上校,你要叫长官。”
我说:“是的,长官!”
她说:“你还记得我们家族的318大祭吗,今年我们要大搞。游神的时候我需要几架法拉利去女娲庙,要敞篷的。把供神般上车,拉上红布条,从村头铺到村尾。红毯每隔五米点上一箱烟花,不要鞭炮,只要烟花,我要那种一箱只能轰一发,一发就能照亮半边天空的大礼花。要白天点,震震咱们的祖先,也震震我们的乡邻。游完神后是我们惯例的捏泥娃娃的泥塑大赛,以前的泥塑大会作品主题不明确,猫猫狗狗的,瓶瓶罐罐的,这次参赛作品全要泥孩。我们要致敬祖先,都说泥塑起源湘峰,以我说泥塑归根结底还得起源于我们交阳,没有女娲哪有他们凡人。我们要让这些凡人知道这场盛会是为了祭祀女娲,是在给我们的祖先过生日,是要感谢她们所做的一切,不是一群人聚在一起找乐子。到时艾可儿殿下会过来交阳,有她出面全世界的名人都会纷至沓来,所以我们不担心宣传问题。我现在就担心能不能请到高密泥塑大师郝师傅过来当裁判,他捏泥孩出了名的,表哥这个你得跟进一下,跟他谈谈业务合作。对了,艾可儿殿下还给我们家族准备了一尊英雄纪念碑,长宽高跟首都那尊相同规格,祖先们的名字及事迹一字不落全部参照族谱,表哥你说我们该让它摆在哪?”
我哑口无言,脑海中全是家人徒手扛着神像满村转悠的情景。村头庙前冷冷清清的,几条流着哈喇的黄狗跟着我们讨肉吃,赶也赶不跑。原本用来送人的肥猪肉摆在贡桌上也没人领,只有几条土狗围在贡桌旁上蹿下跳,想送人吧没人来,给狗吧又舍不得,最后大都烂在自家的瓦锅里。抛给孩子的喜糖没人要,隔了几天都没人清理,被太阳晒化了黏在地上成了污染环境的垃圾。表妹的话直击我的内心,撕痛了我的软肋,尤其当表妹说到纪念碑的时候,我的喉头一下缩紧了,我终于嘶哑着嗓子回答道:“放在镇公园吧。”
表妹说:“我会考虑的,说正事吧,进展顺利吗?”
我说:“我办事让艾可儿放一百个心,我就贴了几张止血贴,爱丽丝倒是气得活蹦乱跳地大裁员,都没事,不过你们屠杀了那么多人,很威风嘛。”
表妹说:“这就是战争,我是神,他们的死跟死了一群蚂蚁没区别。”
我说:“说到死人,抱歉啊,我的死亡之环过了火,杀了殿下很多士兵,你们那边要紧吗。”
表妹说:“他们是高级战犯,死有余辜,就算你不杀他们他们也活不过明天,给我报告接下来的计划。”
我说:“‘复燃计划’,我拿到了俘虏的毛发后,变出他们的分身,我会告诉爱丽丝把替身调包给你们,当然你也知道的我传送给你们的是真正的俘虏,分身我会用来糊弄爱丽丝。有了人质,我们就成功了一半,明天我会把爱丽丝亲自送过去给艾可儿。你们什么也不用做,让艾可儿坐着看我表演,爱丽丝的护卫队,全交给我解决,你觉得她来了我还会让她走吗。”
表妹说:“包子,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那么帅。”
我撩撩额前的刘海,用商人讨好顾客的语气说:“那个房产证给我一下,还有艾可儿的手机号,完事后我得和她约会。”
第七十六章 披着人皮的魔鬼
我,爱丽丝,歼敌一人。
阿达奇歼敌十五人。
乔伊斯歼敌一人,身中两枪,双腿需要截肢。(必须得探望,带上义肢与阿胶汤)
本歼敌三人,被炸弹炸得粉碎,光荣殉职,所幸他的下属以及找回的三名失联队员全都安然无恙,本圆满完成任务。(我会将他的一缕头发亲自送回给本家人)
哈萨尔总统安全逃离卤鸭镇,第一夫人肺部中弹,不幸遇难,总统的护卫消耗掉所有弹药后全体阵亡。
司徒宝,歼敌预估六千五百人。
当我在平板的报告表写上司徒先生的辉煌战果时,我几乎无法相信刚刚那惊天动地的一幕,他眨眼间便杀了一个足球场多的敌人,他救了我,救了阿达奇,救了灾民,甚至给第一夫人,本,以及不幸遭受屠杀的平民报了仇。可以说,今晚身在卤鸭镇的同胞们,朋友们,都欠了他的恩情。不管他用了什么投机取巧的方法,也不管他在社会扮演的角色是不是个通缉犯,我都得承认司徒先生已经是个英雄了。只是还没当我向爷爷炫耀我找到一个盖世英雄时,我却怀疑他是个间谍。
当时我搭乘的轿车就开在他那辆运钞车跟前,我转头就能透过后车窗看见他,那时他的驾驶室里亮着幽暗的灯光,他的脸转向副驾驶座,嘴巴一张一合似乎在跟谁对话。他的神情有些得意,他的眉毛上挑,笑得很贼,很流氓,并沾沾自喜,一副阴谋得逞后的表情,并用这幅小人得志的嘴脸向谁夸耀他的成果。我猜不到他究竟在跟谁说话,副驾驶位上明明就没有人啊。
渐渐的我意识到事情越来越蹊跷了,并且还可能是惊天动地的大危机时,我不由颤抖地大叫阿达奇帮我调取运钞车内的监控画面。果然,驾驶室的监控画面一片漆黑,司徒宝大概是用什么把摄像头遮住了,只可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忘了剪断隐藏着的拾音器的电线,虽然我看不到画面但能听到他们在说话,何紫呈说:“包子,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那么帅。”
司徒宝说:“那个房产证给我一下,还有艾可儿的手机号,完事后我得和她约会。”
司徒先生今天中午的时候去见了他的表妹何紫呈,一定还见了姐姐,可能在那时他就叛变了。他借口出差去外地购买药材,实际上他挤出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时间逛遍了整个卤鸭镇,没人能发现他,怎么可能有人发现他,他会隐身。他可以肆无忌惮地钻进抗震指挥营窃取灾民名册,他甚至坐在指挥台前,操作总指挥员的电脑,摸清了所有灾民营的位置,统计出了每个营地的人口,知道了每个岗哨的位置,米店,供电所,直通首都的国道乃至四通八达的羊肠小道他全都一清二楚。他所知道的一切情报艾可儿统统都知道,不,姐姐可是大人物,她没工夫管那么多,她让司徒先生当上个一官半职,让他威风凛凛的在士兵面前露脸,我敢肯定司徒宝上过了帝国的贼船。他拿着地图跟恶魔们指手画脚,细数卤鸭镇有多少灾民,有多少年轻姑娘,有多少金银珠宝,甚至还交代了我和哈萨尔总统的位置,他一定非常享受别人喊他“长官”!为了博取我的信任,司徒宝在万人坑前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戏,难怪那口万人坑突兀地挖在营地的入口,恐怕这就是他为了演戏所搭的场景。
为了筹备这一切,他在贼船上跟指挥官达成了共识,我就是他们达成共识的条件。他们约好了时间,一到点,司徒宝便用丝线如同提线木偶般的把我引向万人坑。丝线无疑是他处心积虑的结果,那两根细得看不见的细绳,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的,似乎一扯即断,实际上它能把你的手腕勒得生疼。这玩意看上去是他尽职的表现,实际上是博取我信任的道具。指挥官配合他的行动,一到点,他便让两名士兵到万人坑前给我讲作战经历。他们都知道我就趴在彩条布下,如果我没有呕吐,他们便会一直讲,一遍又一遍,越讲越血腥,越讲越残酷,甚至他们会在我面前解剖尸体,直到我发出戏剧性的惨叫。舞台的帷幕拉开后,指挥官闻讯登场,没人敢开枪,黑白旗是他们的暗号,表示一切都在计划之内。只可惜司徒先生从一开始,他就心知肚明自己与指挥官的条件有冲突,他不可能把我交给指挥官,为了取得我的信任,他给指挥官埋下了死亡陷阱。我猜不透他是怎样说服指挥官让他假死的,但我可以猜到指挥官当时并没有死,有人替代了他,他本人可能就站在人群后,否则的话就没人下令集合全体士兵了。毕竟当时我也发觉事情进展顺利过了头,这群穷凶极恶的畜生,不一定真听进去我的命令,因此极可能是全体士兵的集合以及指挥官的假死都在他们计划之内。只是最后的破城狂欢,以及用我的血祭祀军魂的晚会计划,被司徒宝用空间跨越毁灭了。他转眼间便杀了六千多的“合作伙伴”,连同指挥官也一同被腰斩成两截,恐怕指挥官没了下半身后都没有反应过来,自己几个团的兵力居然只在弹指之间便被司徒宝碾灭,没有一丝反抗的余地。总而言之司徒宝下了一盘好棋,他用六千多的亡魂博取我的信任,差点便让他将了军。要是我没有识破他的身份,那他接下来是不是还要把我,连同那些千辛万苦活下来的人质一起送给帝国?
我居然现在才发现这个叛徒,第一夫人,我工作报告上所有的烈士,卤鸭镇每一条死去的性命他都沾边,司徒宝,我真该现在就用金枪把你打成一滩烂肉!
我承认得知司徒宝可能是叛徒后我就开始胡思乱想,只是如果我所猜测的不幸成为事实——恍惚中,我渐渐意识到我已经手握金枪,正用枪托一下一下捣沙发。我身边的阿达奇以及参谋长都躲得远远的,生怕我朝他们开枪。我把金枪放在脚边,晕乎乎地打量他们,仿佛想记起他们是谁。我想哭,又哭不出声,那张憋屈的脸一定难看极了。我恍惚的记得我对阿达奇说道:“我们练练搏击,你挡住脸!”接着我一拳拳地用尽力气揍着阿达奇的手臂,把轿车打得晃悠悠的。那时我心中在对司徒宝怒吼:“司徒先生啊,你为什要背叛我,难道艾可儿仅仅用一栋房子就收买了你,让你心甘情愿的背叛我,背叛民族,背叛国家。到底为什么,为什么!”
第七十七章 漫天面粉
会议室的地点还是定在王小林的农家乐,当我回到王小林的家门前时,正好看见他的妻子以及他的两个孩子,拎着行李箱,急匆匆地走向面包车。他们用担忧的眼神看着我,仿佛在提醒我别把他的家给拆了,我朝他们点点头,严肃地说:“你们有多远跑多远,千万别回来,卤鸭镇跟你们只隔了几里,他们那边一夜间死了三分之二的人,如果今晚的会议顺利,明天的谈判我能安全脱身,你们就可以在亲戚家安心住下去,否则,你们要跑,叫上所有亲朋好友,星夜兼程,越快越好!”
我拥抱了王小林的妻子,拥抱了她的两个孩子,目送他们驾车离去。
一群中年人在走廊上目视我,他们是钱参谋请来的下岗刑警,是我们的人,是为了对付司徒宝而来的。他们烟瘾难耐,不过碍于屋内撒满了面粉,不允许有明火,因此大多数人只叼着烟头结瘾。他们口袋中都揣着一小袋面粉,由于我一时间找不到红外成像仪,只好用面粉来对付司徒宝的隐身术。我走上前跟他们握手,他们用坚决的面孔注视我,眼神中是隐藏不住的迫不及待惩治叛徒的愤怒与正气,我能感受到他们满腔热血的昂扬斗志。一个秃头男人对我说:“我弟弟是卤鸭镇第十六警务厅的辅警,今天是他上战场的日子,也是他最光荣的时刻,我虽然没这个本事去冲锋陷阵,但要我捉叛徒,我就算是死我也会拽着他,直至我的手铐拷上他的手腕,为了我家人!”
这人杀气很重,眼神飘忽不定,我感觉他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要是我给他一把手枪他说不定就要对司徒宝开枪了,完全不顾满屋子的面粉可能造成的爆炸后果。我踮起脚给他一个拥抱,小声地说:“……好受些了吗,你跟几个兄弟在外面的草丛打埋伏,别进屋,别犯蠢!”
“公主……”
“立正!跑步走!!”
紧接着,我转身,看向其余人的眼睛,命令道:“没有我指示,都不许动手!”
运钞车来了,打着响亮的笛声,远光灯将屋里屋外照的一片明亮。司徒宝大咧咧地走进会议室,只见他笑得满面春风,以一位凯旋之师振奋人心的热情,跟旁边的人握手,塞名片,说:“交阳的司徒宝,族姓女娲,我明天会把卤鸭镇的同胞,你们的家人朋友救出来!”然后他在一片虎视眈眈的目光中落了座。
我在白板上写下他表妹何紫呈的名字,然后盯着司徒宝的眼睛说:“魔法的威力我今天见识了,我们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座的诸位请听着,如果谁觉得这是骗小孩的玩意,自以为是非得跟我较真自然科学的,我会把他调到军区给新兵当物理老师,好了,我没时间废话,司徒先生,请把何紫呈所会的魔法,特点以及应对办法全都给我说出来!”我一直盯着他的眼睛,等待他的回应。只要他有半句撒谎的地方,我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果然不出我预料,他犹豫了,他闭上眼睛,虽然他的脸上没有流露出明显的神情,但我能从他那抖动的肩膀以及紧闭的眼睛上猜到他的内心非常痛苦。这种痛苦大概就像一个凶残的杀手在用匕首架着他家人的脖子,逼问他心脏的位置。而我就是那个杀手,我必须要知道何紫呈法术的弱点,如果可以我会杀了她。
会议室里很安静,四周都是飘飞的面粉颗粒,偶尔传来几声细微的窸窣声,我知道这是便衣们掏面粉袋的声音,他们准备要动手了,就等我发话。
终于,司徒宝冷笑着说:“隐身术我就不说了,你们都知道用面粉撒。我重点说一下魅惑术,明天开会时如果有歌舞表演的时候,千万得注意,何紫呈可能就在里面。她也许会抬着一尊坛子,跳一场祭祀舞。她赤胸裸腹,妖娆狂野,她会用手臂如同蟒蛇般缠住你的脖子,让你深深地埋进她的胸脯。她也可能会身着绑带衣,手持两米长鞭,噼啪作响的抽打你的屁股,让你疼得欲死欲仙。她的脸变换无穷,远看着是某个成人电影的女明星,近看了才发现原来是你们的小学同窗,杂货店店长,公司领导,卖菜大妈或者憨厚大叔,谁知道你们喜欢哪个青菜萝卜。总之千万别相信明天的会议会有什么艳舞表演,那是百分百的幻觉,这一定是何紫呈在施法。魅惑术不管男女,不管老少,都通吃。一旦你们看见有任何刺激性画面必须立即闭上眼睛。旁边的人互相帮忙,用手挡住同事的视线,不管他有没有闭眼,并强制把他的脸压在桌上,不用顾及外交礼仪,先把性命给保住。如果有人眼神迷离,眼睛一眨不眨的流眼泪,裆部打湿,基本上可以断定他中招了。旁边的同伴一定控制住中术者,他会千方百计地跑过去泄 欲,千万别让他接触何紫呈,得把中术者拖到台下,揍他的脑袋,越用力越好,直至把其揍清醒。至于接触到何紫呈倒在地上猝死的同事,那就准备心肺复苏吧,如果到了这一步那真的是机会渺茫,基本没救了。”
“……最后是穿墙术,到了那时应该是鸿门宴的[不可描述]戏了。就在双方准备动手打仗,大家用盾牌把公主围成一个圈的时候,何紫呈会用穿墙术穿透一切障碍,直捣黄龙。她的身体会升华成一搓搓的微粒,每一粒颗粒都有意识,每一粒颗粒都记着自身排列的位置,既能分也能聚,不过她升华的时间极短,你们不必担心她真像幽灵般长时间在你们四周飘荡。但大家千万得小心,穿墙术能穿透人的肉体,当她的颗粒钻进人身上的毛孔,钻进五脏六腑的时候,人体的器官会破裂,引起内出血。你们可能会觉得肠胃,气管,像填上了成百上千根弹簧,每一根都使劲地将你的内脏往外扩。你喘不了气,[不可描述]憋了一泡屎,又拉不出。颗粒与你的身体发生剧烈的摩擦,你犹如身在微波炉中,大火从体内往外烧,最后你会死于血液沸腾。因此大家千万别试图当肉盾,对应的办法是站在上风口,让大风对着她吹。风能决定尘埃的命运,雾霾也归风管,大风是对付微粒的最佳武器。在下风口,微粒几乎是寸步难行,如果正巧遇上暴风的话,甚至能要了她的命。”
难以置信,司徒宝没有撒谎,他的眼睛一直直视我,双手则在比划明天可能会发生的种种战况,我在他说话的期间也在问问题,诱导他回顾说过的关键细节,结果他都一一回答了,甚至毫不回避的用第一人称举例该怎么对付何紫呈。真是个棘手的角色,不过我也能理解,他连上千名同伴都杀了,难道就不会背叛自己的家人?我真不想跟这样的混蛋浪费时间,来吧司徒先生,我金枪里的那发穿甲弹已经为你的脑袋准备好了。
司徒宝似乎从没在意自己已经危机四伏,他自信地朝旁边的听众露出微笑,然后向旁边的一位女便衣抛个媚眼,说道:“讲了一大段有些口渴,麻烦那位小姐姐递杯水给我,对了,小妹明天要不要上战场打黄毛佬,要是可以那个手机号给我一下,完事后我得和你约会!”
第七十八章 魔法+魔术
我的脑袋宛如被人猛敲了下,电流感从头皮窜到了脚后跟——一切都茅塞顿开了。我怎么就忽略了在万人坑前,指挥官使用的诈术,我很肯定指挥官撒谎了。上帝啊,我刚刚假设司徒宝所参与的一切罪恶行动全都被推翻了。我心中惭愧,司徒先生从此至终都是一个英雄,他为了救我杀敌六千,完成了一支军队才能完成的任务,而我却因为自己的愚钝,差点要将他赶尽杀绝。我真像那个只因为黑点而将珍珠给磨没了的渔夫,是我对英雄太苛责吗,还是说我只不过是个蠢货?
我快步走下台阶,当着所有便衣的面,两手握着司徒宝的手,大声说:“对不起!”
这是他应得的,就算我身在中央议事厅前,身边站着爷爷,站着文武百官,我也得大声地对他致歉。如果我连给他道歉的勇气都没有,那我便不配当英雄的老板。
他打了场胜战,眉毛嘴角间都是忍不住的笑意。他伸手捋捋额头上的刘海,张嘴想说几句类似“我心好痛”这样不正经的玩笑话。但他看见旁边那些虎着脸的便衣们,硬是把话给憋了回去。原本他还想伸手拍打我肩膀,手伸到一半,却改成了挠头,就连我握着他的右手也被他抽了回去。他背对着我,似乎这样才轻松许多。他用细若蚊吟的声音说:“没事,都五千年了,我们早习惯了。”
我撤走了便衣,叫来了一群德高望重的将领以及参谋。顿时整间屋子站满了了军官,俨然成了一间临时的战前会议厅。
我告诉了司徒宝明天我会携带两把隐形的马格南上会场,并问他该怎么救出人质。就在他说空间跨域只能连通到珊瑚岛敌军盘踞的海域,并准备用分身术把假人送到帝国军舰的计划时,军官们全都开始交头接耳,基本上每个人都挂着不以为然的嘲笑神情。钱参谋低声对我说:“我假设这计划可行,但以司徒宝现在立场不明的现状,等到明天他留给我们的是真人还是假人?还有这所谓的空间跨越,东往东海,西往内陆,这么辽阔的世界不跨,偏偏跨到了敌人的军舰上,这比在大海中捞上了针还要神奇啊!”
我取出金枪往桌子上一拍,大喝道:“诸位听着,我没时间,也不想跟你们这群磨磨蹭蹭的老头浪费口舌,司徒先生是明天行动的总指挥,有关明天的行动安排你们都得听他的,所有责任我全部承担。你们可以向国王请示冻结我的权力,但在你们还没有成功之前,我丑话说在前头,今晚以及明天,如果谁胆敢阻碍司徒先生,我的金枪就会指向谁的脑袋,听清楚了吗?”
感谢上帝,他们终于在天亮前开始讨论我的逃跑计划了。司徒宝让我坐在椅子上给众人演示他的障眼法。司徒宝眉飞色舞地说:“相信大家都知道一个广为流传,有关外交的魔术典故,一位魔术师把一个假的九龙杯给变没了,然后将失窃的九龙杯从外交秘书包里要了回来,完璧归赵。既然魔术能以假换真,我们也能给敌人来个以真换假。我们给敌人变个魔术,一个华丽的魔术!魔术师只能把存在的东西给变出来,而魔法师专变没有的东西,当障眼法与我的魔法结合起来,我可以不费一枪一弹的把公主,偷天换日到距离卤鸭镇一千二百里的寒楠市。好了,进主题。现在假设敌我双方谈崩,公主坐在椅子上,站起来,给敌人大大方方地行一个皇室礼。记住面部表情一定要从容,并且胜券在握,行礼是为了跟他们告别,告诉他们自己赢定了。既然领导要离场,我们站在旁边的护卫也要配合公主的动作,向敌人敬礼。我提着一件披风上场,我抖抖披风上的灰尘,将它帅气地甩到公主的肩膀上,系得严严实实。公主即将御风而去,不穿严实点怎能御寒。公主套上皮手套,戴上防风镜,动作优雅而缓慢,气定神闲,宛如身后站着千军万马而临危不惧。”
“重点来了,公主一切穿戴妥当后,要坐下来,必须坐下来,坐在那张椅子上,就宛如这张椅子是启动机关的阀门。就在爱丽丝坐下来的一刹那,我立即施展隐身术,公主瞬间从所有人的视线中消失,只留下那张最显眼的长椅。我大大咧咧地将椅子支起来,转上几圈。此时公主还在舞台上,她已经离开了椅子,站在我旁边,站在所有人面前。只可惜没有人发现她,也看不到她,大家都在看那张椅子。当然你们都知道隐身术骗不过何紫呈,只可惜她并不会第一时间猜到爱丽丝已经隐身,她会猜疑到是我的空间跨越转化出来的空间交换,把公主给凭空送走了。”
“……不管怎样,公主在大家面前消失了这是事实,何紫呈也会疑神疑鬼,敌人在这段期间情绪肯定会过激,他们按捺不住要亮兵器。好了,是时候了,我会大大方方地跟艾可儿鞠一个躬,行一个绕手礼,说:‘感谢大家赏脸观看我的魔术表演,把人变没了可了不得,我还得把公主给变回来!’接下来是压轴戏,听清楚了,能不能成功就看这一步。我会展开两个空间跨越阵,就在法阵出现的那一刻,公主要以最迅速的速度穿越。不能犹豫,别有顾虑,注意尽量别发出声响,明天最好穿软底鞋。第一个法阵的出口是帝国的军舰上,第二个法阵就在出口的附近。脚别停下,公主别担心敌人的枪口,他们看不见你,动起来,赶紧从第二个法阵口钻进去,第二个法阵的出口是我国寒楠市府路公园。艾可儿会以最快的速度识破我的计谋,我只能争取到几秒的时间。等到公主顺利转移后,就该谢幕了。我们可以斯文点,说是过去把公主请回来,留下一张‘多谢款待’的纸条,然后一个个从法阵陆续转移到寒楠市。也可以亮武器,控制住他们,再转移,一切看情况而定。”
“有一件事必须要注意,跟随过去的士兵不要成千上万,不需无谓的牺牲,包括阿达奇只要五六人……记住他们的名字。”
第七十九章 千根头发
今天我司徒宝真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采……看尽长安花。爱丽丝还真是信任我,居然让我当上了总指挥,这件大好事我肯定要跟表妹分享啊,连同爱丽丝怎么携带武器上台,以及空间交换其实就是弄虚作假的隐身术我都一一说了。我们这两名魔法师根本就不需要什么间谍工具,我们用隐身术在运钞车附近耳语几句便把情报过了个遍。现在我打量着画卷中的“爱丽丝”,犹如打量着已经唾手可得的猎物。这卷画轴的两端轴头是两颗硕大的和田玉,看上去绿得晶莹剔透,宝石中间透着幽幽的绿光,足够引人注目了。这张画轴即将以最高调的姿势登上外交舞台,它会成为爱丽丝的救命符,会成为我魔术表演的[不可描述]戏,这也是我族女娲氏名扬天下的重要一步。
我再次打量画中人,画中的她身着一身白色的雪纺蓬蓬裙,裙摆的造型是盛开的白玫瑰,雪白的[不可描述]一瓣盖一瓣,走路时仿佛迎风盛开。她身上从发梢的蝴蝶结发卡再到指尖的蕾丝长筒手套,全都精心的打扮上了。我真有些情不自禁的想牵起她的手然后狠狠的吮吸一口,那感觉应该是亲在玫瑰花上吧。我看向正在跟士兵们握手的爱丽丝,她看上去要比画中的要臃肿,因为她的礼服里面穿着的可是货真价实的防弹背心,合金钢板两厘米厚,战术防刺衣从脖子武装到了脚尖。
她每跟一名士兵握手总能说出他们的名字:“潘育枝,你父母是做家禽生意的商人,你是家中的长子,你从小立志当一名警察,阴差阳错下参了军,当了一名优秀的特种士兵。”
“杨华钦,你是一个私生子,从小饱受欺凌,于是你离家出走,走了十五年。你喜欢在宿舍里弹吉他,每天晚上八点准时弹琴,你把你的战友当成了你的家人。”
“张晓明,你是一个帅小伙,从小就一惊一乍的,做事有些神经质。你的嗓音洪亮,在部队中是个歌唱明星,很有女人缘。”
爱丽丝看见了我,手提及地裙,朝我小跑过来,大概是她身上穿着束缚了她的动作,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像只憨态可掬的企鹅。她忽然摔了跤,又迅速爬起来,骂了句“见鬼”,然后跑到我跟前,这时我才发现她身后还拖着老长的后摆。阿达奇与三个士兵,边角两人,中间两人,呈扇形散开才勉强把爱丽丝的长摆给舒展开,这间偌大的庭院一下子铺上了一层白色的地毯。爱丽丝拽着我的手腕,大声对其他士兵介绍我:“这是我们的指挥官,交阳的女娲之子,司徒宝……”
“行了!”我打断她的话,挣脱她的手,冷冷地说,“没时间,我出发了!”我没有看她的脸,也不敢看她的脸,我必须得狠下心,集中精神在接下来的任务上。我正要走,她忽然给我一个拥抱,严肃地说:“核弹的情报并不是空穴来风,核弹不幸爆炸后你只有五六秒的时间逃离,‘死灰复燃’是暗号,到时候可别误伤了友军——女娲保佑你平安。”
女娲!对啊,我的家族。她的这句提醒再次让我下定了决心,该上战场了!在爱丽丝出发参加外交会议的前几个小时,我和几名士兵用隐身术,提前摸进了卤鸭镇去“营救”人质。接下来就如我之前所说的,我在沙滩进行了光荣的“救援”活动,之所以我会满世界的派简历是因为艾可儿和爱丽丝这俩大人物把我压的窜不过气,我夹缝求生,总得留条后路。事情的进展非常顺利,还知道了跟着我来的士兵是“友军”,我不能杀他们,但也不能留他们在这里。就在我跟那几名士兵对峙的时候,数名帝国兵趁着迷雾,如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般的包围了他们。在人数的优势下,帝国军把他们压制住了,用特制的扎带把他们绑了一道又一道。他们冲我大骂“叛徒”,“走狗”,“不得好死”之类的话。一个帝国士兵对他们骂了句“闭嘴,混球!”然后便用枪托子接连捣他们的脑袋,把他们打得晕头转向,有几个还破了头,流着血,鲜血染红了几个人的大半张脸。
我对帝国兵指指法阵口,他们会意,把那几名俘虏用绳索串连起来,用步枪指着他们的脑袋让他们一个个钻进了传送阵。
等到所有人都走后,我从背包里取出一只大塑料袋。灾民的毛发用一个大塑料袋装在了一起,塑料袋里是一个个散乱的自封袋。这工作量真是巨大,上千个袋子代表了上千个人,我得把上千个“人”重新排列开来。看在这些毛发即将变成活生生的生命份上,我尽量克制住粗鲁的举动,尽可能温柔点。我每拆开一个自封袋都得把毛发浸泡药液,走几步,放下一根,走几步,再放下一根。头发得插进沙里,既不能埋得太深,太深了待会涨起来时就入土为安了,也不能太浅,太浅的话容易让风给刮走。毛发要完整的,要是只有半截,那变出来的人也就只剩半截身子了。等我把所有人的头发都摆放完毕后,我平复了下呼吸,开始念咒语。如同生根发芽般,这些头发开始膨胀变大。他们长长长,黑色开始褪去,转变成正常的肤色。他们长开了岔,长出了四肢,如同猫狗般四肢着地。我能看见脑袋了,头顶有一小撮头发,但面目全非,没有五官。他们终于能咧开嘴了,发出尖厉的叫声,分不清是哭还是笑。他们手指分明了,渐渐能站起来,脸上也出现了五官,长出了体毛,男人们脸上的络腮胡乱蓬蓬的,像好几个月都没刮胡子的乞丐。女人们则袒胸露腹的,也不知道遮掩,大方的显露着自己的裸体。
我一直站在他们中间,方便让他们一睁开眼睛就能看见我。这样的场面实话说多少有些刺激性,我尽量不去看他们的身体,把最后一段咒语念完。下令道:“所有人找到自己的行李箱,穿上衣服,提着行李箱在这里等。”他们有了智慧,开始用手遮住身上的敏感部位,一个个将双腿从沙土里挣脱出来,聚在一块寻找自己的行李箱,他们推推搡搡,有时还朝别人吐唾沫,智商相当于五六岁大的小孩子,不过却能记住主人行李箱拨盘上的密码。
第八十章 风萧萧兮易水寒
我回到农庄,正好赶上部队为勇士送行。一大群身着军装的士兵对着爱丽丝以及那五名士兵敬礼,而我的出现则让他们放下了敬礼的手。
我们的座驾是一辆加长版的奔驰定制版外交车,世上独一无二,车大灯旁的两面猎猎作响的小国旗,证明了它的使命不凡。车厢里塞满了爱丽丝的后摆,我和阿达奇坐在她身侧,手捧她的蓬松纱裙,都把腰挺得笔直,身体僵僵,有些不知所措。而坐在我对面的士兵则用犀利的眼神瞪着我,要是爱丽丝不在,他们肯定会对我亮出武器,逼问我刚刚跟我同行的几名弟兄的下落。
爱丽丝对我说:“司徒先生,你是不是害怕看我的脸,这可不行,等会可是要上电视的,我们代表的是国家形象,你得自然点,别出糗,你现在习惯一下,来,让我看看你的脸……你还是有点自卑,对对对,后备箱的那套西装是专门给你买的,亮闪闪的很符合你的个性,价格你放心,绝对跟我穿的礼服一样。到时候你得精神点,你会是舞台上的主角,是全世界的焦点。等下麻烦你帮我提一下后摆怎样,习惯一下气氛,你很帅,一定很上镜。”
自从爱丽丝穿上礼服开始,我都不敢去看她的脸,担心分了心,不幸她这一转脸,我正巧与她对上了眼。我赶紧别过脸,我之所以躲着她是不想让她看见我流眼泪,我心中也在不断地抵触她的要求。我堂堂一个大英雄,是要上战场杀敌,马革裹尸的,而我居然要给一个小女生提裙摆,简直就是参加婚礼。就算参加婚礼,我也该是站在台上穿着白色的礼服,准备把手伸向她,迎接她走上舞台,然后让她把脑袋依靠在我的肩膀上,再让她含情脉脉地看着我的王子殿下。怎么我就莫名其妙成了伴娘,不,伴郎……管他是什么,反正就是个衬托鲜花的喽啰。让我提裙摆?做梦去吧!我不干了!我走!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工资我不要了!我回交阳洗碗!再也不泡妞了!打一辈子光棍!
我努力板起脸,想甩她一句狠话,话到嘴边却成了:“……能不能让我一个人提!”
“诸位英雄。”爱丽丝说,“我叫爱丽丝·简,小名爱儿,我家在首都,我家中有哥哥和爷爷,逢年过节时家里冷冷清清的,不过这次出征我不孤独,我有你们,很荣幸我能和你们一起并肩作战!”
汽车来到了卤鸭镇的入口,我们远远的看见了数名荷枪实弹的士兵,他们正隔着红色的拒马用步枪瞄准我们。轿车在拒马前停了,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士兵粗鲁地敲打着车门,大喊着要护照。阿达奇把一沓子外交护照递给他,他一边翻护照一边打量我们的脸,实际上他看的是爱丽丝,一共八本护照他打量了爱丽丝八遍,仿佛爱丽丝长了八张脸。最后他终于心满意足了,大喊了句:“放行!”
我们一行人如临大敌地沿着红毯走向观海台的入口,我身上穿着爱丽丝为我准备的“靓丽”西装,这玩意的色调是辣椒红,钻石镶得满满当当,看上去闪闪发光,土豪味十足。红毯的两边是一米线,隔着那些密密麻麻的,使劲把话筒往爱丽丝身边伸的记者。记者们的身后是枪决现场,一排排的战犯穿戴着整洁的军装,跪在地上等候枪响。大概是有人干预,没有一个记者去采访行刑官,只有几个摄像师在给死囚拍照。爱丽丝每走一步,枪声便整排响起。被子弹打破脑袋的血腥一幕幕一直在对我们发出可怕的诱惑,让我们不由自主看向行刑现场。
几名身穿白衣的医生正在用手指抠一名年轻人喉咙,那名死囚看上去才十八九岁,长得很秀气,脸白白嫩嫩的。他口吐白沫,看上去似乎中毒了。这青年可能心理素质不行,临刑前吓得服毒自尽。医生改用水笔去抠他咽喉,一番捣鼓下,他吐出了一些泛白的酸水。医生大喊要水,旁边的人摇头指了指地上的空瓶子示意没水了。一个人用钢盔舀了瓢海水跑回来,几个人手忙脚乱地压住青年的身体,医生捏住他的鼻子,把海水灌进了那他的肠胃里。他喝了一半,一弓腰,猛的喷了医生一脸苦水,一副哭咧咧的表情。医生抹了一把脸,扒拉着他的眼皮,检查了一下瞳孔,并取出听诊器,听头贴着青年的胸膛,怔了半晌,然后拍拍他肩膀,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那医生的笑令我记忆深刻,我知道那她的笑可能是真情流露,她的笑是卸下重担的成功喜悦,是对患者康复的由衷祝福,只是她的目的是为了行刑。紧接着,医生对旁边的行刑官点点头,便将地上针管,药物,听诊器统统收拾进了药箱,退后几步,躲到行刑官身后。青年用手支撑身体,艰难地立起,面朝大海,一蹦一蹦地跃进,原来他只剩下一条腿了。一条德牧犬从行刑官身边窜出,追上青年,跟随在青年的身侧,青年每跃一步,狗便走上几步,不快也不慢,紧紧贴着青年前进。这条狗遭受了大灾难,他身上的毛掉光了,皮肉黑一道白一道,鼻子边结了红色的疤,但他依然翘尾,昂头,陪伴主人走完最后的路程,完成他最后的使命。
指挥员扬起黑白小旗,行刑官举起步枪,黑白旗一落,一个排子枪,像礼炮,像雷鸣,震得半边天隆隆响。青年的头盖骨跟随着其他死囚的眼球,耳朵或者牙齿,高高飞起,远远地抛出去。青年只剩下半颗脑袋,他原地一怔,血沫子喷泉般,噗噗的从他红白混沌的脑浆子蹦出,他脚下出现了一片红沙,接着他如同泥塑般轰然倒地,趴在地上,右腿仍乱蹬,做着垂死挣扎。他身后的行刑官上前几步,给他补了一枪,这一枪彻底把他的脑袋啃没了。狗围着主人转圈,左一圈,右一圈,边跑边呜呜的叫。他用舌头舔青年的手,青年不动,他用头蹭青年的独腿,青年不动,他用牙齿咬住青年的衣领,想将他往海边拖——拖不动,他便用前爪刨地,像在挖什么,脑袋使劲往青年身下钻,好一会我才明白,原来他是想把青年驮起来……当他知道一切徒劳后,他对行刑官龇牙咧嘴地狂吠几声,然后箭一般蹿出去,一跃一米高,露出他引以为豪的锋利牙齿,钳向指挥官脆弱的脖颈。又一声礼炮轰鸣,德牧在半空被子弹轰碎了脑袋,连同它那得意的牙齿,哗啦啦洒了一地,它的武器全都上缴了!
医生紧握青年的手腕,一甩左腕,瞥了眼手表,回头报时:“上午十点二十五分!”我看见了她的脸。她便是苏珊,验刑官,流着外国血统,大洋彼岸的女娲后人,造成卤鸭镇大地震的三魔女之一。而枪毙青年的行刑官便是罗斯了,是那位拍我马屁的刽子手。
第八十一章 行刑官
就在这震撼人心的枪决过程中,我还以为爱丽丝会被残忍的一一幕吓晕,结果她硬是侧脸对着枪决现场,目不斜视,一眼都没往右边看。刚开始我还以为她是畏惧,渐渐我才从她冷酷的表情中知道,她的目光连一秒都不想在那群战犯身上停留。此时她手握两把马格南左轮,武器用了隐身术,看上去爱丽丝的双手空空如也,实际上那是两把致命武器。我在爱丽丝的身后替她提后摆,同时干这苦差的还有潘育枝,我们一左一右,以三角形状把她的后摆高高提起来。其实她之所以要留长后摆,除了装饰外,更多是为了防止别人靠近她。在她身前与身侧分别是阿达奇,杨华钦与司机张晓明,中间是王美慧与杨李霞,我们给她围成了一个偌大的保护圈。她给我们的任务是不能让任何人接触她,然而我的任务则是尽快让她缴械。
昨晚我和何紫呈交流情报时,我们商量了该怎样让爱丽丝缴械,并且还得给她留足面子。最后我们得出的安排——先让罗斯枪决了死囚后再跟爱丽丝碰面,让她闻闻罗斯身上血腥气,顺便跟爱丽丝讲讲自己的从业经历,为接下来的缴械行动做准备。
罗斯来了,他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身上的军装没有换,血迹斑斑点点,明显是从刑场直接过来了。跟随在罗斯身后的骑士有十四人,七匹马一排,一共两排马队,全都是些四蹄踏雪的高大黑马,马身上穿戴着整洁的黑白色马服。他们气势汹汹地穿插进了我们的队伍,把我们围了起来。按照流程马队会护送爱丽丝一直走到观海台。马队的领队是罗斯,他向爱丽丝敬礼后,翻身下马,牵着缰绳,与爱丽丝并肩步行,而杨李霞则警戒地跟在罗斯身后。
罗斯粗鲁地用下巴,将右手食指指压得咯咯响,他盯着爱丽丝的脸说:“公主您好,我叫罗斯,真不可思议,我看到公主你的脸时……我想起那个被我处决的女犯人安娜。说句老实话,我杀人如麻了,摩托车司机,杂货店老板,当官的,皇亲国戚我都杀过。不管他们头上的冠子有多大,不管他们是不是富可敌国,在我面前他们全是拔光了毛的鸡,浑身筛糠,哭天抢地,还大小便失禁,反正没个人样。说回那个名叫安娜的贵族名媛吧,她年仅二十,在两个月前她还进去过林顿宫殿和艾可儿殿下参加交际舞会。那时沙特王子的手搂着她的腰,两人在大厅中翩翩起舞。那些围观她的英俊公子哥,全都跃跃欲试想跟她搭讪,想跟她跳舞,但都没有机会。
安娜转了一圈又一圈,王子想过来问候殿下,但她不依不挠挡在王子面前,高举双手向他邀舞,来回几次,王子也在积极配合她任性的请求。当时所有人都在跟殿下握手,大厅中只有这对年轻人在孤零零的跳舞,伴随着不合时宜的弦乐,吸引了许多目光。当时我也在看安娜,看她脑袋。她的头发梳成了波浪状,犹如碧海波涛,澎湃激昂。我看她眼睛,那湛蓝的眼瞳宛如盛了一片无尽的海洋,就像公主你的眼瞳一样令人震撼。最后王子不得不挣脱了她的手去跟殿下握手,安娜端起葡萄酒杯,洒了王子满身红。
安娜本该前程似锦,只可惜在一场酒吧斗殴中,失手用碎玻璃刺破了一名醉汉的喉咙,杀了人,动机居然是因为醉汉碰掉了她的lv包。她潜逃了,一个月前她被引渡回国执行枪决。执行枪决的地点是在科迈罗山坡上,东北不到一里就是火葬场,都不用一小时,这个活生生的小姑娘便会化为一搓骨灰回归大地。
安娜满头的黑发被理光了,在那时你才能发现她脑袋的丑陋。她的脑壳既大又凸,看着就像一根拉长的柱状物,就连脸都被她的脑壳拉长成了长方形——还真应了那句原形毕露。我连续枪毙了几个谋杀犯,地上一片狼籍,轮到她时,她终于被吓疯了。她挣脱绳索,兜兜转转在行刑场绕了几圈,那几个伸手拽她的哥们硬被她带翻在地。狗疯咬死人,人疯也能要人命,三四个刑警想把她摁在地上。她滑得像条泥鳅,刑警只把她的衣服扒了,她半赤裸,如同发了疯的公牛般撞断了栅栏,两臂乱舞一气,嘴中骂骂咧咧,听不懂她说什么,渐渐跑远了。我慢悠悠掏出烟盒,取出一根烟,点着,吸一口,举起狙击枪,枪口跟随那颗畸形的脑袋移动。那时她离我大概有四百米远,我肉眼只能看见一个芝麻大的点。我搂了火,狙击弹打着尖锐的哨声,追逐安娜那颗硕大的脑袋。一声闷响,我远远看见她的脑袋炸成一片血雾,子弹穿过她的脑袋,将她身后的一块花岗岩打成两半。
我每次行刑后总会留下一点战利品,当时她的一颗水汪汪眼球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孤独地掉在草丛里呆滞地盯着自己被子弹爆了头的尸体,几分无奈。我没有要她的眼球,因为那东西不经放,我只捡了一颗她的牙齿。”
罗斯说着从裤兜里掏出一颗尖尖的犬齿,塞回去,继而掏出一只自封袋,里面装着一颗真人的大牙。他晃晃自封袋,向爱丽丝炫耀他的战利品,得意地说:“刚才拿错,那是军犬的犬齿,这颗上颚的磨牙才是安娜的,大牙被子弹打断了牙根,怎样,这颗牙齿很漂亮吧,洁白得像珍珠。说实话,我真想要一根公主的金发,那绝对会成为我最昂贵的战利品!”
爱丽丝没有看那颗牙齿,她转头疑惑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在确认什么,接着她直视罗斯的双眼,神色凌然地说:“罗斯先生,你今天之所以能这么快下班,能站在我面前放肆,那得多亏了我的行刑官。真庆幸你昨晚不在军营中,否则你就只剩下半截身体了,我可以现在就赠予你一根我的金发,但你有命拿吗。”
……多谢公主抬举,不过你还是得乖乖把武器缴了。按照计划,接下来是男童送花。手捧白玫瑰的孩子已经在观海台的台阶下等候多时。
第八十二章 爱丽丝,请把手伸进水中
当罗斯让爱丽丝看那颗大牙时,要是换在平时她肯定得呕吐或者晕厥,然而这次她就仅是脸色有些苍白而已,看来是昨晚的万人坑事件,让她的晕血症大幅度减轻了,虽然出不了洋相,不过心中的恐惧多少还是有的。我得让她知道罗斯的话不仅是吓唬,还是一番严肃的警告。
我们走到了观海台的台阶下,男孩来了。他抱着一捆白玫瑰,宛如抱着一捆土炸弹般沿着红毯从正面跑向爱丽丝。男孩的脸上是一副服务员式的标准微笑,步子也迈得有些僵硬,说小跑更像是踏步走。爱丽丝的下意识的露出微笑,我知道白玫瑰是她最喜欢的花,她每每看见白玫瑰总会心花怒放。孩子手捧玫瑰花来迎接你了——白玫瑰洁白无瑕,纯粹美丽,像极了天真烂漫的孩子。拥抱男孩吧,给他一个热情的亲吻,然后接过他手中的白玫瑰。不过请你在拥抱孩子前蹲下身,放下武器,你也不希望手枪擦枪走火伤了孩子,让白玫瑰染上鲜血吧。
只可惜这束花被阿达奇拦了下来,就在阿达奇“夺”过男孩手中的白玫瑰时,引得一米线外的记者们一片哗然,摄像机的闪光灯如同炸弹爆炸般纷纷炸出耀眼的光芒,为这场暗藏刀光剑影的外交会议拉开了帷幕。
虽然花是送不成,不过大人物还得握手,阿达奇能拦住一个孩子,但他能拦住艾可儿吗!我仰望高台——艾可儿来了。她站在观海台上,头顶着太阳,居高临下。她身着一身紧身的黑色拖地裙,充满弹性的丝绸把她的胸脯勒得紧紧的,直挺挺的,丝绸宛如随时会崩裂,有股令人[不可描述]的张力。而她的腹部则羞答答的凹下去了一圈,看上消瘦了许多,反而她的臀部如同赌气似的挺起来,是令人目不转睛的半圆状。而最显眼的就是她头上的头冠,冠子的造型类似新娘头上的装饰,陶瓷材质。为了得到卤鸭镇的陶土,工程队在这镇子打了十几口三米深的坑。坑洞遍布了卤鸭镇的各个角落,一口坑只能挖出弹丸般年糕状的灰白陶土,十几口坑,十几颗陶土,一颗颗凝聚着这方水土精华的泥土,铸造出了这块巴掌大的头冠。冠子的正面是一幅渔舟唱晚图,十颗来自卤鸭镇的硕大黑珍珠,镶嵌在冠子上,以辐射状散开排列。冠子中央最大的一颗,本该是最耀眼夺目的,美中不足的是珍珠表面有道弹痕,被子弹划了一道。渔民用血把珍珠染红,塞入[不可描述],想骗过士兵,可惜他在死后珍珠随粪便滑出体外,把木地板敲的哒哒作响,被士兵识破。
枪决现场的枪声停了,艾可儿的出现使得所有人都噤了声,闭了嘴。记者们目视她,士兵朝她敬礼。她清晰的脚步声跟随着潮起潮落的声音,富有节奏地传到我们的耳朵。跟在她身后的保镖如潮水般多,是黑与白的海潮,但他们都走得却蹑手蹑脚,脚步沙沙响,仿佛都担心打扰了艾可儿。当她的脚步声渐渐的越来越近响亮时,我的双腿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阵,我用力抖抖两腿,好了一会,又开始哆嗦了。艾可儿给我的威压感,宛如我面对的是一个坐在尸山血海上的领袖。自然我哆嗦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是兴奋,毕竟她之前还暗示有意跟我交往。
艾可儿面带微笑地看着爱丽丝,她的笑意味深长,像似看穿一切的胸有成竹,又像是热情好客的主人在跟客人打招呼,又像是对我所做的一切表示肯定和赞许。她伸出右手,快步走向爱丽丝,就在艾可儿迈开步子小跑的时候,她身后的一群保镖手忙脚乱地提起她的裙摆,不敢提高,只得弓腰驼背的跟着艾可儿一路小碎步的挪。眼看艾可儿挺着胸贴过来,伸出的手似乎要握住阿达奇的手,他被艾可儿逼得连连后退,额头冷汗涔涔,他显然是不知所措,这样的大人物是拦还是不拦?不拦,有辱使命,拦,得跟艾可儿撞个满怀。说实话我挺羡慕阿达奇,要换成我既不后退也不上前,等着她拥过来。幸好爱丽丝解围道:“让开。”阿达奇才如释重负的躲开了艾可儿。
“妹妹,这些小男孩还是那样可爱,我也想有个能变魔术的下属,在我无聊的时候能变出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逗人开心。”艾可儿说着朝爱丽丝伸出右手,在外人看来,她们正准备握手问好,但在我看来更像是艾可儿向爱丽丝索要她手中的武器。爱丽丝并没有跟她握手,她背着手面对艾可儿,质问她:“姐姐,我说了,意图谋杀司徒先生的犯人找到了吗,该关就关,该杀就杀,等你忙完了我们再谈。”
……
俩人展开了无声的对峙,艾可儿伸出的手没有放下,爱丽丝也没打算跟她握手,姐妹俩盯着彼此的眼睛,进行激烈的眼神交流。艾可儿的脸上出现了一缕不易察觉的怒容,她转脸看向罗斯,说:“让……那个勇士上来,我要奖励他!”罗斯夸张的敬了个礼,飞也似的离开,去提审“那个勇士”了。
我不得不承认爱丽丝给了艾可儿漂亮一击,她想转移话题,想蒙混过关,想把枪械顺上观海台,而我是不会让她如愿的,她即使再怎样负隅顽抗,也过不了最后一关。也是时候该动手了,我向杨李霞打了个响指,同时这一个轻挑的动作也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我给了杨李霞一个媚眼,将手中纱裙一扬,任由爱丽丝的左后摆失去支撑,在众目睽睽下醒目的自由下落。杨李霞在纱巾落地前迅速飞奔而至,将纱巾重新提起来,满脸诧异的看着我。我不管她,理理身上亮闪闪的西服,端正了领带。掏出一沓名片,潇洒地递到我身边的朋友手里,尤其是那些身着正装的女记者,我几乎人手一张,这是个难得的露脸机会,我必须得让他们记住我是谁。我大踏步地走到艾可儿面前。顾不上砰砰直跳的心,深呼吸了一口,右手一划到底,来了个僵硬的绕手里,将名片上的字喊了出来:“交阳的司徒宝,族姓女娲——请问我的枪放哪里?”
众人静默了一会,艾可儿终于说:“上擂台前得缴械!”
保安取来两只银盆,一只盆是空的,另一只盆盛上了半盆的温水,水中泡着一截橄榄枝。这是我的安排,水能使隐形的物体遁形。我们每个人都得把武器放到银盆中,并且把手伸进温水中浸泡后,才能通过金属检测门。轮到爱丽丝时,则由艾可儿端水盆。
爱丽丝忽然把手举到艾可儿的额头,右手作出手抠扳机的动作——这一幕把所有人吓了一跳。我一把夺过艾可儿手中的水盆,把她挤到一边,并把前额抵到那把看不见的枪口前,说:“你不能杀艾可儿,我们家族的英烈还等着她给我们平反,等着她给予我们的纪念碑,而我,也等着和她约会。”
爱丽丝垂下手,耍性子般的把双手用力按进水盆中,从盆底响起两声清脆的金属碰撞声,盆中的水一下子就涨满了一盆。
第八十三章 姐姐,枪里没有子弹
我得装成一幅气急败坏,受了天大委屈并且走投无路的样子,还得忍住别发出笑声。司徒宝在这样严肃的场合闪亮登场,并高调的向姐姐表明自己立场的时候,实在令我忍俊不禁。我尝到了阴谋得逞的味道,这戏演得,嘻嘻,太激动人心了!为了配合司徒先生的即兴发挥,我任性的枪指姐姐的额头,这也是为了让艾可儿知道我手中的确有两把看不见的武器。当我将两把左轮手枪按进水盆中时,我暗暗用上了力气,我得让艾可儿清清楚楚的听见盆中放进了两块,沉甸甸的,哐哐作响的铁家伙,只不过她不会知道这两把手枪是两件打不响的废铁。我不在乎姐姐缴了我的武器,只要阿达奇手中隐形的塑料发令枪能顺利过安检就行了。
在爬楼梯的途中我遥望沙滩,看见沙滩上有百余名荷枪实弹的士兵在列队。奇怪的是他们既不看前方,也不看我们,只紧盯脚下的沙土,神色肃穆而警惕。我想起罗斯给我讲的枪决死囚的经历,他看上去是在吓唬我,实际上他在暗中传递司徒宝给我的信息,他肯定还为自己能在我面前耍威风而沾沾自喜,实际上他稀里糊涂地成了司徒宝的传话筒。司徒宝为什么要罗斯给我讲一个狙击死囚的故事呢,如果罗斯想吓唬我他完全可以在死囚枪决后的惨烈画面中下笔墨。司徒先生想通过罗斯提想我,这些伫立在沙滩上的士兵是百步穿杨的狠角色,一旦会议开始他们便会立即行动,地毯式的在沙滩上搜索突兀的脚印,他们就是为了防止我隐身逃跑而设立的岗哨。因此待会变魔术时自己千万别慌了神,跳进沙滩中逃命,非但逃不掉,还有可能丧命。
那接下来的计划是什么?
摔跤!
我身边的杨李霞惊叫了声,看上去似乎被台阶绊了一下,随后重重的扑在台阶上。她的假发被抖掉,在地上打着转,露出了她戴在头上的法网,以及发网中若隐若现的金发。这看似狼狈的一幕我们已经整整练习了一个早晨。
杨李霞的体形身高与我非常相似,因此她是这次替身计划的最佳人选。
“军人要刚,要硬,腿要硬,腰要硬,脖子更要硬!”杨李霞说,“歪风刮不倒,遇敌正面刚!”在农家乐的时候她一直重复着她走路时的要领,我学着她走路的姿势,把全身的肌肉绷紧了,犹如随时发起攻击的武术家。只是肌肉的紧张也导致她的神经过敏,我在踏步走的时候不慎碰到了她的肩膀,她像只受惊的雪豹般的跳起来,脚尖离地腾起半米高,两手握拳,随时对我发起攻击——怔了半晌,她敬礼大吼:“抱歉,公主!”她喊完我才意识过来,我也两手握了拳。
练习摔跤的时候,我跟她说了必须要在上楼梯的时候被台阶绊倒,假发必须得摔出去,于是我给她准备假发以及棉垫,她把棉垫踢到一边,戴上假发,扑通一下趴在了楼梯上。她的动作过猛,假发是抖出去了,不过显得刻意,不自然,她还摔出了几张黄纸折成的护身符。我问她:“你信仰什么?”她捡起护身符,亲了亲,贴到额前,坚定地说:“我信我妈,来,送你一张,保平安的。”我看着这脏兮兮的三角纸片,不以为然地说:“这东西既不能防弹,也不能当药吃,怎么保平安?”她说:“你说了不算,心诚则灵,至少它能给你勇气。”她还有点小聪明。我学她的姿势,两手叉腰,重复她的话:“你说了不算……”
杨李霞继续给我示范她潇洒的前仆姿势,我学她的姿势,走两步,摔倒,走两步,摔倒,一直摔到我的经血染红了裤裆,一直摔到我们举手投足的动作做到一致才结束。
在理发师将她的黑发染成金色的时候,我站在一旁,让理发师参照我的金发来调染料。杨李霞让我看了她准备寄给父母的遗书,她说:“我既姓杨也姓李,父母的姓都在我名字里面,我今年二十八,有一大哥,是大律师,阿爸以他为荣,我不服气,我不花家里钱,辍学去当兵,一样可以做一番事业,公主能不能写一句扬眉吐气的话,替我硬硬脖子。”我在她的遗书上写下了:“我们并肩作战!”并捎附上了一根我的金发。
此时她在观海台上的一摔,算是这场外交战役的第一枪。她的假发被摔出来,看似狼狈的一幕实则是我们的目的——我必须要让姐姐知道她戴着假发。杨李霞站起来,看上去笨拙,实际上她是演技精湛地把假发捡起来,戴上,戴反了,别别扭扭的露出了额前的发网,看上去有几分滑稽,我伸手把她的假发扶正。
我们上到观海台后,台下的乐队开始奏国歌,正前方的沙地上插上了两根简易的旗杆,底部是用复合板搭建的简易升旗台,那面明显是从仓库取出,布满尘埃的蕾申国旗在有气无力的弦乐声中,忽快忽慢的上升——可恶,真是赤裸裸的蔑视!
升旗完毕后,司徒宝踏着响亮的步伐,手持画轴走到艾可儿面前。昨晚满屋子的工匠们为了这画轴忙了整整一个晚上。我在拍照时,为了使得拍出来的照片必须与外交会议上的我一模一样,我脚上的软底鞋,礼服里的防弹衣,礼服外的披风,脸上的油腻妆,全都一个不落的考虑到了。化妆师梁女士也是位军人,她在给我准备油腻妆时有些为难,怀疑自己的实力不够,担心把我的脸给整丑了。我不管,任务必须得完成。最后她被我逼急了,让我在屋外跑了几圈,跑得汗淋淋的,也就不用化妆了。而司徒宝将画轴高调的在众人面前炫耀,正是为了展示我们昨晚的劳动成果,得让姐姐以及她身边的人看见画纸。
司徒宝对着艾可儿将画轴高高举起,让所有人都看见他手上的画轴,画轴上的两块昂贵的和田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艾可儿把脸凑到他面前,看上去他俩似乎随时会接吻了,她问:“司徒先生,这是妹妹送我的国礼呢,还是你的贴心?”
司徒宝给她抛了个媚眼,吃力地说:“这是我的心……意。”司徒宝第一次参加外交会议,这种场合令他紧张,他几乎没法把一句话给说完,每个字词仿佛是他竭尽全力挤出来般,嗓音颤颤的,腔调也变细了,还多加了个“意”字。说完后,他故作潇洒地抖开画卷,一转身,向所有人展示他手中的画。
令人惊讶!我清楚地看见画中什么都没有,白纸一张。司徒宝似乎也没料到画竟是白纸,他看了又看,不可置信地说:“怎么可能,我以我家族的名义做担保,我昨晚用了整整一个晚上——抱歉,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交阳的司徒宝,族姓女娲,英雄的后裔。我的族人南宫婉儿曾用一卷画轴治理了光贞年的蝗灾,我今天本想施法让大家开开眼界,可惜拿错了画卷,空欢喜一场,只好下次再让诸位大饱眼福了。”
司徒宝在介绍自己家族的时候倒是口齿伶俐,不过他最后撒谎了,他不可能拿错画轴,画轴只有一卷。
第八十四章 无名烈士
会议开始前,姐姐审判了“那个勇士”,法官们视屏通话举行了网络军事法庭,宣布了“那个勇士”死刑,并立即执行!罗斯刹那间便结束了那人的生命,只用了姐姐抿了一口茶的时间。
终于开始谈判了,见鬼的是月经使得我的小腹涨痛,心烦意乱。我现在看了谁都觉得他欠揍,尤其是坐我对面的艾可儿,我真想抄起木椅,给她当头一棒,再一棒,把木椅打散架了,把她的脑袋给打个狗血淋头后,一脚踢翻谈判桌,转身离开。我看看艾可儿,只见她脸色苍白,故作镇定的闭目养神,她对身后一位帅气高大的秘书吩咐道:“两碗玫瑰红糖水。”看来今天也是她的经期。
很快,红糖水端上来了,还有一些诸如蛋糕,糖果等的点心,还有一瓶略显突兀的胡椒粉。这些食物我碰都不想碰,因为我纯粹不喜欢吃甜食,要是有籺的话我是会吃的。总之我巴不得立即离开,我厌烦地说:“姐姐,你的人杀了那么多我们的同胞,你认为把涉事者枪决就能罢休?你是不是还想讨好我?如果我是爷爷,我便要双倍奉还。现在你们只有六小时,立即滚出我们的国境,否则就打,大军压境,把你们全部歼灭!”
姐姐慢悠悠地喝了一口红糖水,脸上挤出一抹僵硬的微笑,她脸色苍白使她的微笑显得可怕,她慢悠悠并神色庄重的宣读道:“卤鸭镇原名亚历克斯小镇,原本就是我国的领土,一千年前是我们巾帼英雄女娲氏的家族所在地,这片土地是我们英雄的馈赠,这是一片祥和富饶的边海小镇,八百年前你们蕾申国垂涎这片临海小镇,举兵夺得后,把我们的英雄女娲氏赶尽杀绝,任其流离失所,现在我们回家了,我就在家中,为什么要离开……”
“胡说八道,你们这群强盗究竟想要什么?”
“妹妹,你刚才也看见了那个服毒青年了,他叫……”姐姐又忘了她下属的名字,看看手机后才继续说,“潘曦庆,你们国家的人,京七人。他家中的房子倚着学校的围墙而建,母亲发传单每月赚两千,是一家人一个月的粮食费。前些天他母亲下岗,又摔伤了腿,而他有胃病,找不到工作后只能投奔我。现在他殉国,用自己的生命给他母亲挣回了五十万美元。你也知道我的得意下属何紫呈,她能移山填海,然而整整三年里她的魔法只能给自己挣个六百块,岂有此理!!现在我们伟大的国祖国老龄化严重,劳动力严重欠缺,年轻人压力大跳楼自尽,老年人病死在牙签房里,殡仪馆腾不出人手收敛遗体,导致尸体发臭生蛆,这些惨剧每天都在发生。我们已经没有出路了,然而你们有着无数的千里马,却又背对着千里马大喊‘天下无马’,就跟那些用平板来当泡面盖的老板一样暴殄天物!更可恨的是他们还亏待英雄,寒了我们伟大民族女娲氏的心。还有你,妹妹。他们也不在乎你,你在他们眼里是通缉犯,是过街老鼠。他们燃烧你的画像,他们只派这几个人给你当护卫,他们是要抛弃你。而我永远不会背叛你,我会用战斗机送你跨海,用坦克载你回家,我们联手,还这群千里马以自由。”
“不用废话,我不走!”
“休会!”
姐姐要是不喊休会我也要喊休会了,此时我的胯下湿答答的——该死的月经,现在都要打仗了。姐姐看上去也不好受,她对她的男秘书吩咐几句,秘书则用对讲机喊几句。一架两栖装甲车,嘎嘎吱吱地停在了观海台旁,一个壮硕的男兵从装甲车侧门一跃而下,登登登地跑上台来,敬了个礼,将手中的东西朝我们一伸——是两包卫生巾。
我换完卫生巾回来,沙滩上开始了歌舞表演。正如司徒宝所说的,一群身披兽皮,脚蹬草鞋,手提酒坛的女演员,配合鼓瑟等的民族乐器所奏出的节奏分明的乐曲,在沙滩上载歌载舞。何紫呈在众演员的簇拥下进入大家的视野,她团弄团弄手中的泥巴,她的嘴中呢喃着某种令人费解的咒语。坐在我身边的护卫们担心她在施展魅惑术,都不由用手警惕地捂住一只眼睛,只留下一只眼睛观察。只见何紫呈将揉好的泥人放在地上,那泥人便“活了”,她朝何紫呈鞠了躬,叫了声“母亲”。我还以为泥人被某种魔法操控着行动,当这笨拙的家伙踩着僵硬的步伐走到我们正下方,朝我们鞠躬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这只是个黏了橡皮泥的玩具。
司徒宝痛苦地用手捂住双眼,他的身体在哆嗦,显得情绪激动。我猜他是落泪了,泥人的鞠躬令他感动,并逼迫他与残酷的现实联系起来……我知道这出歌舞的意思,真是场阴险的的攻心计,姐姐想把司徒宝给拉拢过去。偏偏就在这时,我的耳机传来钱参谋该死的指令,他毫无感情地说道:“代号6657,国王密令,公主的权力被冻结24小时,行动指挥权转移给阿达奇,传讯司徒宝到三河市国安局办公厅……”
“去你的!吃屎去吧!奶奶的!你大姨夫的!我巴不得用卫生巾堵住你们的嘴!我日你们祖宗十八代,一群缩头乌龟王八蛋,还等着我来拯救你们?我救一头猪都比你们强,我真该让你们上战场……”我边骂边用力踢栏杆,仿佛是踢在钱参谋的头上,要不是阿达奇飞过来捂住我的嘴,我能把全国所有的脏话都给他骂一遍!我气得火冒三丈,心中除了愤怒以外还郁闷,想法很多,甚至想索性跟姐姐走,投奔帝国算了,但我更多的还是为司徒宝所做的发泄。司徒宝不可能是叛徒,昨晚的战前会议司徒先生把该说的都说了,该做的都做了,他还有什么嫌疑?他也把灾民给安全转移了……我的头皮一阵阵发麻,一种不好的预感在我心中若隐若现——难道司徒宝真的把灾民全都送到了帝国军舰,留给我的是一群头发变出来的傀儡?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他绝对不会伤害同胞,他绝不是叛徒!
我看向司徒宝,他痛苦地用双手抓挠脑袋,把头埋在桌子上,身体仍在剧烈颤抖。我转身望向沙滩上的何紫呈,只见她在“变脸”。我说的变脸并不是川剧的变脸的小魔术,何紫呈的变脸是不折不扣的魔法,易容术!我听司徒先生说过易容术的由来,发明易容术的人名叫陈小小,在潘南一带搞杂耍的,为了救一名被奸臣污蔑的地方官,也为了赚点钱养家,自愿当了替身。传说枭首示众的三天里,她的脸一直没有复原,跟死前一模一样。
何紫呈无疑将陈小小的易容术学得炉火纯青:她的衣袖一挥,鹅蛋脸,柳叶眉;她的衣袖一挥,国字脸,关刀眉;她的衣袖一挥,居然出现了老人的脸,那张脸斑斑点点的老人斑,干干瘦瘦的,如同披了一张皮的骷髅,看上去真令人不适。这些人脸全都是女性,都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并且面目狰狞,宛如被陈列在展台上的人脑袋——天啊,这些脸都是司徒先生的亲人的脸。
看着这些满腹苦水的烈士后人,我下定了决心,要抗命!
“战友们,请听我说。”我的耳机连着对讲机,跟所有队员都在同一个频道,包括司徒宝。我们尽可能避免面对面交流,是为了防止何紫呈用易容术混进我们的队伍,我坚定地说,“阿达奇,王美慧,杨李霞……你们所有人我都认识,我是永远与你们,与整个蕾申国的同胞们站在同一战线的爱丽丝公主,我请求你们,相信我,听我的,如果你们相信我就请相信司徒宝,因为我信任他!”
第八十五章 三军齐戴墨镜
我戴着两只耳机,左边连着爱丽丝,右边连着艾可儿,宛如我左拥右抱着两个女王。何紫呈通过对讲机跟我说:“包子,有些蚂蚁真讨厌,我要碾死他们!”我慌忙说:“低调点,别太过头了,等下把爱丽丝搞死了我没法跟艾可儿交代,她生气我可会心疼啊。”何紫呈的意思是要干掉爱丽丝身边的保镖,按照计划,鼓声响五下后她便会施展魅惑术。到时我会先提醒爱丽丝,让她早早地闭上眼。至于其他同事嘛,我得提醒阿达奇跟他旁边的几个伙伴,当然也得让一两个人中术,在艾可儿面前做做样子,得真做,马虎不得,那瓶胡椒粉就证明了艾可儿对我还是有戒备的,我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相信大家早就猜到了,我的确是个叛徒,不过我背叛的是艾可儿,爱丽丝才是我效忠的老板。昨晚会议上我的那句“完事后我得和你约会”便是一句极有个性的暗号,这便意味着“我知道运钞车里有拾音器”。爱丽丝跟我道歉那时她便知道我是卧底,只是这个秘密她不能对任何人说,她要凭一己之力跟所有人对抗。
如果说我没有考虑投靠帝国那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当何紫呈将亲戚们的脸展示给我看的时候,我甚至有些动摇了。只是这些都没法抵挡爱丽丝的魅力,她的一句“我信任他”便坚定了我的立场。至于我为什么没有跟艾可儿摊牌,为什么要演这出大戏,是因为我刚开始就知道我们根本毫无胜算,艾可儿赢定了。只有我当了卧底,知道了苏珊的魔法本领,知道他们接下来的计划,让灾民安全地待在母舰上,我们才有一丝渺茫的希望。没错,我的的确确把灾民送到了帝国的军舰上,这是为了得到艾可儿对我的认可不得不做出的牺牲,这也是对爱丽丝最后的考验,这场战役的成功与否,就看她得知真相后会不会继续信任我了。
演员开始击鼓了,艾可儿戴上了一副墨镜,实际上那是一副眼罩,不透光的。她身边的保镖全戴上了墨镜,就连台下的记者们也齐刷刷的戴上一片乌黑的墨镜,明晃晃的刺眼,气氛紧张而肃穆,宛如我们在搞核试验。沙滩上伫立的士兵背对着何紫呈站成了一排,他们两两的手腕间用绑带连在一起,只要一有人中招,旁边的人立即能将其控制。
在鼓声响到第三下时,我低声说了句:“爱丽丝阿达奇,你们的梦中情人要来了。”爱丽丝低下头闭上眼揉太阳穴,阿达奇怔了一下,大概明白了我的身份,然后也不动声色地闭眼用手揉眼睛。当第五声鼓声响起时,远方的战舰发出低沉的鸣笛,提醒所有人何紫呈开始施法了。当时我背对着何紫呈,抬头望天。整个天空黑漆漆一片,宛如黑夜降临。神奇的是虽不见太阳,但能见彩虹,缤纷夺目的悬在我头顶。我的身体感觉到了某股诡异的力量,寒意?炎热?触电感?说不清,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来提醒我这股力量强大无比。我听见爱丽丝在我身后吃吃的笑,仿佛在嘲笑我胆小不敢转身看她。她身上那股特有的玫瑰味钻进我的鼻腔,甜丝丝的,越来越浓烈,越闻越好闻,搔得我鼻腔麻酥酥,只想把鼻子往她身上拱。很快我脖子开撕刺刺痒痒了,她似乎已经走过来抚摸我的脖子,好让我回头看她。幸好我已经尝过了魅惑术的苦头,能坚定住意志。我握紧拳头用力敲打额头,一拳,身上的鸡皮没了,二拳,天空又恢复了青天白日,幻觉没了,身体一下子舒坦了。
我瞥了一眼爱丽丝本人,她眼睛分明闭着,脑袋摇啊摇,一脸极不情愿的,只是两只手却不由自主地开始脱衣服。长后摆已被她撕断,沿着台阶窣窣地滑落下到了红毯。她扔了后摆便要脱礼裙,这沉重的及地裙,得要人帮她松了后背的束腰绳才能脱下。只见爱丽丝半跪在地,两手伸到背后捣鼓几下,整条束腰绳子便被她抽下来,她带着哭腔求饶道:“……不不,离我远点,我喘不过气……我爱你,你过来我会死的……佟女节的死我一直愧疚,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伤了你的心我的心也多了几个窟窿,我向你保证,我会掀翻教育界,废除三大,让她的余光照亮整个国家!”
阿达奇则紧紧搂着护栏,仿佛有人在扳他肩膀。他嘀咕道:“你在北方,在北方,不在这里……”他用头去撞木栏杆,一下又一下,头破了,鲜血溢满了他的脸,四溅在地,一点又一点,宛如朝空中喷了一把红漆。
至于其他同事早已经跳下了观海台,飞奔向了何紫呈。计划全乱了,我相信他们也察觉到危机来临,也全都闭上了眼睛,但就是抵挡不住魅惑术的能量。我后退几步,挡在爱丽丝面前,扬手给了她两个耳光,再两耳光,还是醒不过来。我低声说了句:“抱歉,失礼了。”我正想擂她一拳,打胸膛?打脸?还是打……不忍心打,也不敢。我犹豫了下,抄起木桌上的茶杯,喝光糖水,噗的一下全喷在了她的脸上。她总算清醒了,双手捂住脸颊嗷嗷的喊疼。我捂住她的眼睛,急忙说:“你都不知道我费了多大努力才把你救回来,手都打红了,行了,别看,没事,先别睁眼,魅惑术还在,快点威胁艾可儿,否则其他人就没命了!”
第八十六章 前仆后继
爱丽丝立即歇斯底里地大喊道:“姐姐,我会在你那狗屁地震术发动前,用导弹把你们的人全蒸发了,你要千里马,那就去地狱里找去吧!!”
一枚信号弹呲呲的窜上半空,一声炸响,火花点点。战舰的鸣笛声,为何紫呈的魔法表演拉下帷幕。阿达奇跳进沙滩,追上那些中了招的同事们。真是万幸,他们仅仅离何紫呈只剩下五步远,只要他们多走几步,手指头一伸便会命丧黄泉了。劫后余生的队友们两两靠在一起,互相搀扶,艰难地爬上观海台。他们一低头鼻腔便会见红,于是他们都昂头挺胸,用衣袖把流出的鼻血横抹一道。受伤最严重的是杨李霞,当阿达奇把她背到观海台上时,他已经站不起来了。她坐在地上,裤裆湿答答的。她迷惘地看着天空,身体哆哆嗦嗦,仿佛身在冰窟。
爱丽丝将身上破破烂烂的礼裙撕开,露出了她贴身的战术服。她一把将衣服扔到地上,双手握拳,摆好了架势准备跟艾可儿干架!
艾可儿仍然正襟危坐,她举着手中的墨镜眯眼看太阳,似乎在测试墨镜能不能透光。她严肃地说:“妹妹,这样的眼罩戴着并不舒服,但更令我不舒服的是几只虾兵蟹将在我面前吵吵嚷嚷,耍小聪明,甚至连你都不放在眼里,实在勇气可嘉,值得称赞,我替你奖励奖励他们。”
艾可儿刚说完,杨李霞头一歪,侧躺在地。她张大嘴,努力的吸气,似乎想把肺给撑炸。她的右腿抖啊抖,在跟死亡做着最后的挣扎。爱丽丝大喊道:“救救她!”阿达奇将耳朵凑到杨李霞的胸膛,听了一会,愣了半晌,猛的挺直腰,半跪着给杨李霞做胸按。站在艾可儿身边的苏珊说:“这可怜的孩子奄奄一息,恐怕只能活几分钟了。”
艾可儿夺过苏珊手中的墨镜往桌上一扔,笑道:“医者仁心,多么高尚啊,我可以让军医借你除颤器去救人,不过我会让何紫呈再来一次变脸,到了那时不知道你能不能救你自己?”
苏珊把头一压,嚷道:“抱歉,殿下!”
爱丽丝坐在杨李霞身边,紧握她的手,凝重地看着她的眼睛,直到她的眼瞳逐渐扩散,才颤抖地将她的眼皮给抹上。我觉得非常惋惜,杨李霞是个士兵,本以为她会战死沙场,再不济也该死在敌人的子弹下,牺牲时血洒胸膛,用尽最后一口气掩护战友撤离,死得壮烈,死得荡气回肠,没曾想她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死去。我们都低着头,注视着杨李霞的尸体。爱丽丝对阿达奇说:“用我的后摆把她盖起来,别让烟尘弄脏了英雄的遗体。”
爱丽丝翻了杨李霞的口袋,掏出几张护身符,她亲吻护身符,再贴着额头说:“一路走好,战友。”接着她起身,指指身边的尸体,指指艾可儿,愤怒地说:“艾可儿,下次见面就是战场,我会踩在你的尸体上给我的战友报仇!”
“妹妹你先别激动,我再让你看一样东西,那是司徒先生特意送给我的,我借花献佛,送给你吧。”艾可儿说完用墨镜指指水林路方向,
一大群人熙熙攘攘地从椰子林的水泥路上,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他们手中费力地提着笨重的行李箱,也不懂拖着走。没错,这些人正是我变出来的人偶。艾可儿说:“正所谓好事成双,卧龙与凤雏,虽然何紫呈的魅惑术非常优秀,但司徒先生的空间跨越更令我叹为观止,妹妹你知道吗他可以转眼间把上千人送到我的母舰上,这样的千里马我怎能拒绝。请原谅我横刀夺爱,为了补偿你,我会让灾民安全回国,我们还会离开这里,还你们梦寐以求的和平,日后商业往来,合作共赢什么的,以前是怎样,今后还是怎样。我给你想要的,我们可以双赢。”
爱丽丝恼怒地说:“我不走!让子弹跟你们谈!”
艾可儿已经把我的身份公之于众了,她就差搂着我的脖子跟我接吻,向爱丽丝表明我是她的人。现在我方已经是身处千钧一发的险境,我们牺牲了同志,那人偏偏又是杨李霞,是我们替身计划的主心骨。在爱丽丝看来,我们已经输了,输得彻彻底底,而败局可能便是我造成的,因为知道杨李霞是替身的只有我,而我又把灾民送到了帝国母舰上,我这个“卧底”的身份在她的意识中可能已经动摇。说实话当杨李霞牺牲时我也觉得末日来临,事情绝不可能凑巧,有可能艾可儿留了一手。昨晚何紫呈跟我交流情报后一直没走,她绕开我们撒的面粉,躲在……女娲啊,她可能就躲在爱丽丝被绊倒的地方。早晨爱丽丝朝我小跑过来时似乎无意摔了一跤,实际上正是被她的脚给绊倒了。那地方是一口水井旁,井口盖上了防盗网,整个院子就那里没有覆盖面粉。她侧躺在防盗网上,蜷缩着,背对爱丽丝,没看见她跑来,脚不慎伸长,把爱丽丝给绊倒了。真是难为她在寒风凛冽的井口上守了一晚,当然她也有了收获——她看到了杨李霞练习摔跤的奇怪动作……爱丽丝啊,无论现实再怎么残酷,无论我们失去多少战友,无论我们再怎样绝望,都请相信我,相信大家,我们一定能胜利。
“你被解雇了!”爱丽丝的双手撑着桌沿,仿佛她两腿没了,整个身体只靠双手支撑。她沉默,再沉默,终于有了力气张开嘴巴,她悲切地说:“所有人都以为我疯了,我居然一次,又一次地相信你,你真是令我失望,滚吧,你完事了,去跟艾可儿约你的会去,你们都见鬼去吧,别让我看见你,也别回国,否则我会亲自杀了你这叛徒!”
完了,全完了,我们真没戏唱了。我在想是不是再给爱丽丝一个暗示,情况还有转机?不过她很可能听不进去,难道真要鱼死网破?不行,时间不够,现在大部队还在行军途中,估计到了花梅,离突袭的时间还有一小时——“完事了,约会去?”这句话怎么这么耳熟。我一愣,顿时欣喜若狂,几乎要不由自主放声大喊“我司徒宝,打一辈子光棍,绝不跟爱丽丝约会!!”
公主也学坏了,居然在外交会议上当众撒谎,还把这戏演的唯妙唯俏。我知道了她的意思接下来就好办了,计划不变!我看向王美慧,她也看向我,我们用眼神交流。英雄间惺惺相惜,只怕我们只剩下这点时间用眼神来告别了。她眼噙热泪,右手想往上抬,下意识想敬礼,看看四周赶紧止住动作。她朝爱丽丝大喊道:“报告长官,五团1032的王美慧,请允许我上厕所!”征得爱丽丝允许后,她走下台阶,刚下到一半,不慎摔了跤,噗噗噗地滚到了红地毯上。她的假发掉了,露出了头上的发网,发网罩住的是金灿灿的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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