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作者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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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4 17:18:36
后记
我个人的建议是,在接着看下去之前,最好是把这篇大概是七万字的文再粗略地看上一遍,至少要保有对剧情还比较熟悉的记忆,这样你才知道我是在讲什么。
——然后看看其中有几个戳中了你的撸点。
[1]
这篇文的取材一半来自现实,一半来自我的YY。文中主角梁晓妍,其原型是我的一个妹妹,也就是我之前发的照片里的那个女孩;而前期的大配角表弟凡凡,其实算是承载着我的一些想法的一个“化身”。当然,在现实中,我是哥哥,只不过考虑到剧情的后续发展,以及对“哥哥妹妹”这种几乎烂俗的套路的不喜,在文里,我把我们的年龄调换了一下。
我是以凡凡与梁晓妍约战4399小游戏、大赢了一把后按照所谓的“赌约”把她的手脚铐起来拍(脚)照开的头。事实上,这个情节就是我前面说的来自于现实的那一半的取材中的一部分,是一件真实地发生在我和我妹妹之间、而且我想我大概毕生难忘的事的改版。
我和我妹妹不是亲兄妹,我和她之间比较混乱的关系我不做过多的说明。我记得在那次之前,我已经经历了发现她的脚丫是我喜欢的那一类、用手机各种偷拍、被察觉后用很扯淡的“书上说拍脚很锻炼拍照技术、为买单反做准备”的借口博得了她的配合开始光明正大地拍她的小脚丫、但一段时间后又厌倦了单调的拍完脚背拍脚底脚底拍完又拍脚背等几个过程。考虑再三,也为了满足我内心对捆绑的欲望,我大着胆子、抱着成不成先试试的想法,从某宝上买了两对黑色的皮铐。
签收快递的时候我心里其实是很紧张的,因为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乖宝宝的角色,我是第一次做这种出格、而且对当时的我来说出格的尺度相当大的事。在撕开包裹着那个纸盒的胶纸之前,我做了很多的铺垫,我是真的很怕她在看到皮铐的时候会有“不好”的反应,甚至是告诉家里的大人。直到有天下午我和她玩“找你妹”的双人对战模式,我才第一次在她面前拿出了那两对皮铐。
我们的“赌约”和文里的是一样的,输一局铐一个铐,反赢一局则可以选择铐对方一个或是解掉自己一个。有必要说明的是,刚从某宝买来的时候,每两个成对的皮铐间链接的是一条大概十厘米长、而且很容易解开的链子,皮铐的实际拘束力很低。我把两对皮铐的链子都给卸了,换成了我们平时锁柜子用的那种小锁头,就是说成对的两个皮铐间的距离几乎减到了零,被铐住的人无法自己解开,这样一来,那两对皮铐也勉强算有点架势了。
再说游戏。“找你妹”其实是一个跟年纪大小没有太大关系的游戏,比的就是谁眼尖谁手快而已,所以即便我比她大了六岁,我也不敢说我就一定能赢。不过那次我的运气着实不错,玩了好多局,几乎都是我赢,于是一个接一个的皮铐铐在了她的手腕脚腕上,就算她偶尔赢了一两次次,她也只是忙不迭地去解她身上的那几个——而后很快又被我铐了回去。
而照片也不是说拍就拍的,起初我是说觉得她被铐住的样子很有趣,拍几张照片留念,她答应了。到后来我干脆或者说我本意就是如此地把拍照归入到了赌约中,因为皮铐总共就两对四个,她一连输个四局就全铐完了,那再输怎么办?总得让铐皮铐这个环节有点意义吧?于是我们在赌约里补充了一条“铐满四个皮铐就拍一张照片、然后全部解掉重新计数”,然后阴谋得逞般地看着我的手机相册里多出一张张令我兽血沸腾的照片来。
大概玩了一个多小时后——事实上,这一个多小时里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她在戴手铐脚铐和拍照片——她估计也是玩腻了,抱着我的平板玩别的游戏去了,而我则是捉着她还铐着脚铐的两只小脚丫疯狂地拍起照片来,她也没有反对。而这成为后来我的一个套路,经常是我把平板扔给她玩,吸引她的注意力,也可以说是一种交易,然后就开始拍她的脚丫子。而且那一次的“成功”让我信心大增,之后我又先后从某宝上买了两米长的绳子和脚趾铐,一一地用在了她的小脚丫上,又化成一张张照片存进了我的手机里。
老实说事后我心里是有些罪恶感的,毕竟像皮铐、绳子这些从定义上讲都是很不好的东西,只是她年纪还小,什么都不懂,才觉得无所谓。可等她长大了,知道那都是些什么东西了,回想起她小时候我又是绑又是铐地对待她的脚丫子,还拍了不知道几百几千张照片,她会怎么想我,而我又该怎么面对她?
[2]
让妹妹戴着手铐脚铐睡觉这么过分的事我是肯定做不出来的,事实上,就连文中大量出现的挠脚心在现实中也是极少发生的。在这里我说明一下,我妹妹她是怕痒的,脚心也不例外,虽说不至于也不可能像文里的那个“她”那么夸张,但被挠起来总归是有些不舒服的。与图一时快般地用手指去感受她脚心的触感或是看她痒得吃吃地笑相比,我更想用照片永久性地存下她的小脚丫,且这样也不容易引起她的反感,我们的“交易”才能长久,毕竟喜欢被挠痒痒的女孩子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所以想看我讲我铐着我妹妹疯狂挠她脚心的同学可能要失望了。
不过文里小表弟凡凡在主角的脚底里画画这个情节倒是真实的,但有差别的是我是在她玩平板的时候画的。有一个细节我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那时她穿的是一条最下边露着半个脚掌的连裤袜,当我看到旁边有一盒蜡笔、突发奇想地问她能不能在她的脚底里画画时,她的回答是,“别弄到我的袜子就好”。而等我画完后,她翻过脚底来看了一眼,还嫌弃了一句“画得好难看”。说是画画,其实只是几条涂鸦般的线条罢了,原本我还想给她的十个脚趾头涂上不同的颜色,但我手头上的蜡笔能在脚底这种比较稚嫩的皮肤上画几笔就已经是极限了,所以也就只能作罢。
除了脚底画画,在TK文里常见的脚底写字也是有的,而且就紧跟着发生在我把她被我画得乱七八糟的脚底收入手机相册之后。当时我问她,我怎么画你不痒吗,她说不痒。其实痒还是痒的,只不过她玩游戏玩太入神,才没多大感觉,要是把平板拿掉,我估计她早痒得不行了。我又接着问她,那我用水笔写几个字看你痒不痒行不,她说随便你,于是我果断拿起了笔。起初我是想抄我玩的那个游戏里一段很霸气的话的,但看了下字数后又放弃了,想来想去,最后写了李白的静夜思,也不知道青莲诗仙知道他的诗被我写在一个小女孩的脚底里会不会一剑劈了我。末了,她又检阅般地瞥了她自己的脚底一眼,除了再一次嫌丑外,她还自己拿过笔在“李白”后面补了一个“唐”字。果然小学生就是小学生。
再有的话就是脚底画画和脚底写字的结合了——用蜡笔在脚底里写字,或者说是“画”字。我大致写过几个朋友的名字、“端午节吃粽子”、“我才不怕挠脚心”等,这些不再多费笔墨。
[3]
文中有那么一段写的是凡凡拉着晓妍去了一家“鞋城”,在他的半请求半威胁下,晓妍不得不借着试穿的名义,床上一双双样式不同的凉鞋供凡凡拍照。可能这段既没TK,又跟剧情没有一毛钱关系的方块字很多人只是瞟个几眼、手指一划就过去了,可事实上,这个部分从一开始就是我最想把它具象化于笔下的两个情节之一,(另一个是我前面讲的两人玩“找你妹”,输一局铐一个手铐或脚铐那个),而这也是我一直想对我妹妹做的、但一直没做成的一个遗憾。
凉鞋,是继脚铐、脚趾铐那些比较禁忌的东西后,又一重量级的装饰品。是的,装饰品。不管是脚铐、脚趾铐,还是在脚底里画画、写字,亦或是凉鞋,我对它们的定义都只是我拍我妹妹的脚丫时的一种装饰罢了。而就我个人而言,在实际使用和对比过这几样装饰品后,我觉得凉鞋的装饰效果是最好、最明显的。
带她去“鞋城”拍凉鞋脚照这个想法由于她本人的不感兴趣和一些客观的因素,短时间内大概是无法实现的了。但去不了鞋城,不等于我就不能把凉鞋买回家来,只是不可能买很多而已。从去年暑假到现在,我前前后后给她买了两双凉鞋和两双很接近凉鞋的凉拖,而说来很不好意思的是,这四双凉鞋里,除了一双粉色的泡泡鞋是她自己选的外,其他三双其实都是我看中的,而且从年龄上说也不是很适合她。所以那几双凉鞋存在的意义就是她穿上后给我拍照,甚至凉鞋平时都是放在她的床底下的,她一次都没有穿出门过。
而和凉鞋具有相似作用的还有一种五个脚趾头分开的“脚趾袜”,但因为脚趾是被包在袜子里面的,我不是很喜欢,也是用过寥寥几次而已,就不详细讲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装饰品”是可以组合的。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她穿着那双韩式的凉鞋、再铐上脚铐和脚趾铐的样子。脚趾和脚趾铐互相衬托,极具视觉冲击。当然,其他的装饰品组合也都很不错。
[4]
体育考试那个我自己写着都觉得很无聊的情节其实是我很久以前的一个YY,和我妹妹是没半点关系的,我只是借“她”的角色写出来一吐为快而已。
那是我初三时的事了,算起来也过去五六年了。我们中考的体育考试是男生考引体向上,女生考仰卧起坐。每次上体育课我们都要集中练习一次,男生且不提,女生做仰卧起坐是要躺到软垫上去的,而在那之前她们得先脱鞋。当时我们班上有大概四十个女生,也就是说在那短短的十几分钟里,就有四十多双小脚丫一双接一双地从我眼前晃过,虽说大多还隔着一层袜子,但对于当时还只是在论坛默默潜水的我来说,那已经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了。
[5]
再者说说张泽勇在教室电晕梁晓妍后把她绑起来挠脚心、并且在事后造成那是梁晓妍做的一个梦的假象那一段。其情景设定是取材于我上高三时、清晨五点钟的十八班教室,也就是我所在的那个班的教室。
高三那会,很多人都是早早地起床,然后到教室去背古诗词默写或是练习英语口语。而这些人中又以我和一个同班的女生最“狠”,基本上整整一个高三我和她都是每天最早踏进教学楼的两个人。
那个女生是我的后桌,准确的说是我的斜后桌。斜后桌是一个什么概念,或者说后桌和斜后桌有什么差别?我说得稍微龌蹉一点——如果你想看你后桌的脚,你或多或少都得转一下身子才能看到;而如果是斜后桌,你只要低一下头就可以了。很“不巧”,我这个斜后桌很喜欢也经常穿凉拖,而更“不巧”的是,她跟我妹妹的是同一种脚丫,也就是我非常喜欢的那一种。所以我经常作业写着写着,眼睛就不自觉地看到她的脚丫上去了,然后要费上很大的劲才收得回来。只是可惜当时我只有一把拍照必有闪光必有快门声的破诺基亚,所以直到最后的最后,我也只是趁她趴在课桌上睡觉时,偷拍了她一张穿着凉拖的脚照而已——即便在高三下学期到大二前的暑假,她是我的女朋友。
好了,前尘往事就此打住。现在来做一个假设:你跟一个脸和脚都长得很不错的女生独处一(教)室,你有九成的把握肯定在半个小时内都不会有别人接近;捆绑用的绳子或手铐脚铐、防止她对你产生怀疑的眼罩、不让她发出声音的口塞这些都很容易获得,至于用来弄晕她的电击器或迷药,我想只要你的欲望够强烈,要弄到手其实也不是很难;在把她捆绑起来后,你可以用手指去享受她脚心和脚趾的美妙触感,或是弄醒她、卖力地挠她脚心,看她痒得呜呜叫的可爱样子,又或是给她和她的脚丫来个三百六十度全方位十连拍;而在对她下手后,你可以把这一切伪装成是她因为太困了不小心睡着了而做的一个梦,反正在早读时困得睡过去的大有人在,只不过这个梦怪异了一些罢了。
几乎所有的条件都是对你有利的,但关键的是,你敢吗?
相信你们也都看出来了,我说的假设,其实就是我当年真实面对的一个“命运的十字路口”。坦白说,我是动过坏念头的,当然,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高三时过于沉重的学习压力,再加上她经常露着充满诱惑力的脚丫子,才让我滋生了这种负面的欲望,好在我这人向来胆小,有贼心,没贼胆,我终究没犯错误,直到后来我跟她在一起了,我也从未提过跟脚丫有关的话题。
那手机或电脑前的你呢?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机会”摆在你眼前,你会怎么选择?我很好奇。
[6]
前面已经说过了,前期的男一号凡凡,其本质是承载着我部分的思考方式、做事方式而映射到文里的迷你版的我。而后期的男一号张泽勇,我对他的设定是“平行世界里的另一个我”。
很多吧友,在TK这条路上,终其一生,大概就只是在D站P站G站看看图,在贴吧看看文、下几个视频,可能连赞一个回复一句都没有,直到渐渐忘掉这个年少无知时的爱好。而我,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从最开始的对一个表妹和一个算是伪娘的小正太“下手”,到以百张为单位地拍我妹妹的脚丫,再到买来脚铐、脚趾铐、绳子、凉鞋那些,以及在大学这边用零食“诱骗”一些家境比较一般的小女孩给我拍照片,我一直在前行,也收获了不少。
然而,在这一帆风顺的表面背后,我又何尝不是在冒险?
小的时候表妹经常来我家住,睡觉就跟我挤一张床,盖一条被子。每每熄灯后,我就拽过她的脚丫来挠脚底,有时候还会用红领巾把她的手脚简单地绑起来,而她只是叫我“不要挠太大力”。但如果那时她选择了拒绝,或是向大人告状,又或是跟文中张泽勇的那个表妹一个德行呢?
小正太是我五年级的同桌,比我小了3岁,跳级上来的,神童一枚。那时候我经常去他家玩,而打从某次“尝到了甜头”开始,我再去他家时总要带上几捆塑料绳。进门后先看看他爸妈在不在家,不在就立马扑上去把他绑起来挠脚底,力气小得可怜的他根本无力反抗,而他也是被我挠过脚底的人中最怕痒最给力的一个,一挠就哇哇大叫,疯狂地笑。我一直“欺负”了他近两年的时间,直到上了初中分开了才没再继续。但如果我在这么折磨他的时候,被他突然回家的家长逮了个正着呢?哪个家长能对自己的孩子被绑起来挠脚底挠到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无动于衷?
记得和我妹妹间最刺激的一次,是我以“给我的小说拍插图”的名义、拍她一些全身捆绑的照片的一个晚上。当时家里有四五个大人,甚至最近的一个就在我隔壁的房间,若是在平时,我是绝对不会有什么动作的,但那天是我返校前的最后一天,如果那天不拍,就得等到好几个月后我再回家时才能拍到了,而到那时候她也不一定肯再这么配合,所以我也只好咬咬牙上了。好在有惊无险,我顺利地拍到了想要的照片。但如果恰好有个多事的大人走过来、看到了这一幕呢?
和学校这边的小萝莉也是如此,虽说一起玩的时候都会注意不被他们家里人发现,但如果真的不巧就碰到了其中某个小萝莉的家长或是认识的大人呢?
——大概就变成张泽勇了吧。
——一个众人眼里的怪人、死变态。
——一个在平行世界里几乎无法生存下去的“我”。
就这样了。